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01 12:15:47 应急预案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汇编15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常常需要预先准备应急预案。应急预案要怎么编制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汇编15篇)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1

  为进一步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推进城市应急管理特别是防灾减灾工作,实现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和常态化,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技能,减少各种社会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和危害,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现就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国家综合减灾规划》,对照《全国“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着力形成社区干部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具体到人的组织体系,制定完善从内容、方式、力量、时间、责任到检查考核相配套的制度规范。

  ——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保障更加有力。明确社区主要负责人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不少于3个人的专兼职骨干,辖区每个社会单位配备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社区牵头、专班主抓、单位共管、居民参与”的宣传教育工作网。

  ——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氛围更加浓厚。每个社区至少汇编一本常见灾害事故及处置的便民手册,辖区各单位、居民小区、主要街区、休闲广场等设置宣传标语、专栏和橱窗,社区办公地点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制度上墙、簿册规范。

  ——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更加突出。社区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辖区社会单位覆盖率达到100%,辖区居民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力争各类灾害事故起数和经济损失“零增长”。

  三、工作内容

  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常见自然灾害如旱灾、火灾、洪涝、地震、雷击、地质滑坡的特点和规律;常见自然灾害的处置技巧和方法;灾害事故的处置经验。

  四、工作方法

  (一)突出重点对象开展宣传教育

  以辖区机关干部、企业职工、学校师生和小区居民为重点,组织宣教力量开展经常性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的`“四进活动”,有针对性地推进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覆盖面,增加社会影响力,增强宣传教育实效。

  (二)突出重点区域开展宣传教育

  以辖区商场、车站、码头、广场、繁华街区和物业小区等为重点,筑牢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主阵地,完善辅助设施,推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三)突出重点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在每年的国家减灾日、安全生产月、重大节庆期间,开展社区防灾减灾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面对面地向广大市民宣传防灾减灾常识,传授应对常见灾害事故的技能和本领。

  二是以社区民警、治安协勤、企业保安和志愿者为骨干,举办各种形式的社区防灾减灾培训班,打造一支处置突发灾害事故的应急队伍,培养一批义务宣传教育力量,不断强化社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依托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加强宣传教育,在重点区域开设专栏、橱窗、悬挂标语,多渠道、多方式地拓展宣传阵地。

  (四)突出重点内容开展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专题讲座。邀请自然灾害应急专家、科枝人员进行防灾减灾应急专题讲座。

  二是组织开展学校主题教育活动。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特点,通过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家讲座、观看展览和专题片等方式,讲授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深入推进防灾减灾知识、自救互救知识进学校、进课堂。

  三是组织开展春夏季疾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春夏季疾病预防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做好当前蔓延全球的甲型流感防控工作的宣传,通过在医院、学校、铁路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预防甲型流感等传染病宣传材料,向公众发放预防甲型流感及春夏季传染病一般性知识宣传材料,提高群众预防疾病的能力。

  四是组织开展救灾应急演练,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救助,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广泛开展桌面推演,实践演习、技能练兵等演练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宣传周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县是全省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地区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灾害形势愈加严峻。开展防灾减灾教育活动,对于提高社会各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综合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保障人员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二)切实加强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结合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深入查找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防灾减灾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2

  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村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并根据村实际及灾害形式变化,特制订本预案。

  村基本情况:

  张李乡韩店村位于寿县西南60多公里,北靠淮河,西临淠河,与六安霍邱县隔河相望。该村土地以湾区为主,水资源丰富,灌溉条件便利、光照充足,有效积温高,土壤肥沃,具有发展苗木花卉、光伏发电等特色生态产业的得天独厚优势。全村现总户数1845户,总人数6570人。辖37个村民组,现有中共党员99名。

  重点隐患地段:五号路存在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防御的区域为七好小学路口,周岗大桥往韩店村驶入下大坝处。

