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汇编12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欢迎大家分享。

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1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水污染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预案本着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立足于防范,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经费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
1、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玲荣副组长:张秀芳王焕君
组员:齐力群郭大若李宏瑞徐立新王颖靳彩霞宋春红
郝勇以及各班班主任
2、主要职责:建立校长负总责与分管校长具体抓的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明确信息报告人;具体实施对水污染事件的紧急应对与处置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对事件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向上级报告事件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1)综合协调组;由组长负责全面工作,监督管理协调部门之间的'工作,安排检查现场、调查事件起因,负责安排善后工作。
2)应急处理组:由副组长负责,指挥调集有关人员立即到达规定岗位,调集储备物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设备。以及维护治安,保证正常秩序。
3)后勤保障组:解决善后问题,保证资金和物品及食品供应,
4)疫情监测报告组:班主任认真做好晨检日汇报。
5)健康教育组: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二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及报告原则和内容
1、责任报告单位:
2、报告人:
3、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和教育局、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原报告单位应及时续报事件有关变化的情况。
4、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时已采取的措施;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5)需要报送的其它事项。
三、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1,明确责任疫情报告人。
2,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应当及时向学校、教育局和卫生行政机构报告。
3,在生产和供水过程中发生水污染事故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卫生行政机构,同时采取措施控制污染。污染严重水质无法改善时应停止供水。4,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卫生监督人员应迅速到达出事现场,并作为水污染事故现场的组织者和指挥者立即组织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抢救和治疗。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污染源、污染环节和供水范围内的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2
为了切实提高本园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国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本园实际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建和谐校园为宗旨,建立幼儿园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积极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及幼儿园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全面负责全校安全工作。
副组长:xxx,负责教育教学、教室、图书室安全工作。
xxx,负责用水用电、交通、防雷、消防、校园设施等安全工作。
xxx,负责消防、卫生、食堂安全等工作。
组员:xxx、xxx、xxx
xxx、xx、xxx,协助xx工作。
xxx、xx、xx,协助xxx工作。
xxx、xxx,协助xx工作。
三、现场指挥: :
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园长负总责,保教主任、行政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
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实行三级值班制度,即园级干部值班、教职工值班、门卫值班。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紧急情况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安全紧急情况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幼儿园发生安全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值班人员—园长(110、120、119)—教育局上报时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五、各类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打“119”电话报警,同时报告上级教育部门。
(2)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3)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教职员工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
(4)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按照平时消防演练逃生的线路迅速疏散。配合有关医疗部门和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注意人员、财产安全。
(6)划出警戒范围,严禁其他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着火现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亡,同时也为火灾消灭后的调查起火原因提供有力证据。
(7)如有伤者要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如幼儿受伤,要及时通知家长。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的安居问题。
(8)配合消防部门调查事故原因,维持秩序。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学校医疗室进行初诊,同时拨打“120”电话或送医院进行处理。
(2)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4)负责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5)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对已确定患病师生送医院治疗。
(6)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7)校医室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8)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1)在园幼儿或教职员工发现传染病,立即上报上级部门和疾控中心。
(2)在园外,幼儿或教职工一旦出现非典、风疹、流脑、麻疹、流感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学、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园上课、上班。
(3)在园内发现传染病的学生或教职工,学校应急小组领导立即亲临现场指挥,要求传染病者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隔离室进行隔离观察,并马上打“120”电话,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4)通知学生家长或教职工家属,由家长或家属陪同去医院,护送人员都要穿好防护服,戴口罩、手套。
(5)学校领导发现传染病人后,迅速向全体师生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了解情况,安定人心,维护学校稳定。
(6)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人员登记。防止疫情扩散,迅速切断感染源。
(7)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8)如传染病烈性感染,请示政府和教育部门,决定是否实行全校停课,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9)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疫情处理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四)雷电灾害应急预案
(1)发生雷电灾害时,迅速向上级部门和防雷主管部门报告。
(2)对造成人员损害应立即送医院救治。及时通知家属或家长。
(3)标记现场位置,协助主管部门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与鉴定。
(4)检查设备或建筑物损坏情况,并及时修理。
(五)校园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交通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根据需要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部门。
(2)报告上级部门。
(3)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有效控制肇事者,寻找证人。
