停电应急预案

时间:2022-12-14 13:54:19 应急预案

关于停电应急预案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常常要提前编制一份优秀的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停电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停电应急预案

关于停电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保证正常供电和正常生产作业活动,预防突发停电及电气设备突发故障、 损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政府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停电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应对××××××公司各种情况的停电处理,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2突然断电危机分类与分级

  2.1分类

  针对不同的断电事故应采用相应的处理程序,本预案将断电事故分为以下两 种情况,若有其他情况应参照相近处理程序:全厂停电、局部停电。

  2.2分级

  根据停电对生产的影响分以下四级。

  IV级:正在使用的一路高压系统断电或药剂投加系统停电,预计可在30min 内可恢复供电;或者过滤系统停电,预计24小时内可恢复供电。

  III级:两路进线电源同时停电,需使用发电机供电。

  II级:高压泵房系统停电。

  I级:高低压配电系统因各种原因如火灾、恐怖活动等出现严重故障导致全 厂断电,使生产陷入停顿。

  3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职责:负责紧急情况下的生产调度,组织抢险救援。

  应急小组成员有:

  组长:由厂长担任,负责组建应急小组和任命应急小组成员,以及保证必要资源的提供。

  危机协调员:负责对危机事件进行记录,组织危机事件的'调查工作,并经厂 长批准向集团公司报告危机事件;负责协调危机管理小组内部联络和信息沟通, 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的工作和各种资源的获取途径;

  组员:应协助并支持事故危机的处理。

  应急小组成员名单参见附件。

  4应急响应措施

  4.1报告

  危机分级报告范围

  对于IV级危机,需由厂内内部报告

  对于III级危机,需向集团生产营运部报告。

  对于II级和I级危机,则需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和联络,并跟踪报告进展情况,直至危机解除。按照集团公司《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中的事件报告程序路线 进行报告。由应急小组领导向集团公司及其直接经理报告。

  4.2采取措施

  (1)发生断电情况后,值班人员应立刻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同时向值班领导及厂领导汇报情况。

  (2)手动切除不允许自启动的用电设备及各种用电负荷。

  (3)值班人员通知厂内值班电工对电气系统、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查找断电 原因,若检查结果为外部电源的原因断电即全厂停电,则按操作规程执行倒闸操作启动第二路电源或启用备用发电机保障生产(注意:发电机主要保障生产用 电);若断电原因为局部断电,则在切除故障回路后进行检修,查找断电原因, 排除故障后重新接通高压电源,恢复生产。

  (4)值班人员应详细了解记录停电发生的时间、原因以及处理措施,并将 结果记录于《设备维修记录》中,并标明“异常处理”字样。同时将报厂长、安全主任。

  4.3现场保护

  断电后,操作人员不明情况不得进行复位操作。

  5危机的结束确认和善后处理工作

  由厂内电气工程师确定危机是否中止;危机的中止由电气工程师向内、外部 宣布;

  确定中止后,由安全主任通知应急小组的其他成员、相关部门、集团公司。需要时,应通知保险公司。

  6事后调查、报告与总结

  对每次出现的危机要形成记录,并在组织内予以保持,应急终止后上报。根据实践经验对相关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及时修订不完善的部分。

  7应急保障措施

  7.1内部保障

  由维修部组织实施停电应急预案;

  由维修部落实应急物资保障,定期检修应急用发电机;

  由技术部制定临时运行方案并予以实施;

  7.2外部救援

  对于重要设备的毁损造成的II级和I级危机,及时与各厂家联系抢修或紧急供货。

关于停电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值班人员处置全厂停电中断时的应急能力,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厂用电中断,并最大程度地缩短厂用电恢复所用时间,使各动力设备及时投入运行,恢复正常生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全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

  1.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电力事故调查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xx]6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国家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省、市政府其它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4.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完善体系,快速响应: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一旦发生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逐级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实施救援。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视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切实做好预防、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与其他专项预案关系

  本预案为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专项应急预案。在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使用。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 总经理

  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及其他副总经理

  成 员:各部门行政正职、当值值长

  2.2 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定,统一领导公司应急相关工作。

  2.2.2迅速了解公司职工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危机状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分析应急资源需求, 评估现有应急能力。

  2.2.3启动应急预案,发布应急通知,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应急程序进行。

  2.2.4组织、协调公司内人力、物力,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首先确保机组安全停运,待条件 许可后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2.2.5及时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状况及趋势,解决好应急各项工作。

  2.2.6发布相关信息负责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2.3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

  主任: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副主任:安健环管理部经理

  中心组员:生产技术部安全责任人、运行部安全责任人、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行政部安全责任人、安健环分部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熟悉指挥机构编制和通信情况,掌握灾情及动态,上报情况下达指令,部署协调各工作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主任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全面履行其职责。