  我村现有村“两委”干部9名,村班子战斗力强。积极性高,增强了村班子的力量。村干部分工明确,开展工作扎实有序。本村村务、党务、财务定期公开。特殊事情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收到群众一致好评。

  村设有避难场所一处(韩店村文化广场),总面积2000平方米,可容纳人数1500余人。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组长:赵义乐

  副组长:聂松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利芹

  成员:凤委刘良雪龙汝梅时光霞邓海涛时召燕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村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协调组、预警预报组、隐患排查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卫生医疗组、信息报告。

  ①应急指挥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组织、协调村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灾情报告,在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村村民公布本预案。地点设置在魏岗村办公室。

  ②预警预报组:

  负责灾害信息预警预报。

  ③隐患排查组:

  负责村灾害隐患排查统计工作。

  ④生活救助组:

  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地点设置在魏岗村办公室。

  ⑤转移安置组:

  负责灾情发生时,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⑥医疗救护组:负责开展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或申请救治支援。地点设置在寿春镇中心卫生院。

  ⑦信息报告组:

  负责防灾减灾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村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宣传、培训、演练。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能力和意识。采取多种样式,如纺织防灾减灾图表、书籍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组织不少于2-3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领导小组要检查、督促各单位和工作小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村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员准备:明确村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村灾害信息员,成立村志愿应急救助队伍、抢险救援队伍。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村民的疏散转移工作。

  4、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村民家中和室外不乱拉乱接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及信息发布方式

  村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及灾害具体情况,由村主任宣布启动预案,并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村民,紧急情况下以警报声预警。村各救灾小分队各施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上报灾情,写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和灾区的需求),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

  4、灾情报告程序。农户-村民组长-网格员-村委会四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向上级报告。

  5、要求。

  (1)灾情初报。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村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5、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村实际,安置场所按可容纳人员数量储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受灾群众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保障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如收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扩音喇叭报警等,落实专人专责负责发信号。

  2、灾害发生后,村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组织所有在场的灾害信息员、村志愿者、抢险救援队伍等力量参加救援和疏导。

  3、要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村工作人员按照防灾减灾“明白卡”所明确的具体帮扶对象,协助脆弱人员转移安置。

  4、紧急撤离时,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所有撤离出入口,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八、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其它;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3、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金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3

  第一条本预案所称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危及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乃至社会稳定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涉及学校的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灾害等。

  第二条各类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按照其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根据国家有关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教育系统实际,及对学校教学产生的影响,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Ⅳ级。分级标准是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第三条灾害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所属范围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隐患和一些影响大,师生反映强烈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立即研究采取治本措施,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必要时,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对于可能波及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报。

  (3)通过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播、电视、网络等形式或途径,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教育系统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

  (4)建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于每年年底对下一年度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发展的趋势进行预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四条灾害预警措施

  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警制度。

  (1)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其预警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学校依托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和趋势分析,预测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及其级别;或根据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级别执行。

  (2)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可以预警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学校应当以适宜的方式发布或调整预警信息,并进行应急准备,同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同时向可能波及的相关临近地方或单位通报。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可通过广播、电视、通讯、手机短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个通知等方式进行,对学校内的特殊人群和特殊场所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采取预警措施。发布预警信息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分类分级原则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①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进一步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报和预警工作;

  ②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发布与师生员工有关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预测信息和分析评估结果以及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常识,公布咨询电话。

  ③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④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⑤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学校和社会治安秩序;

  ⑥报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⑦转移、疏散或者撤离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或涉及的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⑧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者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防止发生次生、衍生危害;

  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解除预警警报。有事实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学校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终止预警期,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第五条应急处置措施

  (一)信息报告

  (1)获悉可能发生和已发生涉及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信息的学校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师生员工,应当立即向所在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必要时也可以越级上报。根据事态的进展,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2)学校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学校要立即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立即上报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误报。必要时,同时通报相关地区和部门。教育厅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重要信息,同时将中央及教育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作出的有关批示或指示及时传达给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或所属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二)先期处置

