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13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面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等突发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必要提前进行细致的应急预案准备工作。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好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保障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养老机构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治安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达到启动条件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尽可能地降低或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保护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2)统一领导,快速反应。民政部门应在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负责本辖区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机制,确保事件的发生、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养老机构发生突发事件后,应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及时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并按规定向上级民政部门逐级报告。
(4)预防为主,积极准备。立足于防范,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不安全因素,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和组织准备,健全养老机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培训演练,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
2启动条件
2.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向省民政厅报告。
(1)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需要大规模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市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市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大规模感染,服务人员大量减员,需要跨市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
2.2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应当按照程序立即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1)发生一般事故,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发生水旱灾害、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需要转移安置养老机构人员,超出县级政府应对能力。或者发生跨县级行政区域自然灾害造成养老机构重大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跨县协调联动共同应对。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养老机构出现感染,服务人员减员,需要跨县支援。
(4)养老机构内发生恐怖袭击、刑事案件、长时间能源供应中断等社会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市委、市政府或者有关牵头部门决定启动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需要民政部门参与做好养老服务领域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6)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经局领导研判需要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民政局成立由分管养老服务工作的副局长任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镇(街道)民政办、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开展养老机构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承担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养老机构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的应急处置工作组,具体负责落实养老机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
4预警和预防机制
4.1信息监测与报告
各级民政部门建立与相关部门信息联动机制,对于可能波及养老机构的区域性突发事件,要及时收集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向有关地区养老机构发出预警,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指导养老机构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属地民政部门对于辖区内养老机构内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要及时作出预判,参照有关标准合理确定预警级别和范围,在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的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
4.2预警预防行动
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养老机构健全预警预防机制,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和事件影响程度,分别制定和落实预防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检查预防机制,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相关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并形成清单,及时消除隐患,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养老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加强人员培训、经常性开展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
4.3预警解除
各级民政部门收到预警解除信息或危险因素消除后,要及时告知有关地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
5应急响应
突发事件发生或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后,事发养老机构要第一时间向属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收到报告后,属地民政部门要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超过1小时。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或特殊情况下,可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民政部门后,越级上报。报告内容一般包括突发事件和重大风险隐患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病)亡和失联情况、养老机构建筑倒塌损坏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事项等。
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遵循属地为主原则。突发事件发生后,镇级、县级人民政府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按照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启动相关层级政府和民政部门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养老机构发生较大突发事件,达到市级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在县级及以下人民政府和民政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基础上,市民政局养老机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局长同意,根据市级层面应急响应部署和本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程序,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应急处置措施。
6处置措施
6.1突发洪水、台风、地震、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采取报警、组织疏散转移老年人、在自身能力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等措施。在洪水灾害应对中,要提前做好老年人转移准备,特别是对失能失智老年人要视情提前集中到待转移区域,准备好转移途中必要的护理设备和物资。在台风、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应对中,应提前根据养老机构建筑和周边环境情况研判风险,将老年人转移到机构内相对安全区域,远离陡坡、低强度建筑等高危区域。在地震灾害应对中,应将老年人就近转移到应急避难场所,及时清点人数并做好心理安抚,等待进一步救援安置;同时在专业救援人员到达前,组织机构内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积极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互救,争取宝贵的救援时间。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控制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物、电力、燃气等各类危险源,并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组织人员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帮助专业救援人员了解机构建筑构造、被困人员分布、应急设施配备等情况,为应急救援提供引导。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养老机构人员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理。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转运车辆或船只等交通工具帮助养老机构转移被困人员,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发电设备和应急供水车辆为因灾害影响断水断电的养老机构或老年人集中安置点供水供电,以保证失能老年人医疗护理设备正常运转和日常生活必需。