(4)组织有关人员开展抢救。若交警在场,积极协助交警开展工作。若交警不在场,则由校医室和相关人员对受伤师生立即采取救护措施,进行止血、包扎伤口,组织车辆立刻把受伤师生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5)通知家长和家属,协助学生家长和教职工亲属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做好保险赔付工作。
(6)配合交警等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六)突遇停电应急预案
(1)过道、楼梯口的应急灯自动开启,电工和值班门卫开启学校备用其它照明用具。
(2)参加兴趣组的小朋友必须坐在课室的原来座位,不得喧哗、起哄或走动。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管理好本班学生。
(3)值日行政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停电原因,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4)若停电20分钟后未能恢复正常供电,值日行政利用校园临时广播系统发出疏散信号,值班老师负责指挥幼儿按顺序进行疏散、离校。值班老师关好教室电源。
(5)电工做好供电设备的检修,将情况向学校汇报。
(七)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1)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向医疗急救部门120报告求援,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抢救,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援帮助。
(3)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八)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置措施
大型比赛以及运动会等活动前,对身体有问题的幼儿要劝其退出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前老师要提醒身体不适的幼儿到场外休息,如果在幼儿运动会上或课外体育活动及群体活动时发生问题,应急措施是:
(1)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幼儿有序疏散,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尽力避免继发性灾害。
(2)幼儿园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3)发生局部损伤、轻微损伤或少量出血,马上送幼儿园医务室处理或送附近的医院处理。
(4)发生严重损伤大量出血,或者出现昏迷休克,首先与校医联系,对伤员做及时诊断处理,同时报告110、120请求急救,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伤员送到大医院。
(5)及时通知家长或其监护人,以便及时作出救治决定,并做好安慰工作。
(6)保护现场、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故原因,做好有关记录并保护现场,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1)在园长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领导小组副组长立即组织对校内已经饮用过污染水的师生进行清理,小组成员对水源、设施、现场等进行保护,维持秩序。
(2)各班班主任按副组长指挥组织饮用过污染水的学生到指定地点休息、观察,等候医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学生出现异常症状,由小组成员进行初步处理;再由小组成员和班主任协助医务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3)小组成员负责协同其它教师联系家长并组织学生在教室休息。
(4)小组成员负责接待到校家长,并进行安抚、慰问。
(5)由副组长联系干净水源到学校,以满足师生正常的饮水、生活需求。
(6)成立善后处理工作小组,安排行政和教师对受害人员家属进行慰问安抚。
(7)领导小组协调各方面关系,协助相关部门查找污染原因,积极配合专业部门人士消除污染,尽早恢复学校正常用水。
(十)突发自然灾害(汛台、地震、气象等)事件应急预案
(1)事故发生时要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
(2)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
(3)幼儿园广播(或现场老师)指挥组织施救及教师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4)安全小组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事故情况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
(5)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6)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7)校医室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8)安全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十一)其他突如其来的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社会人员到园对幼儿造成伤害时,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幼儿园报告,其他班级要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制止或疏散。
(2)班主任和幼儿园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制止,并拨打110报警。
(3)对伤者应及时送医院就诊。
(4)及时上报教育部门。
(5)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
(6)通知受伤者的家长或家属。
(7)妥善处理事故。
六、善后处理:
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幼儿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幼儿园稳定。对伤亡幼儿的赔偿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调查与结案:
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紧急事件的等级,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调查处理。
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3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及时控制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常州市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疫区处理规范(试行)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常州市行政区域内饮水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工作原则
健全机制,分级负责,互相协作,科学管理、依法监督。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
一、组织机构
总指挥:中心主任副总指挥:主管副主任
下设应急办,成立现场事故调查组、事故救治组、现场检测组
二、组织分工与职责
(一)组成:
(1)应急办
(2)事故调查组:组长:食品与环境卫生科科长
成员:食品与环境卫生科全体成员
中心根据需要派出传染病控制科有关人员
(3)事故救治指导组成员:中心根据需要派出相应人员。
(4)事故现场检测组成员:组长:理化、微生物检验科科长
成员:理化检验科、微生物检验科成员;县(市)疾控中心检测科成员
(二)职责
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按照职责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求,依据卫生标准,开展饮用水、自备水源和新启用的地下水井水质监测工作,及时通报信息,建议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控制水质污染。
1、事故现场调查组
①接到上级命令,应立即在最短的时间内携带采水样器材、容器(无菌瓶、塑料桶)、余氯比色计、快速检测箱、微生物检测采样设施等到达事故现场,进行现场调查。
②开展现场卫生学调查。对现场的一般情况、给排水设施及生产用水情况、群众用水反映进行调查。
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④调查结果汇总材料报指挥部。
2、事故救治指导组:
①及时迅速采取对症处置,对病情较重的病人转入医院救治并指导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②详细准确记录病人的临床症状、体征情况及治疗的全过程。 ③以书面材料向指挥部汇报。
3、事故现场检测组
①依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取样测定。 ②出具事故现场检测报告。 ③以书面材料向指挥部汇报。
第三部分监测与预警
一、预防预警信息
收集整理常州市近几年来水污染事故的有关资料并对发生原因进行分析;收集整理佳木斯市近几年各类水源水质监测数据资料,并进行分析。
根据《常州市肠道传染暴发疫情疫区处理工作规范(试行)》将饮水污染事故划分为三级暴发疫情(详见工作规范),当发生疫情时,实施相应等级的预警。
二、分级管理
饮水污染引起的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事故的疫区处理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由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负责本辖区暴发疫情的疫区处理,区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适时参加或负责处理,并对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疫区处理工作予以技术指导和质量抽查。 (一)三级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以所在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为主体负责全面调查处理,并及时将暴发疫情处理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总结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二)二级暴发疫情以所在各区、县(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为主体负责全面调查处理,区疾控中心参加调查处理,主要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抽查。两级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暴发疫情处理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总结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