  涉及学校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尽力采取针对性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前期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同时迅速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有关专业部门或机构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三)组织协调

  (1)学校负责本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应对工作,事发地的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相关学校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超出学校处置能力的,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特点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应及时依法报请相应的专业部门派出专门指挥人员、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并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措施

  学校在属地救灾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救助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育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4)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8)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9)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的扩大蔓延。

  (10)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校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和设施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11)协助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12)学校计财处做好应急资金拨款准备。

  (13)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内、国际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14)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15)在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领导下,按有关规定做好对口单位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16)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五)应急结束

  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六)信息发布

  (1)组织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学校,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分权限及时、准确、客观发布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发布简要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相关部门和学校的应对措施等权威信息,并根据时间处置情况做好相应的'后续发布工作,正确引导校园和社会舆论。

  (2)相关权威信息要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时间涉及或波及的范围和影响的程度等情况,通过中央或事发地主要新闻媒体,重点新闻网站,手机短信或有关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和相关校园网等发布,具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信息发布的形式主要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等。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事态发展及其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六条事后恢复措施

  (一)善后处置

  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所属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应急处置、救援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资金、物资等情况,制定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因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必要时,组织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根据善后处置的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等工作,协助相关司法机关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中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二)调查评估

  根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和特点,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配合相关专业机构及时查明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以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改进措施。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按隶属关系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报告。对于涉及教育系统的特别重大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进行调查评估,并向国务院作出报告。

  (三)恢复重建

  (1)学校应当尽快制定恢复重建规划并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需要当地党委政府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支持的,应当按照隶属关系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者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请求。

  (2)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受危害或波及地区教育系统或学校遭受的损失和实际情况,提供或协助提供资金、物资支持、技术指导和人力支援。必要时,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可报请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有关部门或人员尽快恢复当地教育系统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

  (3)需要国家援助的,由教育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配合事发地省级党委政府按有关规定报国务院审批实施。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一)宣传培训

  学校结合本地、本校特点、通过培训、课堂教学、校园电视、广播、网络、专栏、黑板报、宣传手册、专题讲座、安全展览、文艺演出等生动活泼的形式途径,开展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宣传应急救助和处置的知识与技能、各类安全防护和应急避险常识,增强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不断提高妥善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水平。

  (二)应急演练

  学校结合当地可以预见和可能发生的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以及各自的特点和条件,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和师生员工,对相应应急预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逃生避险和应急反应能力。演练中发现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时,应及时修订。

  (三)队伍建设

  有条件的学校应组建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备队,主要由安全保卫、医疗卫生、后勤保障、心理救助、学生工作、宣传和维护稳定工作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应急救援意外伤亡人员抚恤、治疗、康复、就业、安置等保障制度,为预备队应急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救援人员的人身风险。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应急预备队要建立健全与当地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合作机制,适时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应急合成、协同应急的能力;要加强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的应急能力建设,动员广大教职工以及成年学生志愿者等做好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准备,形成群防群治队伍体系。

  (四)财力保障

  学校应当把应急经费保障列入年度预算,并逐年增加日常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经费。教育系统相关财务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督与评估。鼓励学校和师生员工参加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鼓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教育系统应对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工作提供捐赠和援助。

  (五)物资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教材、教学仪器设备和应急处置及救援设施、装备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教育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确保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的及时供应。

  (六)公共设施

  教育设施规划要适应学校预防、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需要,学校建筑物设防标准应高于当地一般建筑物。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下,指定或建立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应急避险场所,满足该校及周边社区综合避难需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等保障工作体系,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正确、及时使用。

  第八条奖惩

  (一)表彰奖励

  对高度重视应急工作,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和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应急科研,在预防和处置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监测、预警、发现、报告、指挥、处置、救援等环节的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伤亡的人员依法给予抚恤。

