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应急预案

时间:2022-12-30 08:48:32 应急预案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热】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热】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本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烟花领导字〔20xx〕1号)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为:通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全体施工人员的共同努力,落实好五环内禁放措施,切实保证施工现场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确保周边燃放不对施工现场安全构成威胁,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巡视员王鑫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凌振军、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魏吉祥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及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大风、雨雪、空气雾霾等极端天气情况下的应急应对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建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的巡查看护工作,在建筑工地周边设置统一的永久性禁放标示,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并向周围社区居民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做好落实工作。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北京市20xx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件)。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在建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3月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周边居民的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认真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特别强化对新增禁放点和禁放品种的宣传,在元旦春节前,要组织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工地”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在元旦春节前,各工程施工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课、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在工地大门外、施工围挡或周边围墙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周围居民宣传“建筑工地为法定禁放区域”、“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以项目部为单位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政策性文件,并结合《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xx〕489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源,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增加人力、物力重点看护。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除夕和元宵节前,要对本辖区在建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严格“明确禁放部位、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落实部门、明确看护力量、明确看护措施”要求,抓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的“八个责任”落实。查看项目带班值班人员、巡查看护人员是否在位、消防设施及水源是否能用、无人居住生活区是否断电等,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增加巡查人员,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2月9日前,要统计汇总出本辖区在建工地春节期间(除夕至正月十五)领导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值班安排。

  元旦春节及元宵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结合网格检查,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工程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的监督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件,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影响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3月3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3月4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春节期间应急预案2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准备,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坚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全镇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变化的应对准备,指导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危害。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试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八版)》《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预案(修订)》《巴中市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南江县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等编制。

  (二)疫情形势

  全球疫情蔓延,严重流行态势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全国个别地区存在散发病例与小规模聚集性疫情的风险,全县输入性疫情风险长期存在。根据目前对新冠肺炎病毒特性的认知,该病毒未来和人类长期共存的可能性极大且流行不分季节、人群普遍易感,县内始终存在快速传播条件。新冠病毒具有传染性强和传播隐蔽的双重特点,始终存在由潜在的传染源导致新冠病毒快速传播的风险。在全面复工复产复学后,在人群接触机会增加的情况下,隐匿传染源可能持续存在,难以清除。

  (三)工作原则

  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统筹抓好全镇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二是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衔接好预防和救治的责任链条,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三是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村(社区)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响应应急预案,做好本辖区内相关人员的监测和监管工作,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

  四是依法规范、科学应对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优化整合各类医学资源,提高应对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提高应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八庙镇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指导全村(社区)和各单位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八庙镇应急防控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一)人员组成

  总指挥:凌燕提名镇长

  副总指挥:胡勇副镇长

  成员:各职能办公室负责人

  各学校校长

  燕山卫生院院长、八庙卫生院院长

  应急防控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镇卫健办,袁丽沙同志负责疫情防控日常事务工作,各社区(村组)相应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社区(村)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二)职责分工

  1.综合协调组。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纪委办、中心卫生院、综治行政执法办、司法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会议组织、综合材料起草及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和突发疫情防控事务。

  (2)卫生院负责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起草、申报,负责疫情信息统一上报工作,协调联防联控机制成员单位信息报送。

  (3)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及疑似病例留置、确诊病例隔离等相关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律服务工作。

  (4)纪委负责对各村(社区)、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工作部署情况进行暗访,做好领导批示件督办工作。

  2.卫生医疗组。由卫生院牵头,各村(社区)卫生室、各学校等单位参加。

  (1)卫生院负责组织制定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各村(社区)卫生室、各学校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项预防控制措施;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

  (2)各学校负责配合党委政府组织实施学校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学生和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3)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协助卫生院做好人员宣传、登记、观察工作;及时接受、卫生健康部门的警示信息,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关工作。

  (4)沙河派出所负责协助卫生健康部门依法做好强制隔离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5)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咨询组;对确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级别以及采取相应的重要措施提出建议;参与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由财政所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卫健办)、农业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等全面协调配合。

  (1)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负责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2)党政综合办公室、卫生院、各村(社区)卫生室负责配合做好防控物资储备。

  (3)财政所负责安排疫情防控应急处置、药品、物资储备、疫情防控人员补助等所需经费,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4)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按照工伤保险政策有关规定,落实参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

  (5)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动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捐助工作,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协调做好死亡人员火化和其他善后工作。

  4.交通管控组。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协调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参加。

  (1)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对乘坐公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防治传染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传播;保障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和有关标本运送,做好疫情区交通管理,协助交警部门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2)派出所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人群密集场所的人员劝阻和疏散工作。

  (3)交警中队组织对乘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检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及相关密切接触者移交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等急用物资运送,做好疫区交通管理工作。

  5.治安管理组。由派出所负责,密切关注与疫情防控有关的社会治安动态,依法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6.环境治理组。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全面配合。

  (1)综合执法办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组织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期间可能与家禽有关的疫情防控,做好相关的检测、流行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3)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负责活禽交易市场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关停活禽交易所市场等。