  2.4生产保障组

  组长:运行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运行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副经理

  成员:生产技术部、运行部人员

  职责:负责加强与调度的联系,组织处理事故,采取措施稳定发电设备运行,协调运行与检修工作,避免扩大事故。

  生产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第一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5灭火行动组

  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

  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

  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志愿消防队员

  职责:负责加强与指挥部的联系,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和物资,并指挥消防队员控制火势,积极投入灭火战斗。

  灭火行动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6疏散引导组:

  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

  成员: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并指挥各班组长按照疏散路线引导人员及物资进行疏散工作。

  疏散引导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7设备抢修组

  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经理

  成员: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员工

  职责:负责协调检修人员对被损坏的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和修复工作。

  设备抢修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8医疗救护组:

  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

  成员:行政部员工、党群工作部员工

  职责:负责组织抢救、转移伤员,做好饮用水、食品等后勤供应工作。

  医疗救护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9安全监督组:

  组长:安全总监

  副组长:安健环分部负责人

  成员:安健环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安全专责

  职责:负责监督应急工作所涉及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的状况,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统计汇报。

  安全监督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0治安保卫组:

  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

  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

  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保安队员

  职责:负责加强公司内治安管理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防止在特殊情况下的不法行为;维护公司内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投入制止治安、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动和参加抢险救灾的战斗。

  治安保卫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1后勤保障组:

  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备件分部主任

  成员: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员工

  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的后勤供应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2 善后处理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成员: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等管理人员

  职责:负责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生产,根据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

  善后处理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

  机组全厂用电全部中断,导致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处理不及时或不正确有可能引发事故扩大,造成汽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损坏或全厂停电。

  3.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2.1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可能导致汽轮机飞车事故。

  3.2.2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

  3.2.3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

  3.2.4交流电源失去后,网控室控制中心盘失去电源可能造成110kV#1、2站系统的刀闸动力电源全部失去,不能进行电动操作,只能手动操作。

  3.2.5交流电源失去后直流设备负荷的增加将造成蓄电池放电速度加快,电量若储备不足将造成。

  4. 事件分级

  针对全厂停电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二级。全厂停电可能使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导致汽轮机飞车,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但未发生飞车、烧瓦大轴弯曲,列为二级;当全厂停电时,处理不及时,容易发生飞车事故,可能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同时润滑油可能会泄漏至汽机的高温部件,引起烧瓦、大轴弯曲,机组不能安全地停运,引发设备事故或火灾,列为一级。

  5. 预防与预警

  5.1预防措施

  本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险源和危害因素,采取二种办法实施监控。

  5.1.1第一种配套设计、建设自动监视设备和安全、环境、卫生控制措施(设施)。

  5.1.2第二种制定相关安全标准、设备管理标准、缺陷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在正常情况下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检工作。

  5.2预警行动

  响应启动 发生Ⅰ、Ⅱ、Ⅲ级响应,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在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查清输、变电设备损坏情况,组织抢修队伍,调集抢修物资,立即开展设备抢修自救恢复工作。

  6.事故报告与信息处理

  6.1公司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2675618 。

  6.2公司接收的上级有关部门信息,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立即下达至各部门。

  6.3公司接收的应急信息,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人向上级应急预案办公室报告。

  7.应急响应

  7.1 响应分级

  针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厂用电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公司级)和Ⅱ级响应(部门级)两级。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一般性厂用电中断事故实施Ⅱ级响应,由运行部组织进行应急处理。当厂用电中断事故有可能造成发电机组被迫全部停运、对重要设备和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时,立即实施Ⅰ级响应。

  7.2 响应程序

  7.2.1事故发生时,值长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根据事故的程度,可提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申请。

  7.2.2事故初发期,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前,值长负责生产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有权调用现场一切人力资源(包括运行值班人员、保安、消防人员和检修值班人员等)和救援设备、车辆等,迅速进行抢险,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发展。不服从调度的人员依照规定给予严格考核,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2.3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得到事故发生信息后,按照事故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指挥调度物资、车辆、人员和工作组等立即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有关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7.2.4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值长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并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7.2.5事故可能对厂区内人员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有组织地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

  7.2.6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7.2.7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救灾力量不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7.3 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指定专人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借助现场人员的报告、现场查看和运行监测,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当值值长应及时将评估的结果反馈给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厂用电中断事故救援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8.应急救援措施

  8.1先期处置

  8.1.1 有关部门接到全厂停电事故的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并安排有关人员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8.1.2 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和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在立即组织抢险、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报告。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110或119报警,或向120求救。

  8.2 应急处置

  8.2.1 当值值长确认能否用旺洲甲、乙线倒供厂用电,若线路失压暂时不能恢复,则使用一二期联络电源恢复厂用电;如此时一二期联络电源也不能使用,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恢复#1、2机组380V厂用母线。