  (二)责任追究

  学校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事件重要情况或在应急预防、预警、处置、救援以及恢复重建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4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区减灾委员会要求,依据“救灾先救人”原则,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减灾委员会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的主题,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推行“政府主导、村社运作、公众参与”的工作模式,建立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准备,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对我镇防灾减灾公共管理功能进行进一步强化。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镇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1.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镇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镇政府设立镇防灾减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镇应急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站所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卫生院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镇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设立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工作。

  2.镇直各部门站所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做好灾区农业生产自救的指导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库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计生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畜牧站:负责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应急工作。

  林业站:负责森林火灾、林业生物灾害应急工作。

  民政所: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3.村委会应急责任

  村委会负责做好本村突发灾害事件应急工作,及时上报灾情信息,组织本村应急救援工作组进行救援、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灾害应急处置的各村、各站所及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五、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镇村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微信等)向各村委会、镇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信息处置。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

  4.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相关部门。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分级启动预案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决定是否启动预案,确定需要启动预案的,立即启动。

  3.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镇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镇的应急工作负责;

  ②对本镇的应急救援队、应急救援物资等应急保障资源进行统一调度;

  ③必要时,直接指挥抢险救援现场;

  ④完成县应急领导小组安排工作;

  ⑤负责本镇突发灾害信息的统一发布。

  村级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①对本村突发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

  ②对本村应急保障资源进行调度,组织动员社会力量、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③指挥应急救援现场;

  ④完成县、镇应急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

  4.情况通报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人员应当在接到信息后1小时内逐级向上级报告,并同时向分管领导报告。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对报告的部门、时限、程序等具体规定的,除按本预案上述规定报告外,还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突发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应急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指挥工作,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

  (三)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工作达到相应条件后,镇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行动结束并向上级汇报相关信息,同时继续做好后期处理工作。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1.突发灾害结束后,镇村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救济求助灾民,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镇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和社会公布。

  3.镇民政等部门要迅速设立灾民安置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做好灾民安置、安抚和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的管理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

  4.卫生部门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现场的消毒和疫情监控工作。

  5.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以及利用资源评估后,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恢复重建。

  6.做好突发灾害现场的清理工作。清理过程中可能导致危险发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专业队伍进行清理。

  7.做好突发灾害损害设施等的修复工作,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通信、供电、供水、排水设施等公用设施被损尚未恢复的,有关单位应迅速组织力量修复。道路、桥梁、水库大坝等被损及河流被堵的要限期修复。

  八、保障措施

  (一)信息与通信保障

  1.信息保障

  各有关应急部门、人员要准确、及时、全面地为应急处置指挥决策、咨询提供数据等基础性资料。

  2.通信保障

  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应急救援队伍务必保证通讯畅通,24小时开机。

  (二)物资保障

  各专项应急小组应当储备与应急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并建立信息数据库,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等;应当建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并实施定期更新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强化以防汛救援、森林防火等专业化队伍为主、群众性队伍为辅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各村设立以村组干部为主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负责本村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同时听从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全镇设立以镇直干部、各村组干部为主的镇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由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四)抢险车辆保障

  征集全镇钩机、铲车、大马力等抢险救援车辆,建立数据库,为及时抢险提供保障。

  (五)医疗卫生保障

  镇计生办要联系各村卫生单位储备必要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后救治;明确医疗救治和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业特长,确定参与应急医疗卫生工作的医疗卫生人员名单,人员不够时可向区级卫生部门申请援助。

  (六)治安保障

  灾害发生后,派出所民警、镇政府、村委会、要立即在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维持秩序,及时疏散群众。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七)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自然灾害需安置灾民的,采取非受灾户对口接收、投亲靠友等办法,逐户发动搬迁。紧急避难安置工作实行以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安置为主、镇政府支持为辅的原则。

  九、宣传、培训和演习

  (一)公众宣传教育

  把宣传突发灾害预防、应对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应急工作的重要内容,把常见、多见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应急的知识技能,以及与群众个人生活、行为习惯有密切联系的突发灾害的宣传作为重点,加强公益宣传。广泛宣传报警电话和应急求助电话,做到家喻户晓。加强防灾自救、互救的宣传和辅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指导。