(三)一级暴发疫情发生在县(市)的,同二级暴发疫情的分工;一级暴发疫情发生在市区的,以市疾控中心为主体负责全面调查处理,疫情所在地市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负责实施具体工作。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将暴发疫情处理报告和流行病学调查总结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部分应急处置
一、报告与反馈
(一)疫情报告
1.常州市疾控中心要建立健全饮水污染事故引起的`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报告登记制度,保证疫情电话畅通,《暴发疫情登记薄》填写完整,接报疫情处理及时。接报化学污染事故时,要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报程序执行。
2.常州市疾控中心接到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报告后,要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所报告,并视疫情的分级、发展变化和调查处理的不同阶段随时报告疫情。同时要以最快速度到达现场,夜间或节假日扣除路程所需时间,不超过2小时到达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现场。
二、信息反馈
要及时将有关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汇总并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暴发疫情和化学污染事件的发布要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未经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涉及暴发疫情的有关文字资料要按“机密”密级管理。特别重大疫情可根据政府要求提高密级,书面报告要标明密级;在处理暴发疫情时,不得通过模拟信号的对讲机、无绳电话、移动电话或公众场合使用数字移动电话或有线电话叙述暴发疫情的内容。
三、应急措施
对重大饮水污染突发事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停止供水。对集中式供水单位需报同级政府核准后,停止供水;对二次供水单位责令其立即停止供水,停止供水期间,应解决好居民临时供水问题,并保证饮水卫生安全。
(二)清除污染源。根据不同污染源,采取不同的相应措施。
(三)对供水设施(如水箱、管道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对供水企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四)要加强对水质监测检验频次,密切注视水质变化情况。
(五)对患者应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六)做好居民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居民不喝生水,增强居民自我保护意识。
第五部分事件的解除
一、饮水污染的原因己查清。水质经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无新发病例出现。具体参照《常州市肠道传染病暴发疫情疫区处理工作规范(试行)》。
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4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将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二节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达州市达川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达州市达川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预案。
第三节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区域内各类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四节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轻危害:加强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建立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镇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村(社区)分级响应。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责任到位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共同应对和处置。
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预警、响应、指挥、处置、善后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处置手段科学、快速、高效。
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及专业人员的作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组织机构
指挥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镇宣传委员、组织委员
镇分管环保副镇长
成员:镇环保所、镇武装部、镇应急管办、辖区派出所、镇财政所、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镇民政办、镇交通运输办、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办、镇卫生院等负责人为镇突发水污染事件指挥部成员。
镇水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保所),由镇环保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二节职责分工
一、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
组织实施本预案;统一指挥和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决定全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组织制订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负责水污染事件应急宣传工作,统一发布突发水环境事件有关信息;承担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协调突发水污染事件应对工作,制订有关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措施;建立和完善突发水污染事件的预警预测及监测系统;开展应急处置和现场监测人员培训,组织预案演练活动;承担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镇党建综合办: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媒体的采访工作。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镇综合办公室:协助镇政府领导做好事故处理,事故上报等工作。
镇环保所:建立健全快速反应、协调保障应急机制;参与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调查等工作;提供应急处置现场污染物分析监测;负责水质监测和水质变化情况的综合分析,做好水质变化的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镇武装部:负责现场的火灾扑灭、被困人员抢救等应急抢险,阻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范围的扩大;负责事故现场的局部洗消工作,提供临时应急用水;协助现场应急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辖区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事件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对事件应急处置中的重要目标、危险区域实施治安警戒或交通道路管制以及人员疏散;对触犯刑法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立案侦查。
镇财政所:保障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救援体系运行经费。
镇应急办: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和危险化学品引发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救援组织和协调工作;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事件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事件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配合制订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参与重点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负责调度相应水资源。负责农药、化肥等引发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对农作物、水产品等受污染情况进行调查鉴定并协调处理;负责事件中对影响和可能受影响的农作物进行预防、抢救、转移及善后处置工作。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引发畜禽养殖业的应急处理;对事件中影响和可能受影响的家畜进行预防、抢救、转移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镇民政办:储备、管理和调配救济物资,负责提供设置临时避难所的物资,保障受害群众的转移和处置及安置。
