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10 19:34:17 应急预案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通用1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优秀的应急预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通用15篇)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4号)、《湖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鄂政办函〔2021〕1号)、《武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武政〔2020〕27号)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以及跨区或者超出事发地区人民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供水突发事件应对按照《武汉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武政办〔2014〕205号)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按照《武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规〔2020〕4号)执行。核与辐射污染事件应对按照《武汉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武政办〔2018〕63号)执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污染事件应对按照有关专项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事件严重程度,依据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1.5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详见附件)。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设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和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script>s("content_relate");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相关文章: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03-28

突发环境风险的应急预案01-09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01-09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15篇01-10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15篇)01-10

企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通用18篇)01-11

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15篇)01-09

突发环境风险的应急预案15篇01-09

突发环境风险的应急预案(15篇)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