  (二)培训

  1.认真学习应急总体预案和与分管工作有关的专项应急预案。通过学习预案,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

  2.把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等内容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内容。平时也要请专业人员开相应知识的讲座。救援人员要多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救援队伍战斗力。

  (三)演习

  加强演习,提高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抢险救援能力和各应急职能部门的整体协作、配合能力。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做到有针对性,重点演习现场救援、人员疏散转移、受灾群众安置、安全警戒区设立等抢险救援要求,检验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各应急保障部门的协作配合能力,指挥机构的紧急指挥能力及动员能力。通过综合演习,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5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防患于未然,在突发事件来临时,能快速、及时、妥善疏散学校教学区域师生,切实有效降低学校安全事故带来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紧急疏散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全体教师

  二、紧急疏散的决定

  紧急疏散是在火灾、地震、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来临时,为了避险,迅速将人员由危险场所撤往安全地域的行动。实施紧急疏散难度较大,其行动自身也极具危险性,特别是对小学生而言。因此,不到紧要关头不可实施,而必须实施时则应当机立断。紧急疏散的决定由校长做出。

  三、紧急疏散的信号及发布

  紧急疏散的信号有广播和哨声两种:在广播系统可以使用时,采用广播信号;在电源或广播系统损坏或不便使用时,可采取哨音信号。哨音信号为连续的两短一长声。信号的发布由决定紧急疏散的校长实施,也可随机指定人员实施。紧急疏散信号从开始,应连续不断,直至全部人员撤出危险场所方可停止。

  四、疏散通道划分

  (一)上课期间疏散通道划分

  1.上课期间紧急疏散通道以教室所在位置划分。各班级听到信号后立即组织学生从规定通道出来在规定安全集结区域集合。

  2.疏散路线:各教室→走道→中心马路→操场。

  各路口疏散协调员由各教室授课老师担任;

  (二)课间和自由活动期间疏散通道划分

  课间和自由活动期间紧急疏散通道以学生个体所在位置划分。发生突发事件后即在运动场按班级做操位置集合。

  五、疏散组织工作

  1.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教学区域,组织疏散工作。校长负责教学楼学生的疏散安顿工作。体育教师负责操场学生的安顿工作。

  2.上课教师:正在上课的.教师听到紧急疏散信号后,应立即停止教学活动,给学生讲清疏散通道及集结地点,打开教室前后门,组织学生分两路纵队有序迅速离开教室。同时要及时赶到楼梯口和楼梯转弯处,组织疏散学生。要求学生双手护头,下楼梯时不弯腰捡东西或系鞋带。遇到学生摔倒,教师要迅速将学生扶起来。在学生全部撤离后,随同并组织上课班级的学生撤往安全集结区域(操场)。

  3.班主任:紧急疏散信号发布时,班主任在教室,应立即组织疏散本班学生;不在教室的班主任,听到信号后,应立即前往自己所在班级与任课教师共同组织学生疏散转移;在其他班级上课的班主任,首先应担负起任课教师的职责任务,待该班班主任到达、情况交待清楚、在确无特殊情况需要共同处理时,可以前往自己所在班级。

  4.其他教职工:遇突发事件需紧急疏散时,不当班的教师迅速赶到所在班级位置,协助有秩序疏散学生,指挥学生不乱跑、不猛拐、不推撞、不打闹、不大声喧哗,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除此之外的教职员工,一律到操场协助有需要的班级安顿学生。

  六、安全集结区域

  学生撤出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或部位,尽量靠远离建筑物一侧的道路,迅速向规定区域集结。我校安全集结区域为靠旗杆的操场。

  到达安全集结区域后,各班应迅速集中整队,清查本班人数和损伤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值日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关照学生,发现疏散时有受伤师生予以救护。