镇交通运输办:参与交通运输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救援的组织协调和调查处置工作。
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办:负责因建设施工事件引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协调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引发的供水水源安全和应急处置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事件中受伤、中毒人员医疗救治,组织协调卫生防疫工作,根据应急需要对污染物毒性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污染对策建议;为事发地医疗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四、专家组
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设立水污染事件专家组,平时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建议,在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对事件的级别确定、应急处置措施、应急准备等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制定、修订水污染事件处置技术方案;对应急响应提出技术支持与指导等。
第三节镇水污染事件现场指挥部
一、镇水污染事件现场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本预案启动后,在水污染事件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长由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指挥部由应急救援组、评估咨询组、应急监测组、安全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后勤综合组、新闻发布组等应急工作组组成。各工作组组长由相关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或者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指定责任人担任。现场指挥部对突发水污染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负总责;对各工作组统一调度;对应急事件迅速做出评估、报告和通报;对应急行动下达指令;对应急处置工作中难以解决的问题或按规定需报告的事项,及时向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报告或请求援助;负责应急事件的新闻发布;指导应急事件善后处理。
二、镇水污染事件现场指挥部工作组及其职责
应急救援组:负责对事件现场按照处置规范及要求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置、救援或增援。根据水污染事件性质、程度和类型,由现场指挥部指定相关成员单位组成。
评估咨询组:对事件危害程度进行分析、判断、预测,评估应急处置的效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由水污染事件专家库专家组成。
应急监测组:负责对事件现场进行环境监测和提供技术支持;向指挥部提交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类型,由镇环保所、镇卫生院、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等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别负责。
安全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设置安全警戒范围,控制闲杂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负责事故现场的道路畅通;负责指挥事故现场及周围的交通秩序;如果事故危及周围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及时疏散现场人员。由派出所负责。
医疗救护组:负责紧急处理救治受伤、中毒的工作人员和群众,必要时将伤员送至医院进行治疗。由镇卫生院负责。
舆论网情组:负责对应急事件的宣传、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接待。由镇党委负责。
后勤综合组:负责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救援物品、器材以及通信、交通、电力、供水等正常运行。根据水污染事件性质和类型,由现场指挥部指定相关单位负责。
第三章预警和预防机制
第一节信息监测与报告
一、镇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有关成员单位对
环境信息、突发公共事件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危险化学品储运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等开展综合分析,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进行风险评估和整理传报。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镇环保所负责各种环境污染造成的水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镇交通运输办负责水污染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派出所负责交通事件、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恐怖活动等产生的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
三、镇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及时将较大以上突发水污染事件预警信息报告区人民政府、区生态环境局及其他有关部门。
第二节预警行动
一、开展污染源调查。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的普查,掌握全镇涉水企业污染源的产生、种类及分布情况。了解有关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意见。
二、开展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
三、接警:大堰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接警电话:0818-3564050(设在大堰镇综合办公室),并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的发生和接受、行动指令的发出和接受做好相应的记录,无法及时记录的应事后追记。
四、处警:接到报警电话后,及时对事故情况进行核实,召集相关专家进行分析评估,研究确定应对方案;上报镇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发布预警信息。
针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区域,立即处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态扩大。指令各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应急状态;环境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随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对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进行妥善安置。调集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防范准备。
第三节预警支持系统
一、镇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设置多种通讯方式,随时保持联系。
二、建立全镇重点涉水企业污染源数据库、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系统,确保应急处置行动的准确、高效。
三、镇突发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与专家库各成员的密切联系。
第四节预警级别及发布
按照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水污染事件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蓝色预警由区人民政府发布,黄色预警由市人民政府发布,橙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发布,红色预警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发布。
预警级别确定后,除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保密外,由确定预警级别的同级人民政府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一节分级响应机制
按照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和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等四级。
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一般水污染事件:
发生3人以下死亡,或因水污染事件造成人员中毒(重伤)的;
2.因水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二、较大水污染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水污染事件:
发生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的;
2.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镇、村饮用水水源污染,影响安全供水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地市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的。
