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雪灾应急预案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可能需要提前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防雪灾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雪灾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提高杂多县防灾抗灾保畜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灾害性天气影响畜牧业生产的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轻灾害损失,促进我县畜牧业健康快速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以人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农牧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抗灾救灾体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增强对灾害天气的应急反应能力,推动杂多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防灾抗灾保畜体系建设
(一)成立杂多县防灾抗灾保畜应急指挥部
总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具体负责处理灾情发生后的应急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一旦发生灾情要全力以赴做好防灾救灾保畜工作。
发改部门:配合民政等部门调运抗灾救济粮食、饲料等物资。
其他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和县政府的应急安排,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乡、村两级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制定详细的防灾抗灾应急预案,确保防灾抗灾保畜工作顺利进行。
农牧部门:负责抗灾饲草料的联系协调和灾区牲畜疫病防治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灾区抗灾保畜。同时,要建立草场状况报告制度,负责统计草场产草量和载畜能力,为各级指挥机构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完善抗灾资金投入机制,安排好紧急防灾抗灾资金和物资贮备所需资金,保证抗灾救灾资金及时到位。
公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管理、安全保卫和交通管制等工作。
交通部门:负责输送抗灾救灾人员及药品物资,保证道路畅通。
卫生部门:负责灾区群众的医疗救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民政部门:负责抗灾救灾物资的筹备调运工作。
(二)加强抗灾救灾物资贮备。
以牧民为主体,建立县、乡、村三级防灾抗灾物资贮备体系。县级物资贮备体系由农牧、卫生、民政、粮食等部门组成,要贮备足够的防灾抗灾物资。乡级也要建立物资贮备体系,引导牧民按饲养牲畜数量,贮备好饲草料、面粉、煤炭、药品等物资,并建立救灾物资供应站,一旦发生灾情及时向灾区供应救灾物资。
(三)抗灾救援体系建设。县、乡两级要成立由党员、青年、民兵、兽医、医护人员组成的抗灾救援突击队,抗灾救援的车辆、油料、清雪机械工具等必须及时到位,一旦发生灾情,及时进入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四)天气预测预报体系建设。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地区及邻县气象部门的'联系沟通,增强预报的可靠性,做好长、中、短期天气预测预报,并对牧区天气变化实施重点监测。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每月天气总体情况在月初报县抗灾救灾保畜指挥部办公室,天气变化异常期,要每天向县指挥部办公室和各乡镇通报一次。
三、牧区雪灾灾害等级划分
(一)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1000头(只)以上,或受围困牲畜达2万头(只)以上,或受围困牧民达到30户以上属特大灾。
(二)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500—1000头(只),或受围困牲畜达1—2万头(只),或受围困牧民达20—30户的属大灾。
(三)一次性灾害死亡牲畜达100—500头(只),或受围困牲畜达到1000—10000头(只),或受困牧民达10—20户的属于中灾。
(四)达不到中灾标准的均为轻灾。
四、抗灾保畜应急处置程序
(一)凡发生特大灾、大灾时,县、乡两级要迅速启动防灾抗灾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报告灾情;发生中灾、轻灾时,受灾乡镇要迅速启动防灾抗灾预案,及时将灾情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二)防灾抗灾应急预案启动后,同级指挥部要在12小时内赶到灾害现场,成立临时指挥部和抗灾救援队,及时进行救援。根据灾情工作需要,积极协调驻地军队、武警部队、民兵、医护和兽医人员等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各级指挥部要按计划、分步骤调运储备物资,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将救灾物资运到灾区。
(四)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灾情汇报制度,各指挥部办公室要指定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及时上报灾情、受灾程度等情况。
(五)合理调剂农牧区牲畜。各乡镇要从大局出发,将区域内的牧区牲畜向农区转移,对受灾后无法转场的牲畜,可就近借用其他乡场或牧民的草场进行放牧,在借用放牧草场时,要协商具体的借用时间、补偿方法、草场基础设施保护等,努力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五、抗灾保畜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防灾抗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防灾抗灾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杂多县畜牧业安全。
(二)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加强宣传教育,使农牧民群众充分认识防灾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以防为主、防重于治、精心准备、沉稳应对”的防灾意识,鼓励他们克服侥幸心理,提前备好草料,灾情发生时不等不靠,主动抗灾。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牧民做好接羔点的消毒、设施维修等工作,保证饲草料、防疫药品等物资的供应,积极预防倒春寒、暴风雪等自然灾害,保证接羔育幼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加强物资贮备工作。各乡镇、农牧部门要督促牧民,按照标准贮备足够的牲畜越冬渡春草料和放牧人员生活医疗用品等物资;根据防灾抗灾需要,县、乡指挥部及相关部门,要做好防灾饲草料、燃料等群众生活用品的筹集和调运工作,增强抗灾应急能力。财政部门要建立10—50万元的县级抗灾救灾储备周转金。
(五)加强牲畜疫病防治工作。健全县、乡两级牲畜疫病防治机构,制订疫病防治工作预案,兽医技术人员实行分片包干上门蹲点服务,做好防疫工作,及时治疗冬季牲畜疾病,保证畜群的安全。实行兽医跟群服务制度,定期检查监测,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六)落实灾情报告制度。各乡镇要严格实行灾情报告制度,在正常情况下一周一报,有灾报灾,无灾报平安;灾情发生后要一天一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同时,要做好牲畜安全越冬渡春统计工作,每十天向县农牧和科技局报告一次畜牧业生产情况,为杂多县防灾抗灾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七)加强监督检查。县、乡(镇)防灾抗灾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自查、互查、督促检查等形式,对各项防灾准备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县农牧和科技局牵头制定,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印发实施。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
七、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县防灾抗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防雪灾应急预案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应对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冰雪灾害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路畅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黑龙江省高速(一级)公路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等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1.1市应急指挥部组成
成立伊春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办、市卫健委、市政府外事办、伊春银保监分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
当发生Ⅰ级(特别重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原则上设置在市应急指挥中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实行集中办公,统一协调和指挥处置工作。
当发生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冰雪灾害时,市应急指挥部指挥场所设置在市交通运输局,由其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对和处置工作。
当发生Ⅳ级(一般)冰雪灾害时,由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处理相应的冰雪灾害事件。
2.1.2指挥长职责