  8.2.2 在机组厂用母线用柴油发电机恢复供电后,启动保证主机安全的重要辅机,如交流油泵、顶轴油泵、盘车等,严格按照先起重要负荷,后起次要负荷的原则,不能同时启动多个负荷。启动负荷时(特别是电动机)要密切监视电压、电流、频率等的变化情况。

  8.2.3 及时恢复外线对公司110kV母线、启备变的供电,及时恢复机组的正常供电。

  8.3 警戒与治安

  事故发生后,治安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障抢险、救护车辆畅通,加强对事故重要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及时传达、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现场人员将完成情况及时报指挥部。与救援、抢险无关的人员,未经应急人员同意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8.4人群疏散与安置

  如发生汽轮机超速飞车事故规模扩大,人力无法控制时,应组织人员紧急撤退和疏散,对撤出人员应及时清点人数。

  8.5现场恢复

  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在此基础上,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并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6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8.7 信息发布:事故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发布。

  9.事故善后处理

  9.1恢复生产:

  抢险救援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9.2 事故调查:

  公司根据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9.3 抚恤工作: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致病、伤残、死亡人员的抚恤工作,赔偿个人损失,并安抚其亲属。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保障

  事故应急队伍为全体生产人员、各值班人员、各部门人员、保安及消防人员,必要时请求应急专业人员队伍和社会救援资源。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的储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司根据生产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和潜在的危险因素,合理配备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种救援工具、物资和设备,如设备备品、备件、起重机械、通信器材、消防器材、交通工具、照明装置、抢险救护装置、急救药品、防护物资等。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员工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的培训计划应在公司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中详细列出,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健环部协助开展。

  11.2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分部门级和公司级演练,具体计划由安健环部在每年1月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编年度演练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12.预案管理

  12.1 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南方电监局等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备案。

  12.2 维护与更新

  12.2.1 救援器材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处于常备状态。

  12.2.2 预案随国家及上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要求、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或出现的新情况及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缺陷,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完善和改进。

  12.3 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运行部拟编并解释。

  13.奖惩

  13.1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救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和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13.2对瞒报、误报事故(事件)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工作的人员,发生或扩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和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14.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关于停电应急预案3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先通风后检查瓦斯再送电”的原则。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 矿井KJ66N安全监测系统对主要通风机的负压、电机运转参数、局部通风机和其它设备的开停实施连续监控,当出现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时系统自动报警。

  4.1.1.2 调度室对全矿的机电设备进行集中监控,当出现矿井突然停电、停风时系统自动报警。

  4.1.1.3 变电所值班人员、主通风机司机发现停电停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4.1.1.4 井下跟班矿领导、队长、瓦检员、安检员和各作业地点人员发现井下巷道风流停滞、震动、反向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向调度室汇报。

  4.1.1.5 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汇报跟值班矿领导、矿长和总工程师。

  4.1.1.6 信息组要对各级人员入井跟踪检查。需要立即撤离井下人员时,利用电话群呼预警。

  4.2 预防措施

  4.2.1 通风机停电停风预防措施

  4.2.1.1 矿机电管理部定期对供电线路、入井线路及开关设备进行检查。

  4.2.1.2 每月对回风井两台主要通风机进行切换,保证运转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开动投入运行。

  4.2.1.3 保证主通风机双回路供电的可靠性,机电队应加强供电系统的日常巡检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风机连续正常运转。

  4.2.1.4 按计划对风机整体和部件进行检查,做好维护检修工作。

  4.2.1.5 机电管理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叶片角度,必须经矿通风主管科室和总工程师批准。

  4.2.1.6 通风主管科室、机电管理部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4.2.1.7 主要通风机司机负责监护主要通风机运转状态,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参数,发现异常,立即报告,严禁主要通风机“带病”运行。

  4.2.1.8 加强供电系统管理,杜绝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主要通风机因检修等原因需停电、停风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4.2.1.9 主要通风机安设设备开停、负压传感器,实时监测风机运行状态;主要通风机司机每隔一小时对主要通风机的运行参数记录一次,并对所测数据进行趋势分析。

  4.2.2 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措施

  4.2.2.1 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时,领导小组人员立即赶到井调度室,通风人员一律坚守岗位或在通风调度待命,不得外出,随时听从领导小组的派遣。

  4.2.2.2 机电队在10min内尽快启动主要通风机。

  4.2.2.3 主要通风机在10min内不能启动运转时,及时启动备用通风机运转,若备用通风机不能启动运转时,调度立即通知切断井下一切电源,井下变电所断开通往各用电点的动力电源,并通知机房值班人员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