三、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重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含50人)100人以下的;
2.因水污染事件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的;
4.因水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水库等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四、特别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为特大水污染事件:
1.发生30人(含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含100人)以上的;
2.因水污染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严重影响正常经济、社会生活的;
3.因水污染事件导致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生产、生活供水的;
5.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污染水体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各级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支援。
第二节应急响应行动
一、Ⅳ级响应
1.事发地镇人民政府相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区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与省环境应急机构和事发地县(市、区)水污染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情况,并提供技术支持。
二、Ⅲ级响应
1.市及事发地镇人民政府相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报告,由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向省环境应急机构、省人民政府报告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
2.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保持与省环境应急机构和事发地水污染应急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及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通讯联络,及时掌握事件动态情况。
3.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分析情况,派出相应应急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并为县(市、区)水污染应急指挥机构或相关专业应急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必要时,请求省环境应急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分析情况,派出相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并为市、县(市、区)水污染应急指挥机构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三、Ⅱ级响应
1.市及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省环境应急机构。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向事发地县(市、区)派出相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具体行动方案。
2.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报请省环境应急机构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报请省环境应急机构派出相应应急处置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支援、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4.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环境应急机构、省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政府、国家生态环境部报告突发区水污染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
四、Ⅰ级响应
1.市及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省环境应急机构。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向事发地县(市、区)派出相关救援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具体行动方案。
2.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报请省环境应急机构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3.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需要,报请省环境应急机构派出相应应急处置力量和专家赶赴现场支援、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必要时调集事发地周边地区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增援。
4.市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及时向省环境应急机构、省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厅、省人民政府、国家生态环境部报告突发水污染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情况。对不能有效处置或者影响毗邻省(区)的特别重大环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报告省人民政府报请国务院启动国家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三节信息报送与处理
一、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水污染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水污染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相关专业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负责确认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单位,在确认重大(Ⅱ级)水污染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特别重大(Ⅰ级)水污染事件立即报告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
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二、突发水污染事件报告方式与内容
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起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毕后立即上报。
初报可先用电话直接报告后再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人员受害情况、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续报可通过网络或书面报告的方式,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含电子文档)的方式,在初报和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三、特殊情况的信息处理
1.突发水污染事件的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通过达州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或省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2.需要国际社会援助的,由市人民政府报告省人民政府,按照相应规定及程序组织实施。
第四节指挥和协调
一、指挥和协调机制
现场指挥部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情况通知事件所在地和毗邻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应急机构接到事件信息通报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在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行动。现场指挥部成立前,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在当地政府的协调指挥下实施先期处置,控制或切断污染源,控制事件态势,并防止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事件发生。
应急状态时,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对事件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并对事件的危害范围、发展趋势作出科学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意见。
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的部门、单位要及时、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有关的基础资料,生态环境、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提供事件发生前的有关监管检查资料,供现场指挥部参考。
