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5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应急预案。我们该怎么去写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欢迎大家分享。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1
一、演练时间
20xx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9:20开始,演练时间约30分钟
二、演练地点:
阊江小学
三、演练内容:
1、突发地震灾害时应急避险
2、地震过后人员安全疏散
四、参加人员:
阊江小学所有在校师生
五、演练目的:
通过此次演练,使在校师生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冷静应对,并按照正确的疏散线路安全快速的撤离,最大限度地保护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特别是减少不必要的非震伤害。同时,通过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宣传防震减灾及应急自救知识,切实提高全民在突发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
六、演练组织机构设置
(一)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地震和其他灾害发生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指挥全校开展防震救灾应急工作;
2、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在演练时,负责各预定区域的疏散指挥工作;
3、负责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及应对措施。
(二)防震减灾应急演练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主要职责:
1、对学校防震减灾应急演练实行具体的统一指挥领导;
2、负责及时修订演练预案,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演练准备情况,提出演练的指导意见和具体保障措施,协调参演各部门工作;
3、检查、指导演练工作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并对演习情况进行讲评;
4、演练过程中,确保人员安全、物资充裕、信息畅通,并制定切实可行的紧急情况处置方案,保证顺利完成演练任务。
七、 演练流程
(一)9点20分,演练总指挥下达演练开始的命令。工作人员将放置在各区域的防灾警报器、扬声器鸣响,发出警报信号(防灾信号为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三分钟);同时,设置在各建筑物内的电铃、消防警报也同时响起。校园广播也发出警报信号,并同时播放语音信息,内容为“全体师生员工请注意,学校发生紧急情况,请大家不要慌乱,听从指挥,迅速有序地撤离各建筑物,到预定避难集结地域(安全区域)集中!”;
(二)听到“地震发生”的信号后,每个教室的老师要指导学生用书包护住头部迅速躲在课桌下面,抱头,闭眼,掩护好身体。”
(三)当险情结束后,各建筑物内的疏散引导组迅速开启全部疏散通道,并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稳定人员情绪,消除恐慌心理,防止拥堵踩踏,积极引导师生员工采取正确的逃生方法,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向安全地点疏散。
(四)全体师生员工在撤离各大楼后,全部在指定避难集结地域(安全区域)集合;
(五)所有参演人员在各避难集结地域(安全区域)集中完毕后,各避难集结地域(安全区域)负责人逐级向上汇报情况,情况汇总后由总指挥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向120、119请求支援,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此次地震灾害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后续搜救受伤埋压师生工作等方面情况。最后,总指挥宣布“险情排除,本次防震紧急疏散演练圆满结束”。
演练结束后,总指挥现场对此次演练进行简要讲评,各参演单位分别进行总结。
八、演练注意事项
1、演练开始后,师生员工要认真按照规定的疏散路线进行有序疏散,不得在建筑物内滞留。演练指挥部将派出督查组对各楼进行专项检查,并将各楼滞留人员的多少作为演练考评的重要指标;
2、演练时,楼层长(或学院指定负责人)要恪尽职守,稳定学生情绪,有序地组织学生迅速撤离;
3、学生在撤离过程中,要听从各楼层负责人的指挥,特别在楼梯口,不准推、拉、挤,动作要迅速而又不慌不乱,排成两列纵队,有秩序地前进,不能争先恐后、慌乱奔跑。下楼梯时必须走,在平地上可以有秩序地小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如果有同学跌倒,要尽快扶起来,迅速撤离,确保演练过程中不发生踩踏的事故。各楼层负责人要在学生撤离后1分钟内检查校舍,确保无学生后撤离;
4、疏散引导人员要沉着冷静、反应灵敏,在疏散过程中要随机应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如发生演练意外事故,立即报告指挥部。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2
为建立社区自然灾害紧急救助机制,提高社区防灾、减灾应急反应能力,提升社区应对灾害水平,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社区综合减灾有效措施,保障社区居民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特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社区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各工作小组密切配合,各司其职。依靠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共同参与防灾减灾。
二、适用范围
凡在我社区辖区范围内发生的水旱灾害,冰雹、雪、沙尘暴等气象灾害,地震等地质灾害,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指导XX社区辖区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并与XX街道应急预案对接。
三、组织机构
为落实“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社区成立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织情况及工作职责如下:
(1)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2)召开会商会议,对社区风险源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3)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社区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4)承办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5)负责社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灾情收集组:由社区灾害信息员xx、xx负责收集灾情情况,及时将灾情向组长汇报。
治安交通小组:由社区民警xx和治安员xx组成,主要职责是实施安全警戒,维持现场秩序;治安员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疏导周边交通,开辟应急通道,保障应急处置人员、车辆和物资装备应急通行需要。
医疗救护小组:由社区卫生部门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伤员救护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安全疏散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及应急志愿者队伍组成,居委会主任xxx为疏散责任人,负责引导疏散、转移受灾居民及受灾户安置过渡工作。按照社区疏散路径将受灾居民转移到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或安全地。
综合保障小组:由社区居(村)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物业公司(或管理企业)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场地、办公设备和后勤服务保障;协助疏散人员,安置受灾群众,引导居民开展自救互救。
信息报道组:由社区居委会成员xx、xx组成,负责组织防灾减灾工作宣传报道;按规定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发送灾情有关信息;对辖区居民进行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四、灾害隐患
(一)灾害风险隐患清单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自然灾害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事故灾难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公共卫生事件