⑥如有必要,动员组织社会救援力量参与救援。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对其发展态势进行研判,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根据需要,协调跨镇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④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
⑤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2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事发养老机构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报火警,启动消防自动报警和喷淋等设备,组织养老机构人员扑救初起火灾,打开防排烟系统,开启疏散通道正压送风设备,同时组织老年人有序疏散。在疏散时要优先安排距离着火点较近的老年人疏散,在疏散失能失智老年人时,要充分利用轮椅、移动床等转运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护理人员帮助疏散。
②控制危险源。及时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或视情将燃气罐等易燃易爆物转移到安全区域。
③配合引导专业救援。安排专人帮助消防人员熟悉了解养老机构建筑结构、消防设施设备和人员被困等情况,引导开展专业救援。
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超出本级民政部门应对能力时,根据需要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应急支援请求。
②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养老机构现场了解评估损失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救援,视情况提出人员转移安置建议。
③如有必要,协调其他养老机构或场所作为临时安置点,协调转运车辆转移老年人,特别对重度失能老年人要协调救护车等专业转运工具进行转运,避免老年人在转移过程中意外致死致伤。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派员上门提供诊疗服务或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伤人员。
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⑥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火灾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
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原因调查。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3社会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尽快调查了解事件起因并及时报告所在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先期开展法治宣传和说服教育,及时疏导、化解矛盾和冲突。
②对养老机构内易燃易爆、尖锐物品、交通工具、电力燃气等易被用于滋事的设施物品进行控制。
③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处置措施。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
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属地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协调公安机关派员维持现场治安秩序。
④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协调其他养老机构妥善安置事发养老机构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⑤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研究落实化解措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社会安全事件情况,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如社会安全事件导致养老机构不能正常营业,指导地方妥善安置老年人或协调人员接管事发养老机构。
④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6.4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1)养老机构应急处置
①先期处置。养老机构发生或者其所在镇级行政区域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按照本机构预案第一时间实行封闭管理,并在按照规定报告后,及时加强内部分区管控,暂停聚集性活动,工作人员和老年人采取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②开展排查。立即对机构内人员旅行史和健康状况进行排查和登记,配合卫生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疫病检测工作。
③有关部门明确防控措施后,组织人员立即制定针对性防控方案并督促落实。
④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将密接人员转运到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或将养老机构就地转化为集中隔离点,保证集中隔离期间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护理服务不中断。
⑤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感染人员的转运和治疗。
(2)县级及以下民政部门应急处置
①根据初判情况,决定启动本部门应急响应,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提出本层级应急响应级别建议。
②视情况派出工作人员赴事发地区指导应急处置。
③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上门开展检测和疾病诊疗,避免老年人外出被感染。
④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救治养老机构受感染人员。从具体落实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⑤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支持下,对护理人员大量减员无法开展正常服务和疫情防控工作的机构,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
⑥如疫情严重,在启动本行政区域内养老服务跨区支援仍无法应对防控需要时,向上一级民政部门提出跨区支援请求。
⑦配合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上级民政部门做好其他工作。
(3)区民政局应急处置
①区民政局养老服务办与事发养老机构所在地镇级民政部门沟通核实情况,并按要求报分管局领导和局办公室。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提出后续处置意见建议,并视情向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报告。
②经局长决定,根据需要派出由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方开展处置工作。
③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需要决定适用或制定养老机构防控指南。
④根据需要协调跨县级行政区域的养老服务应急支援。
⑤根据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参与和支持应急救援,从体制机制层面协调解决养老机构防疫物资保障、疫病检测、集中隔离、医疗救治等问题。
⑥按照区委、区政府及市民政局有关部署做好其他工作。
7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现场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8善后处置
地方民政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做好事发养老机构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完成善后与恢复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地政府善后工作计划,做好在突发事件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对在突发事件中死亡人员依法处置遗体,并对遇难和受伤人员家属进行精神抚慰,协调做好纠纷化解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因事件造成困难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慈善捐赠,帮助受影响养老机构和老年人渡过难关。组织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及工作人员进行心理干预和辅导。根据调查结果,协助做好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责任追究。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9应急保障
9.1信息保障
各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9.2信息共享和处理
地方民政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协助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2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廷扩散,保护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以《新冠肺炎设情防控应急预案》为依据编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敬老院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
(四)工作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镇敬老院建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由分管民政领导牵头,负责指导和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的防控工作,成立龙泉镇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敬老院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理工作。
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敬老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在应对准备阶段,各成员依据各自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全镇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的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工作。各组组成及职责为:
