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01 16:19:38 应急预案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4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期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你知道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4篇)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1

  一、总体要求

  第一条根据《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甘肃省联防联控机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组生活物应急保障预案》、《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预案的通知》及县委、县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和应急保供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类、方便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或脱销,影响社会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三条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统筹协调全县生活物资保障工作。商务部门牵头负责,发改、民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应工作。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压实部门、单位、市场主体责任。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政企之间协同联动,按照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根据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由各相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三)市场主体,政府调控。发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仓储物流企业配置资源、保障供应的主体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统筹协调、统一调度作用,形成市场和政府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

  (四)平急兼顾,随时应急。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市场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加强预判预警。建立健全应急保供体系,强化政府储备平时调节和应急调控功能,做好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应急准备。

  第四条依据《庆阳市商务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应急预案》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级次,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划分为市级(Ⅰ级)、县(区)级(Ⅱ级)和乡镇级(Ⅲ级)三级。

  (一)Ⅰ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人口超过50万以上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县区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Ⅱ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

  1.县城所在地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在2个以上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三)Ⅲ级市场异常波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

  1.在1个乡镇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县新冠肺炎疫情领导小组生活物资保障专责组:

  (名单见附件)

  职 责: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物资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承担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成员单位共同职责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单位职能,研究制定本单位(系统)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职责、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增强应急能力,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果断决策和有效处置。

  认真贯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自觉履行工作职责,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加强部门信息沟通与协作联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工作进展,督导检查应急处置工作。

  第七条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提出完善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的策略、措施和建议;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监测,健全冷链物流体系、拓宽多元进口渠道。组织指导生活物资保供重点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加强货源组织、加大采购力度、适当增加库存,保障市场供应稳定。

  县发改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组织实施粮(米、面)油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加工调运工作。负责制定完善实施粮油应急供应保障预案,必要时负责向上级申请调用国家及地方储备粮。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慈善机构、社会团体、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活动,规范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打击借疫情开展非法募捐活动。引导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疫情防控。

  县交通局:负责做好公路交通管理工作,落实政策规定的生活物资运输车辆免费停靠、优先通行措施,畅通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生活物资运输便捷高效。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生活物资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督促有关企业做好生活物资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八条商务、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鸡蛋、奶制品、饮用水、方便食品等重点生活物资、道路运输通行等情况的监测。定期开展市场调查,及时掌握市场总需求、总供给和销售、价格变化、道路通行等情况。

  各级各部门应通过监测市场运行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评价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的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早期发现的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发出预警。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进行。

  四、信息报告

  第九条大型批发市场、粮油直营店、商场超市如出现抢购生活必需品,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到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要在1小时内向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报告,县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联合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综合评估,研判市场异常波动的严重性、紧迫性和变化趋势,确定市场异常波动级别,提出是否启动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建议。

  第十条核实为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发改、市场监管部门要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通报相关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核实为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县商务部门要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级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周边地区相关部门通报。

  核实为市级(Ⅰ级)市场异常波动的,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在2小时内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通报情况。

  报告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信息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危害、下一步采取措施的建议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五、应急处置

  第十一条按照应急保供工作原则,建立分级应急处置机制,市级(I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经请示同意后统筹协调处置,县级(Ⅱ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级政府或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处置,乡镇级(Ⅲ级)市场异常波动由县政府或生活物资保障组协调处置。

  第十二条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等级,结合市场运行和保障供应情况,科学分析、综合研判,适时调整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基本生活物资供应不短缺、不断供。

  第十三条发生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可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消费,稳定社会预期;

  (二)督促指导生产厂家、流通企业、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三)开展紧缺物资跨区域调运,进行异地生活物资余缺调剂;

  (四)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投放县级储备物资,当县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再申请投放市级储备物资稳定市场;

  (五)当国内生活物资供应不足时,协调组织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企业迅速开展进口;

  (六)当突发事件导致生活物资不能及时充足供应时,可采取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七)当出现商业网点无法营业的极端情况,通过设置临时、流动商业网点、设施等方式,保障生活物资供应;

  (八)当出现生活物资市场断供的紧急情况,县政府及其部门可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九)鼓励引导通过“互联网+”“线上下单+集体团购+同城配送”等新模式,向封闭小区(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物资配送服务;

  (十)动员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疫情专项捐赠。

  六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商务、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生活物资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及时调整监测频次。深入批发市场、商场超市、仓储物流企业,对市场情况全面调查,做到信息监测与实地调研相结合。摸清生活物资货源渠道、销售库存、价格走势等情况,强化对各类信息的汇总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应急生活必需品调运。

  第十六条应急生活必需品销售网点

  第十七条县生活物资保障部门要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完善应急工作程序,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配备必要的车辆、通讯及其他技术装备,保障通信网络畅通,信息传递及时准确,确保人员、车辆、物资处于常备状态。形成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