xxx社区灾害风险隐患清单――社会治安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3
为建立健全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我镇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明确责任,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灾减灾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镇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办)和工作组,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指挥:付斌
副总指挥:张钊
成员:
工作职责:指挥全镇防灾、减灾、避灾工作。
下设办公室:
主任:王海军
成员:陈步云李震丁力徐晓瑞谭燕青
工作职责:1.定期在村民中开展防灾、减灾、避灾、救灾工作宣传,增强村民的防灾意识和减灾能力。
2.贯彻执行上级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及时统计辖区内受灾地区灾情种类、时间、地点、范围、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及重要设施受损情况,困难户、低保户、五保户危房情况、山体滑坡隐患处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4.根据灾害预警和灾情,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汇总、通报灾情;申请救灾资金,提出救灾资金分配建议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二)各工作组人员及职责
1.各村防灾减灾工作组:
组长:联系点领导
成员:包村点长,各村书记
工作职责:负责各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宣传;负责各村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指导群众进行生产、生活自救保护;第一时间向指挥部报告灾情。
2.抢险应急工作组:
组长:王海军、李培华
成员:镇应急分队、武装部全体成员及民兵分队
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群众及物资,把损失降到最低。
3.救灾安置、生活保障组:
组长:王海军、陈步云
成员:党政办、安监办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宿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4.治安保障组:
组长:贾献梅、张召伦
成员: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工作职责:负责抗灾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畅通无阻。
5.卫生救护组:
组长:高建
成员: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供应所需药物器械,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三、灾情信息管理
(一)灾情信息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1灾害损失情况包括: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受淹村、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间数;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2.因灾需救济情况包括:需口粮救济人口、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需恢复住房户数。
3.已救济情况包括:投亲靠友人口数量、借住房屋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量、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人口、己安排治病救济款、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已恢复住房户数。
(二)灾情信息报告时间。
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的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事发后1小时内向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
2.灾情续报。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5点前向指挥部报告,特大灾情根据需要随时报告。
3.灾情核报。镇在灾情稳定后2个工作日内核实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定。
1.部门会商核定。镇协调民政、农业、水利、统计等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专家评估。民政、农业、水利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专项调查等形式对灾情进行评估、核实。
(四)建立灾情台帐。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台帐、倒塌房屋台帐和需政府救济人口台帐。在灾情核定后,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的花名册,为恢复重建和开展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四、纪律要求
1.进入防灾紧急状态后,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命令、指示一经发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到岗到位,凡发现不到岗到位者追究责任。
2.在抗灾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本预案一旦启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凡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将追究个人责任。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责任,如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按时到达的应向应急领导小组说明原因,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4.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防灾减灾指挥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县相关部门汇报。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4
1、目标任务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科学的救灾应急指挥、保障和预防控制体系,全面提高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共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灾民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可持续发展。
1.2制定依据
本预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xx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x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原则为依据,与同级其他专项预案相衔接。
1.3适用范围
在本区域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政府主导,尽职尽责,社会互助,灾民自救;
(3)依法规范,整合资源,科学应对,提高效能;
(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作用。
2、基本情况
本镇辖x个片区、x个居民区、x个行政村,户籍人口x万人、常住人口x万人,面积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公顷。
3、自然灾害级别划分
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损失情况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3.1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自然灾害。
3.1.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员占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4)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市外省内造成重大影响。