(一)综合组。xxx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上级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二)流动人口防控组。由xxx牵头,负责交通工具的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流动人口防控措施的落实;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医疗防疫组。由xxx牵头,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四)保障组。由xxx牵头,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等物资供需、生产、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负责保障工作信息的管理;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五)宣传组。由xxx牵头,负责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和與论引导工作;根据舆情发展变化情况,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知识;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六)社会治安组。由xxx牵头,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敬老院指挥部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监测与预警
(一)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
(1)监测点设立:由镇上确定监测点。
(2)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測: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明确诊断为其它疾病的肺炎病例。
①发热(腋下体温>38℃);
②具有肺炎的影像学特征;
③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
④经规范抗菌药物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或呈进行性加重。
(二)预警。敬老院发现有来自疫区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即发出预警信息。
四、信息管理与报告
镇卫生院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疑似病例后,应立即进行隔离治疗,并报告医疗机构相关部门和市疾控中心,由医疗机构在2小时内组织院内或有关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如不能明确诊断为常见呼吸道病原体所致的病毒性肺炎,应当及时采集标本按照规定送至市疾控中心进行新型冠状病毒病原检测不具备相应诊治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将其转至市级医院进行诊治,由接收病例的`医院进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网络直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定点收治医院为阆中市人民医院。
五、疫情的应对办法
发生疫情时,开展常规监测工作,和健康教育工作外,在发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后,龙泉镇中心卫生院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敬老院的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积极救治病人,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对密切接触者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六、应急响应
应急处理工作应实行边调査、边处理、边核实,科学有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原则。
(一)应急到位。接到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指令后,立即启动本预案,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立即组织各个专业工作组2小时内赶赴现场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理和技术指导。
(二)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严格按镇上的规定执行。
(三)标本的采集与检测。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有关要求,对病例进行标本采集、包装运送、检测。
(四)健康教育和技术培训
1.健康教育
(1)制订计划与方案: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防治工作中的主要问題等制订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工作计划的方案并广泛在院内学习,做到每个人都知晓。
(2)抓好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根据敬老院各位老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高危人群和易感人群,广泛开展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自我防病意识和能力,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2.技术培训
对所有成员和消毒人员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诊断救治能力、检测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能力和疫情应急处置能力。
七、事件的确认、终止及评估
(一)事件的确认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医学观察病例由阆中市医疗救治和病例诊断专家组确认,必要时请省卫生健康委专家组会诊。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诊断须报告省卫生健康委,由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会诊认定。最终确认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治专家组进行。
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复核工作由省疾控中心承担,最终复核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预防控制所承担。
(二)事件的终止
经过疫情检索,疫区内最后一例确诊病人恢复后10天内无新发病例出现,由市卫健委报省卫健委,再报请市政府批准,解除疫情应急状态,转入常规防治。
(三)事件的评估
在处理疫情过程中,及时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效果及疫情动态进行分析与评估,以改进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专家组。严格按镇上的要求执行。
2.应急处理队伍。建立并培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专业处置队伍,队伍由流行病、传染病、检验、消杀管理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1)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测检验、事件的分析、评估;
(2)开展消杀灭和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3)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二)后勤保障
1.物资设备供应。建立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的医药器械应急物资備备应急储备物资应妥善保管,指定专人负责,并及时补充更新。应急储备物资应包括:预防性药物、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储备和供应。
2.通讯信息保障。加强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的核对、分析和报告工作。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报告、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
3.经费车辆保障。安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突发疫情应急处理经费,做好车辆保养,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开展。
养老院疾病应急预案3
为保障本养老机构老人的身体健康及人身安全,有效处理护理中心的各种突发事件,使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现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小组
成立应急小组,负责处理突发性事件。
组 长:各养老机构安全生产负责人
副组长:各应急组负责人
组 员:各养老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安排
二、适用范围
本预适用于可能发生的`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突发性疾病、火灾、食物中毒、煤气中毒、外来暴力侵害等事件。
三、事件责任及处理程序
1、对于突发性事件,实行应急小组负责制。
2、应应急小组的请求,可以随时调集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
3、本院发生突发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应急小组报告,应急小组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同时,本院及时向区民政局、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的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离开危险区域,保护好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发现场保护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突发疾病事件
(1)本院定期组织入住老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廉档案,随时关注入住老人的身体变化。
(2)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和冬季防寒保暖工作。制定记录制度,对患病者人进行无微不至的护理,督促生病的老人吃药?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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