  2021年3月1日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6

  为做好我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职责

  抗洪抢险,防险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镇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和9个组,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组织全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主任:林碧渊(兼)

  成员:陈燕茹、赖永镇、方桂花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救灾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昼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晴、水情、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镇总指挥部汇报险情、灾情。

  (二)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山围塘水库组

  组长:刘文革

  副组长:刘甲军

  成员:欧阳婷婷、各村山围塘水库负责人

  工作职责:负责全镇、山围塘水库的巡视检查,在强降雨过程中,实行全天候值班,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水情,如发现险情,及时组织群众撤离,组织有关人员抢险

  2.地质灾害组

  组长:肖上永

  成员:黄锦钗、地灾点所在村地质灾害协管员

  工作职责:负责观察各自监控的滑坡点,一旦发现险情,应准确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当地群众及早撤离。

  3.重点户防御洪灾,地质灾害组

  责任领导:各片正副片长(全镇分为东田片片长陈贵泉,副片长黄荣宝、蔡小建、陈明曦;山西片片长刘文革,副片长林碧渊、李少峰、吴志飞;桃园片片长陈哲群,副片长陈金柱、李朴生;蓝溪片片长肖上永,副片长黄静澜、吴冬芸、王大榜)。

  责任人:各驻村工作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工作职责:负责填写告知书,发至各重点户(详见告知书样本),对辖区内的危房、傍山而建房、易受浸房屋进行24小时巡逻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应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

  4.抗洪抢险组

  指挥:洪世杰、吴火连

  东田片责任人:陈贵泉、黄荣宝、蔡小建、陈明曦

  东田村责任人:陈贵泉

  成员:洪木法、陈雪清、村委会干部

  西坑村责任人:黄荣宝

  成员:江富美、村委会干部

  南坑村责任人:蔡小建

  成员:陈忠前、村委会干部

  雪峰村责任人:陈明曦

  成员:颜云峰、村委会干部

  山西片责任人:刘文革、林碧渊、李少峰、吴志飞

  山西村责任人:李少峰

  成员:范国恩、村委会干部

  汤井村责任人:刘文革

  成员:林志勇、村委会干部

  彭溪村责任人:吴志飞

  成员:尤华明、村委会干部

  岐山村责任人:林碧渊

  成员:李昭阳、村委会干部

  桃园片责任人:陈哲群、陈金柱、李朴生

  桃园村责任人:陈哲群

  成员:梁春泉、村委会干部

  美洋村责任人:陈哲群

  成员:刘甲军、村委会干部

  湖山村责任人:陈金柱

  成员:陈竞赛、村委会干部

  格头村责任人:李朴生

  成员:傅志超、村委会干部

  蓝溪片责任人:肖上永、黄静澜、吴冬芸、王大榜

  兰溪村责任人:黄静澜

  成员:叶志强、村委会干部

  丰山村责任人:肖上永

  成员:陈强毅、村委会干部

  介凤村责任人:吴冬芸

  成员:林少煌、村委会干部

  凤巢村责任人:王大榜

  成员:范清义、村委会干部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5.救灾安置组

  组长:李朴生

  副组长:方桂花

  成员:巫敏敏、黄嘉华、陈圣东

  工作职责:负责接收安置灾民,并登记造册。

  6.治安保障组

  组长:洪晓锋

  副组长:陈宝福、黄金城

  成员:派出所全体干警、执法队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的畅通无阻。

  7.卫生救护组

  组长:林再福

  成员:镇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在全镇设立若干个抗洪抢险医疗救护点,加强前方医疗救护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系,供应所需医疗药物器械,确保灾民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8.电力抢修组

  组长:谢辉煌

  成员:供电所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保障辖区内防灾、抗洪、救灾的用电以及镇指挥部办公室用电,对易发生触电伤及人员地区及时停电,灾后保障恢复供电。

  9.生活保障组

  组长:林碧渊

  成员:王银城、方桂花、黄嘉华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住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二、防洪、防地质灾害实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方案