3.1.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2重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重大自然灾害。
3.2.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4)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县外市内造成一定影响。
3.2.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3较大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较大自然灾害。
3.3.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x%左右;
(4)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在镇外县内造成影响。
3.3.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3.4一般自然灾害
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一般自然灾害。
3.4.1本区域内发生的干旱、洪涝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雪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一次自然灾害过程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
(1)受灾人口超过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2)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全镇当季播种面积的x%左右;
(3)转移安置人口占全镇总人口的x%左右;
(4)人员因灾受伤,房屋倒损,在镇内造成影响。
3.4.2对敏感时间等特殊情况,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4、组织指挥体系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本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中心(下简称“指挥中心”)”为本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开展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挥中心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委员副镇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镇长担任。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相关工作。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络,决定设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机构及其人员组成,组织开展灾情评估、信息报送和灾害救助等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5、应急准备
5.1避灾安置场所准备
本镇已经县政府发文确认的避灾安置场所x所,总建筑面积x多平方米。每年台汛期之前本镇将对其开展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确无安全隐患的避灾安置场所灾时方可启用。避灾安置场所应当有明显标志,管理制度上墙,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并有基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本生活保障的预案。
5.2医疗卫生场所准备
辖区内证照齐全的x所(含行政村、居民区和社区卫生室)医疗卫生单位是做好受灾群众的医药卫生和防疫防病工作的有力保障,灾时确保医务人员和药品及时到位,并做好灾区饮用水的检查和水源保护工作。
5.3物资准备
每年根据应对自然灾害的要求储备必要物资,一并整合利用应急民政、水利、教育、卫生等部门在基层的救灾物资储备。按照实物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救灾物资生产厂家(大型超市)名录,签订救灾物资紧急购销协议,健全应急采购和供货机制,分级、分类管理储备救灾物资。
5.4救灾装备准备
配备救灾专用车辆、普通电话、移动电话、数码摄像和数码照相器材、基本办公设备等救灾必需的设备和装备,建立救灾装备统筹调用制度。
5.5人力准备
5.5.1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培育、发展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5.5.2推行灾害信息员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健全覆盖镇、社区、行政村和居民区的灾害信息员队伍。
5.5.3本镇建立的相应应急救援分队进行应急处置力量不足时,可请求调用以县级为单位组建的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
5.6宣传、培训和演练
5.6.1利用xx省防汛防台日、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和国际民防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全域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等常识,增强公民防灾减灾意识。积极推动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5.6.2每年至少组织1次灾害管理人员、灾害信息员、应急救助人员和社会志愿者的业务培训。
5.6.3每年至少组织1次预案演练,使所有相关人员熟悉预案,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正,让预案更切实、科学、可操作,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6、信息管理
6.1预警信息
气象部门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水利部门的汛情、旱情预警信息,地震部门的地震趋势预测信息,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的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农业农村(海洋渔业)部门的海洋灾害预警信息,应急部门的.森林火灾和农业部门的生物灾害预警信息等数据及时向救灾中心办公室通报。救灾中心办公室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情预警预报信息,结合本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向指挥中心和本区域有关部门或单位、社区、行政村、居民区等通报。
6.2灾情管理
行政村(片区)和镇政府应急管理中心按照应急部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规程》,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结束时间、受灾区域、人口受灾情况、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损情况、因灾直接经济损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等。填报程序分为初报、续报和核报。
6.2.1
发生自然灾害,行政村(片区)应在灾害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接到灾情后半小时内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2在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需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即:灾害发生后,每24小时必须上报一次灾情,即使灾情没有变化也必须上报,直至灾害过程结束。行政村(片区)每天8时之前将最新灾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每天8时30分之前汇总上报到县政府。灾情稳定后,行政村(片区)应在1日内核定灾情,上报镇政府,镇政府在1日内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3对于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和倒损房屋情况,行政村(社区)要同时填报《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台账》和《因灾倒房住房户台账》,并会同自然灾害快报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政府。
6.2.4对于干旱灾害,行政村(片区)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初报给镇政府,镇政府汇总后上报到县政府。在旱情发展过程中,行政村(社区)和镇政府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后上报核报。
7、预警响应
7.1启动条件