  第十八条要落实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制度,形成生活物资保障合力。坚决落实生活物资应急采购、仓储、运输、配送的车辆优先通行、免费停靠等措施,畅通生活必需品运输的“绿色通道”,确保生活必需品运输便捷通畅。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2

  为预防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处置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疫情发生时,负责下达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令;全力保证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储备中心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的统一调配,储备库负责粮食和应急物资储备,接到指令,负责具体物资调运等工作,政粮和粮安公司负责本单位疫情防控,并接受物资储备中心统一安排,协助

  二、工作举措

  (一)积极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确保突发事件粮食和物资应急需求。

  (二)按照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有关配合工作,接到上级指示后,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迅速开展工作;

  (三)做好单位干部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及防控工作;

  (四)积极主动做好流动人口,特别是疫区返程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

  (五)做好来本单位办理事务人员体温检测、登记及其他防控措施。

  三、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接到上级指令后,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做出反应,第一时间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四、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解除”的原则,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疫情决定是否结束应急响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各股室、各公司、城关库及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指挥部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强化宣传,做好防控。

  充分利用单位qq工作群、工作微信群、宣传展板、宣传资料等宣传途径,全方位、多渠道宣传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干部职工和流动人口对疫情防控知识的知晓率。

  (三)认真排查,联防联控。

  积极主动配合辖区做好做实联防联控工作,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实施群防群治,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坚决防输入、防扩散、确保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3

  为指导托幼机构加强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托幼机构防控工作责任,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落实“四早”防控措施,精准防控,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开园准备

  (一)托幼机构的准备。

  1、重视开园准备。托幼机构根据疫情形势和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做好新冠肺炎和冬春季高发传染病预防工作。继续落实和完善“两案九制”,有序开园。

  2、落实四方责任。配合当地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落实好单位责任和家庭责任,做到防控职责到人。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必须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3、坚持联防联控。在教育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托幼机构应加强与疾控机构、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托幼机构和家庭“点对点”协作机制、监测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开园前托幼机构疫情防控业务指导、巡查和培训全覆盖。

  4、做好物资储备。做好洗手液、消毒剂、儿童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储备。设置足够的盥洗设施,并配备足量的洗手用品。落实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托幼机构全面清洁消毒工作。按照标准设立观察室或临时隔离室,配备专人负责。

  5、加强环境消毒。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毒,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做好垃圾清理。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的准备。

  6、报备健康状况。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学校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检查。对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7、保持社交距离。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开园之后

  (一)托幼机构管理要求。

  1、重视入园排查。提前掌握教职员工和幼儿健康状况,做好健康观察。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方可入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园门口设置1米线隔离带并配备疏导工作人员。

  2、做好监测预警。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

  3、加强场所管理。坚持疫情常态化管理要求及不同场所的管理要求,加强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教师办公室、音乐室、医务室、卫生间及其他场所的管理和消毒工作,定时通风换气。加强饮食饮水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消毒工作,废弃口罩定点投放。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毒,快递人员不入园。

  4、加强活动管理。教师要相对固定,减少在不同单元群体之间流动重叠,尽量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5、均衡膳食营养。依据幼儿生长发育特点,每日提供充足的新鲜果蔬和奶制品,适量的鱼、禽、肉、蛋类等动物性食物,保证食物种类多样。严格进货渠道,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开展健康教育。通过多种形式面向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开展预防新冠肺炎宣传教育。教会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幼儿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7、做好接种查验。托幼机构医务人员应当加强幼儿免疫预防接种证查验。

  (二)教职员工、家长和幼儿管理要求。

  8、落实健康报告。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9、保持手部卫生。教职员工和家长应引导幼儿尽量不用手接触口眼鼻、经常洗手和注意咳嗽礼仪。

  0、积极参加锻炼。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1、落实个人防护。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戴帽子和一次性手套,穿工作服并定期消毒。家长应在充分保障幼儿健康的前提下接送幼儿,途中做好防护。幼儿在园期间不建议戴口罩。符合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2、加强近视防控。引导幼儿养成科学用眼习惯,严格控制视屏时间。合理安排作息,确保足够的睡眠时间。

  三、应急处置

  (一)关注疫情变化。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二)遵守处置流程。入园前和在园期间,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报告,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措施,严格按照“点对点”协作机制有关规定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若接触或食用过冷链食品,应主动告知食用时间、食品种类和食材来源等信息,就医过程要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三)启动应急机制。如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托幼机构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相应疫情防控处置措施,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排查管理等工作。对一般接触者要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医。

  (四)查验返园证明。托幼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医学隔离的教职员工、幼儿或家长进行联系沟通,掌握其每日健康状况。教职员工、家长或幼儿病愈后,返园时要提交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具的相关证明。

疫情物资储备应急预案4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治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校园的发生和流行,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文件和《青岛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工作方针,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实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不发生校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

  二、工作原则

  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要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做好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联防联控,形成有效的协同应对处置机制。加强信息收集和研判,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疫情风险防控在最小范围。

  三、成立昌里中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日常管理及宣传工作?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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