  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汛期(每年4月1 5日一10月1 5日),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电信部门应予密切配合,确保指挥部办公室电话畅通。

  2.指挥部成员及各组应按分工职责,密切注意和主动了解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当预计洪水上涨至警戒线、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情况下,全体人员进入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紧急状态,指挥部及各组按责职分工,组织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切工作要服从救灾抢险。

  (1)以救灾抢险为中心,全民动员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2)镇村、派出所立即行动,做好抗洪抢险、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确保抢险队伍按时到达。

  (3)指挥部办公室要准备车辆,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维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灾安置组必须遵循“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的原则”,领取或调用抗洪物资应根据需要向镇指挥部汇报,领导审批,方可进行物资调拨。

  (5)根据汛情险情由指挥部随时调动应急人员。

  (6)防洪抢险的纺织袋等物品。由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储备、根据指挥部的通知,进行调拨,抢险用的'锄头、铁铲、畚箕、扁担等工具由各村委会负责。

  (二)安全转移方案

  当出现万分危急和洪水可能出险且水位进一步上涨时,指挥部发出危险区域安全撤退的紧急指令。人员疏散主要往就近的高山地转移或投靠安全地区的亲朋好友疏散。做好低洼地段人员和重要物资的安全转移。旁山居住户遇强降雨天气,应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特别是已建立台帐的重点户防御洪灾、地质灾害各责任领导、责任人应第一时间组织撤离,并按预定的安置办法进行有条不紊地安置,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防灾减灾应急预案7

  为做好我街道防灾减灾工作,有效应对各类灾害,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规范各类灾害的应急处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灾害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和工作准备。重点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演练、演习,加强检查和监督,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防护等应急处置工作的手段,统筹协调各种应急救援力量,加强资源整体合力,不断提高应对能力。

  2.应急优先,整合资源。全街道上下要服从和服务于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围绕应急工作展开抢险、救援、保障等工作;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集中财力办大事。

  3.依法管理,及时反应。对灾害的预警、报告、处置实施依法管理,依法追究对灾害处置不当的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灾害和可能发生的'灾害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及应急联动机制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应急领导机构与职责

  设立街道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街道各类灾害应急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任组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和分管防灾减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各办负责人、各社区书记为成员。具体职责是:统一决定全街道各类灾害应急工作重大问题;实施本应急预案;具体实施相关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法律规定的其他的职责。

  2.街道各办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

  应急站:负责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大坝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日常观测和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就业卫健办:负责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卫生防疫、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受伤群众及抢险救援人员的医疗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文明办:负责烟花爆竹事故的应急工作;参与火灾、交通、民用爆破器材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负责其他应急工作中的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民政办:负责灾情统计上报,灾民安置,物资的准备工作。

  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有关应急工作。

  4.社区居委会应急责任

  社区居委会应当协助政府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实行群防群控、群防群治。

  (二)应急联动机制

  在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灾害应急处置的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明确各自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预测、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行政监测。街道社区两级及有关人员要对各种灾害信息进行认真监测、收集、传递、分析、处理、存储和报告,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2.群众上报。任何公民、组织可以通过各种形式(电话、传真、互联网等)向各社区居委会、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有关专业技术机构报送突发灾害信息。

  3.逐级上报。有关人员收到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后应当进行核实与风险分级,并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向上一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预警

  1.接警。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街道应急管理站。有关人员接到突发灾害信息后,应当经初步核实后及时报告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公民和组织也可以直接向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突发灾害信息。

  2.处警。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处警中心。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接警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通报专项应急工作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并进行分析评估。重大情况,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及时向街道党工委书记报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级别确定

  突发灾害的实际级别,按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确定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IV级响应由事故发生地所在县人民政府确定,III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确定,I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确定,I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或报请国务院确定。

  2.分级启动预案

  各级应急办、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警后,应当详细调查灾害情况,提请同级应急领导小组或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预案,预案启动和级别确定后,确定突发灾害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启动相应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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