相关部门发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出现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的情况。
7.2启动程序
指挥中心办公室根据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决定启动救灾预警响应。
7.3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响应启动后,指挥中心办公室立即启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预警响应工作。视情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及时向指挥中心及其成员单位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预警响应启动情况,以传真、电话、短信或驻村干部口传等方式向行政村、片区、居民区发出灾害预警响应信息,提出灾害救助工作要求。
(2)24小时值班,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分析评估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3)启动涉险人员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启用避灾安置场所,实施受灾人员紧急转移安置,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4)通知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工作,启动避灾安置场所基本生活保障预案,启动与交通运输等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紧急情况下提前调拨。
(5)派出预警响应工作组,实地了解灾害风险情况,检查各项救灾准备及应对工作情况。
(6)及时向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报告预警响应工作情况,落实其有关工作要求。
(7)做好启动救灾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7.4预警响应终止
灾害风险解除或演变为灾害后,指挥中心办公室决定预警响应终止。
8、应急响应
按照自然灾害救助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自然灾害发生后,镇人民政府和行政村(片区)应当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8.1响应等级及其启动终止程序
根据危害程度、灾情变化等因素,本镇设定三个自然灾害救助响应等级。一般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Ⅲ级响应,由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决定进入或终止Ⅲ级响应状态,并向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较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Ⅱ级响应,由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决定进入或终止Ⅱ级响应状态,并向指挥中心总指挥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常务副总指挥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启动Ⅰ级响应,由指挥中心总指挥决定进入或终止Ⅰ级响应状态,并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指挥中心总指挥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根据响应等级的需要,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的职责。
8.2响应措施
响应等级进入后,组织指挥系统当即启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视情采取以下多项或全部应急措施:
(1)实行24小时值班并确保其通信畅通。镇通信系统、灾情发布系统、自然灾害灾情信息管理系统保证与行政村(片区)24小时畅通,专人值守。
(2)接到自然灾害发生信息后,1小时内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之后及时续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等有关情况。
(3)紧急转移安置受灾人员。
(4)向县政府上报灾情信息,一并向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传递灾情信息。
(5)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了解救灾工作情况,核查灾情,掌握灾区需求,指导开展救灾救助工作,报请县政府或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交通运输等部门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6)分析评估灾区形势,研究决定灾区抗灾救灾重大事项,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救助支持措施。
(7)根据灾情发展和救灾工作需求,报请县政府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
(8)组织召开灾情评估会,形成评估报告,上报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并通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
(9)按照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规程,做好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灾民救助卡等工作。
(10)对外通报灾情,呼吁救灾援助,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8.3灾情报送方式
行政村(片区)向镇政府报送灾情时,有条件的应以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条件不具备的,可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报告,电话报告是应做好电话记录备案。镇政府向县政府上报灾情时,应当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特殊情况下,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上报。
8.4灾情报送人员
灾害信息员职业制度全面实施前,原则上镇政府灾情报送人员为镇政府民政助理员,行政村(片区)灾情报送人员为行政村“两委”成员或片区灾害信息员。灾害信息员职业制度全面实施后,镇政府和行政村(片区)灾情报送人员原则上须取得五级灾害信息员职业资格。
8.5其他情况
关于灾情核定等工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行政村、社区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9、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9.1过渡性生活救助
9.1.1重大和特别重大发生后,指挥中心办公室组织评估灾区过渡性生活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指因自然灾害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需政府予以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救助)需求情况。
9.1.2镇政府做好过渡性救助人员的核定、救助申请、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9.1.3督查灾区过渡性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性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组织人员进行绩效评估。
9.2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救助工作原则,尊重群众意愿,统一规划,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建房资金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邻里帮工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重建规划和房屋设计要根据镇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充分考虑灾害因素,达到设防标准。
9.2.1组织核定、评估倒损住房情况,建立因灾倒损住房台账。
9.2.2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申请倒损住房恢复重建专项资金补助。
9.2.3向灾区派出督查组,检查、督导恢复重建工作,定期通报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进度。
9.2.4住房重建工作结束后,开展绩效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上报县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