指挥协调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在发生冰雪灾害时,负责指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工作。决定启动和终止实施本预案以及其他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重大事项。
2.1.3副指挥长职责
(1)对灾害的上报进行监督;
(2)审定各成员单位制定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并监督落实;
(3)对灾害的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提出意见;
(4)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4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引导社会舆论,组织广播、电视等媒体及时播报冰雪灾害预警信息和除雪除冰工作进程。
(2)市交通运输局:参与拟定、修订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督促指导行业管理单位公路除雪除冰防滑工作。
(3)市气象局:负责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天气预报、预警的制作和发布工作,确定降雪等级;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供气象信息,为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灾区公共安全;维护受灾路段交通秩序,及时疏导、分流滞留车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协助提供部分道路信息;负责受灾路段的封闭与保护,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关闭高速公路;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冰雪灾害突发事件。
(5)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应急救灾资金筹集、拨付和管理;协同有关部门向省财政申请救灾补助资金。
(6)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7)市通信管理办:负责指挥协调各通信运营企业对受损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抢修和恢复;保障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部门通信畅通。
(8)市卫健委:负责指导开展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市级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灾区开展相关工作。
(9)市政府外事办:负责协助开展事故中伤亡的外籍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10)伊春银保监分局:负责组织指导保险企业及时做好损失理赔工作,负责组织保险企业在车流量较大路段做好快速理赔工作。
(11)伊春军分区:负责组织民兵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根据灾情需要,协调驻军参加除雪除冰救灾工作。
(12)武警伊春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武警部队实施除雪除冰救灾工作,参加重大设施和重要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社会稳定;如遇有冰雪灾害突发等情况按照兵员调动相关程序办理审批。
(13)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所属消防救援队伍参与冰雪灾害时突发的严重公路交通事故救援保障工作,特别是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冰雪灾害事故和特殊危害事故的处置。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制定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或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健全预防和应对冰雪灾害的各项应急机制,同时密切配合,形成应对和处置工作的合力。
2.1.5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1)传达、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指挥、督促全市冰雪灾害应急工作;
(2)收集、汇总冰雪灾害信息,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雪情、灾情,提出冰雪灾害预警方案、除冰雪和灾害处置建议方案;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除雪除冰和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呈报、宣传报道等工作;
(5)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
(6)完成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现场指挥部组成与职责
2.2.1现场指挥部组成
现场指挥部在市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成立,由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组建,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市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担任,下设9个小组。
治安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干警组成。
应急抢通组:由市交通运输局、伊春军分区、武警伊春支队组织技术人员组成。
抢险救援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事故救援人员组成。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健委组织医疗救治人员组成。
综合协调组:由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通信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善后处理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总结评估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各小组实行统一指挥调度、分工落实责任,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治安保障组、应急抢通组、抢险救援组、通信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在决定终止灾害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组、善后处理组和总结评估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市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2.2.2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职责
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应急队伍调度和应急机械及物资调配。
2.2.3各工作组职责
2.2.3.1治安保障组
负责组织灾害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工作。
2.2.3.2应急抢通组
负责进行公路除雪除冰抢通工作;拟定公路绕行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公路抢通工作;负责协调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3抢险救援组
负责对人员、物资、车辆等进行救援、抢险;交通阻断、车辆被困施救;为过往车辆提供应急救援服务;安全引领护航。
2.2.3.4医疗救护组
负责组织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
2.2.3.5综合协调组
负责传达上级指令以及收集各组信息及时向上级反馈;负责调查取证,及时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情况;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外发布信息等。
2.2.3.6通信保障组
负责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保障市应急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县(市)、区应急指挥部和各有关部门下发应急工作文件及信息传输工作。
2.2.3.7后勤保障组
负责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包括抽调交通工具、救援设备、人员食宿等;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8善后处理组
负责公路受灾情况统计,组织灾后调研工作;负责拟定公路灾后恢复重建方案并组织实施;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9总结评估组
负责编写应急处置工作大事记;负责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市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承办市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专家咨询组组成及职责
专家咨询组是由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公安交警部门、气象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工程技术、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应急咨询机构。专家咨询组具体职责如下:
(1)参与拟定、修订与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相关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对应急准备以及应急行动方案提供专业咨询和建议;
(3)负责对应急响应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4)承办市应急指挥部委托的我市国省干线公路冰雪灾害有关事项。
2.4各县(市)、区级政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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