  4.2.2.4 井下人员发现停风后,立即停止一切工作,在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工和采掘班组长的引领下,有序撤往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或其它进风巷内。安全检查员、瓦斯检查工及时向调度汇报撤人待命情况,同时由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所在地的风量,瓦斯变化情况,如有变化立即汇报矿调度室。井下各变电所、水泵房等处的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等待通知。

  4.2.2.5 矿井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人员立即赶到矿调度室,查明原因、制定相应措施,尽快恢复主要通风机送电。

  4.2.2.6 矿值班领导或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停风的具体情况,迅速决定是否人员全部撤出,并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要求全员行动。

  4.2.3 主要通风机恢复送风措施

  4.2.3.1 经矿值班领导或主要通风机停电停风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同意,恢复主要通风机供风。机房值班人员尽快启动主要通风机运转,同时关好防爆门,并汇报井调度。

  4.2.3.2 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30min后,瓦斯检查工首先进入变电所、水泵房检查瓦斯情况,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恢复送电。

  4.2.4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应急措施

  4.2.4.1 局部通风机停电后,在安全检查员、瓦斯检员和班(队)长的带领下,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撤出人员至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人工将闭锁开关手把打至切断电源位置并闭锁,在停风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汇报矿调度室。

  4.2.4.2 瓦斯检查工随时检查停风巷道栅栏处及撤出人员所在地的瓦斯变化情况,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4.2.5 局部通风机恢复送风措施

  4.2.5.1 局部通风机恢复供电前,瓦斯检查工必须先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汇报调度通知变电所向局部通风机供电,局部通风机在启动运转前,必须由救护队员先查明停风巷道内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若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m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可人工启动局部通风机运转,若超过规定,必须制定专门措施,限量排放。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后,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4.2.5.2 局部通风地点恢复正常通风后,经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员和电工检查符合规定,汇报井调度恢复该处供电,人工恢复闭锁供电,恢复生产,并由安全检查员汇报生产恢复情况。

  4.3 预警条件

  4.3.1 矿井或掘进工作面突然停电、停风。

  4.3.2 井下巷道风流停滞、震动、反向。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6.1.1 主通风机停电停风处置措施

  1)当主通风机停运后,当班司机要立即报告调度室和队值班领导,由队值班领导和值班电工等分析查看主要通风机停运原因。

  2)由于机械故障造成停运,则立即开启备用主通风机,并对有机械故障的主通风机进行检修。

  3)由于电网波动造成的`主要通风机停车时,值班司机立即重新启动停车的主通风机。

  4)由于值班司机或电工操作失误导致主要通风机停车时,要立即安排熟练职工或按照正常程序再次恢复操作,开启主要通风机。

  5)因停电造成主通风机停止运转时,主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打开风井防爆门和行人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进行自然通风。并立即通知调度室,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各作业点人员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至采区进风巷中。

  6)各施工地点在撤离时,由跟班班(队)长负责组织集体有序撤离,当班电工负责将本施工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开关全部打到零位并闭锁,采区变电所变电工关闭向各个施工地点供电的总馈电开关,然后关闭总开关后撤至规定地点。采区所有人员由瓦检工通知,并撤离。巷道口处打上栅栏,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进入。

  6.1.2 局部通风机停电停风现场处置措施

  1)井下局部通风机因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运转时,现场人员立即通知调度室、通风准备队。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立即切断停止供风巷道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同时立即启动备用通风机;现场班(队)长和机电修理工要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同时查明停电原因,及时恢复局部通风机向巷道供风。

  3)备用局部通风机不能开启时,现场班(队)长要迅速将全部人员撤至全风压通风的进风巷中。

  4)安检员、瓦检员要监督现场班(队)长完成撤人工作及设置栅栏的工作;停风期间,瓦检员要注意检查栅栏处的气体情况,将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时汇报通风准备队和调度室。

  5)独头巷道口设置栅栏、挂明显的警示标志牌或派专人在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严禁人员入内。

  6)安检员要检查栅栏和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在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以前,严禁人员进入各独头巷道。

  7)停风的掘进工作面,未得到瓦检员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开启局部通风机。

  8)在未恢复通风前,进入停风区域中检查瓦斯时,必须两人结伴而行,两人间距5-10米,往里随进随检查,当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氧气浓度低于18%时,立即撤离,重新设置栅栏,设置警示标志牌,严禁任何人入内,汇报通风准备队、调度室。

  9)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10)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1)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2)安全撤离:撤退方向按避灾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离。 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3)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4)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15)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用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16)撤退困难,尽快进入支护完好的硐室、压风自救装置地点进行躲避。

  17)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 避灾路线:

  6.2.1 正常通风情况下:

  6.2.1.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3 反风情况下:

  6.2.3.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3 其他地点、硐室→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4 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 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关于停电应急预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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