二、现场指挥部协调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提出现场应急行动原则要求;派出有关专家和人员参与指挥部的应急指挥工作;协调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协调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协调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根据现场监测结果,确定被转移、疏散群众返回时间;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第五节应急环境监测
一、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现场的情况,现场指挥部指示县(市、区)环境监测机构或市环境监测机构及时、准确地确定与监测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和污染物扩散范围;
二、根据监测结果,组织综合分析突发水污染事件污染变化情况,预测并报告事件的发展趋势,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三、对现场监测技术上有困难的监测项目应及时向上级环境监测部门报告,请求增援;
第六节应急处置
一、现场应急处置主要依靠当地应急救援、处置力量。突发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现场指挥部应立即组织开展对中毒或受伤人员进行抢救,设立现场警戒区,疏散现场人员。
二、在开展人员救助的同时,对现场泄露、排放的危险品、污染物立即进行消除、转移等安全控制,防止进一步扩散。
三、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按水污染事件的类型和性质,分别由区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按其职责,在指挥部的指挥下组织实施。
第七节安全防护
一、应急处置人员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人员应根据不同类型水污染事件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人员进入和离开事发现场的程序。
二、受灾群众的安全防护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群众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根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性质、特点,向群众告知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根据事发时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情况,确定群众疏散的方式,指定有关部门组织群众安全疏散、撤离;在事发地安全边界以外,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第八节事件通报
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认为本辖区内发生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可能涉及或影响毗邻辖区的,应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地区,并上报上级人民政府。
第九节信息发布
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一般突发水污染事件信息,较大、重大、特大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报区人民政府决定后发布。
第十节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应急终止: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级别条件已经消除。
2.污染源的排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彻底消除,且无继发的可能。
4.事件现场的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
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现场指挥部确认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区水污染应急指挥部批准。
现场指挥部向所属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应急状态终止后,区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上级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至其他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三、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及水污染事件单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召集有关专业主管部门对事件进行总结,在应急终止后上报。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一节善后处置
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当地政府负责撤离人员的安置和应急状态解除后组织撤离人员返回,督促事故企业做好事故死伤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和组织对水污染物进行收集、清理与处置。
第二节社会救助
一、镇民政办根据灾区救济需要,负责组织开展赈灾募捐活动。
二、各相关保险公司应及时定损理赔;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足额支付参保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第三节分析评估
一、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对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予以总结,并作出科学评价,报告区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二、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进行检查和指导,对突发水污染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进行考评。
第六章保障措施
第一节通信与信息保障
事故现场指挥部与应急指挥机构及各单位、事故企业、各应急救援小组之间应保持通信与信息畅通。尽量利用现有通信资源,当现有通信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可以启动备用通信手段,必要时,动用国家救灾通信保障系统。
第二节物资设备保障
各单位在利用现有水污染事件应急物资、装备、设施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和更新本部门水污染事件应急物资装备;各级政府按预案要求储备有关重要物资。
第三节资金保障
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由镇财政局按照有关财政应急保障规定给予安排和拨付。
第四节技术保障
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建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组,提供多种联系方式。建立相应的数据库,为应急响应行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第五节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通过各种形式,向公众开展水污染应急预防知识和自救技能宣传。
二、定期开展水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应急处置人员培训,邀请有关专家举办专题讲座,提高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提高事件预警、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部门协调、现场控制、紧急救援的应对能力。
三、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要求,定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水污染应急实战联合演习,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第六节监督检查
镇水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政府应急办负责对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包括相应的保障应急措施到位情况、培训和演练情况、公众信息交流和宣传教育情况等。
第七章附则
第一节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本预案对水污染事件的适用情况,及国家法律、法规的修改情况,对本预案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第二节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服从上级命令和指挥,临阵脱逃或阻碍应急处置行动,扰乱社会秩序、谎报情况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党纪、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经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由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镇环保所负责解释。
第四节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5
为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做好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迅速查明水污染事故的原因并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保证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将茶溪中学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康斌(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肖清华蔡园新成员:全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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