  (4)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协同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所做好野生动物交易管控,组织开展野生动物监测、基础调查和样品采集工作;组织做好快速隔离、病样采集等工作。

  (5)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组织环境整治,维护环境安全。

  7.新闻宣传组。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参加。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做好网上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及时处置煽动性、谣言类不实信息。

  (2)卫健办负责会同党政办及时发布疫情信息。

  三、具体工作

  (一)健全防控体系

  1.组建一支管理队伍。充实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队伍,组建由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志愿者等组成的防控小分队,互相监督和配合,共同担起责任,保障居民、业主的生命安全。

  2.设置一个劝导宣传台。通过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宣传手册、村村响等方式,在村(社区)内营造浓厚的防疫防控氛围,让疫情的严峻形势及防范相关知识家喻户晓。

  3.配备一套防控装备。要保障管理队伍的物资配备,确保测温枪、口罩、消毒液及喷洒设备等必要的工作物资能够得到保障。

  4.形成一套管理制度。坚持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组长、楼长责任制,要形成24小时轮流值班、重点场所“一日一消毒”、进出登记备案等工作制度,做好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处理、电梯消毒等工作,确保有效管理。

  5.组织一个督查队伍。加强村(居)民对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指导和调度,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住宅社区封闭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二)认真核查人员车辆

  1.村(社区)进出口实行“无死角布防、网格化管理、小单元作战、全天候管控”,落实24小时不间断应急值守。

  2.来八庙返八庙人员应主动做好体温监测、个人防护,配合健康管理。对来八庙返八庙人员进行核查,对外来人员及外地返乡人员逐人填写健康登记表报备,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南返南人员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登记,如实报告外出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一律接受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做好村(社区)随访管理和健康监测等服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逐级报告,掌握去向,据实际情况纳入相应管控机制。

  3.凡不主动报告及拒绝接受检测体温、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4.严控村(社区)以外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一律戴口罩、测体温并由专人带进,工作队必须建立台账并及时销号。

  (三)加强重点区域管理

  对出现确诊病例的村(社区),在做好“四个一”的基础上,由村(社区)对相应住宅楼楼栋或单元进行封闭式硬性隔离。

  1.要摸清人员组成。以家庭为单位,对该楼栋或单元住户进行登记造册,切实摸清人员组成、人员结构、人员关系、联系方式,确保登记到该楼栋或单元的所有人员。

  2.要摸清接触人员。

  3.要实行居家隔离。要求该楼栋或单元所有人员居家隔离,生活必备物资由属地村、社区工作人员代为购买,定点投放,不见面送达。

  4.要实时监控体温。每日对该单元住户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单元住户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送诊、及时报告。

  5.要强化卫生防疫。每日至少对该区域公共部位进行两次消毒,使用频繁的部位要多轮、多次及时消毒。

  (四)做好重点人群服务

  1.对村(社区)内确诊或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一律实行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进行核酸检测初筛,由集中隔离工作专班组织做好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2.对排查出的国家各级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规定的中高风险地区境外、省外和省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人员,集中进行医学隔离观察。

  3.对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隔离时间已满14天、且无不适症状的,由村(社区)干部和医务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解除隔离医学观察。

  4.督促患者及时就医就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驻村(社区)干部报告,由驻村(社区)干部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定点诊疗,严禁自行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居家隔离人员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所驻村(社区)干部报告,由驻村(社区)干部联系医疗机构上门收治,确保患者第一时间得到诊治。

  5.全面掌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及患有多种慢性疾病的老年人和婴幼儿、孕产妇基本信息。做好养老院、敬老院等场所环境消毒工作。加强孕产妇健康咨询和指导,督促家长看护孩子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五)强化生活物资保障

  切实做好生活服务工作,村(社区)人员外出实行通行证制度,实施“一户一卡”。疫情期间每户发放1张出入通行证或定期发放出入券,每2天每户可指派1名相对固定的身体素质好、抵抗力较强的家庭成员持通行证出门采购生活物品,或由所在村(社区)提供生活必需品上门(非接触)服务。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严格公共场所管控

  1.低风险地区按照国家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行实施。

  2.高风险地区除涉及民生的水电气维修外,各类工程施工一律停工;立即关闭本辖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

  3.高风险地区周边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实行提升一级管理,缩短营业时间,入口处应设置消毒垫,室内定期消杀,安排专人督促进出人员一律测体温、全程戴口罩,不配合的及时提醒并劝返。

  4.高风险地区所有药店出售退烧、咳嗽类药品,一律实行实名登记并报告相关部门。

  5.高风险地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重点公共场所,一经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立即依规予以停业整顿。

  (七)加强环境卫生治理

  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

  2.村(社区)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社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3.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按照规范足量设置废弃口罩定点收集桶,在城乡社区、乡村原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收集桶,并在桶上张贴明确标识,引导群众定点投放,规范处置。

  (八)限制人员聚集活动

  各村(社区)积极开展“六小六起来”活动,严格做到不扎堆、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不得在村(社区)内聚集、聊天、串门、遛狗等。社区内一律禁止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向所驻村(?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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