9.3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镇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9.3.1每年9月下旬开始,行政村(片区)应当着手调查、核实、汇总当年冬季和下年春季本行政区域内灾民生活困难需政府救济情况,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于9月30日前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核定、汇总数据,于x月x日前上报县政府。
9.3.2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结合灾情评估情况,申请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需求。
9.3.3全面实行《灾民救助卡》管理制度,受灾群众凭卡领取救济粮和救助资金。
9.3.4在当年12月至次年5月期间,行政村(片区)应于每月中下旬对本行政区域内受灾人员冬春生活已救助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汇总,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台账》,于每月15日前上报镇政府。镇政府核定、汇总数据,于每月17日前上报县政府。
10、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管理。预案实施后,指挥中心办公室视情况变化做出相应修改、报批。
10.2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生效。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5
为增强社区防震减灾紧急救援能力,做好救灾工作,整合救灾资源,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地震自然灾害紧急救助的运行机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自然灾害(防震减灾)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辖区居民群众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水中社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辖区居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社区工作人员、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居民委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小区物管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力量和作用。
二、指导方针
自然灾害(防震减灾)救助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社区特制定本应急预案,加强社区及辖区居民防灾减灾意识,组织社会团体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挥党员应急队伍力量的突击作用,共同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一旦出现应急情况,必须立刻集结到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以应对灾害进行相关救助帮扶。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地震、地质灾害、水旱、大风、冰雹、大雪、沙尘暴、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以及其它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应急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四、自然害应急综合协调机构
社区成立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救灾工作有关细则和具体实施,协调开展灾害应急响应、紧急救援、灾民安置、灾民生活安排及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中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由社区书记负责,社区副书记进行相关通知、统计、上报情况。
(一)传达、贯彻上级领导关于抗灾救灾工作的指示,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召开对灾情形势进行会商和评估,研究提出对策。
(三)配合上级工作组开展工作,与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保持密切联。
(四)承办灾区紧急救援、灾民转移安置等有关方面的协调事宜。
(五)负责水中社区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应急准备
水中社区做好通信、信息管理,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所有干部和社区工作者,保障24小时通信畅通。做好灾害应急演练及灾情避险宣传,加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
六、灾害的信息管理
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发生后,水中社区将按照此预案迅速组织应急队伍到灾害一线。在上级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组长陈珏文(社区党总支书记)和李红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统一指挥自然灾害(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居民撤离到安全地带(熊猫绿岛公园和女娲广场),组织应急小分队及时进行救灾,并向东城街道办事处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居民群众的需求等。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之前,水中社区居委会均须执行24小时的报告制度。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和虚报。
七、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受自然灾害影响,水中社区应在全面核实灾情的基础上,协助办事处和民政部门统筹安排,确保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灾民生活安排方案。确保受灾群众每人每天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恢复重建工作,应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采取自建、援建和帮建相结合的方式,以受灾户自建为主。资金按照政府救济、社会互助、邻里帮帮料、以工代赈、自行借贷、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6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应对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活动,提高应急救助能力,保障迅速、高效、有序实施应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成都市新都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都区大丰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
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街道成立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许玉川、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敖浩翔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织,各办所(中心)、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政策咨询和建议,为自然灾害的灾情评估、应急救助和灾后救助提出咨询意见。负责领导、组织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总指挥:许玉川、敖浩翔
职责:负责全街道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
2.1综合协调组
组长:刘科、黄晶
成员:党群办全体工作人员、社区治理办公室
职责: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组,负责与区政府相关部门、产业功能区沟通联络,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灾害应急处置、灾害应急救助工作,协调落实相关支持措施。
2.2物资供应组
组长:韩世强、黄晶、郭实
成员:综合办公室、营商环境办公室、公园城市建设办公室
职责:负责行政区划范围内应急救援物资的组织、采购运输工作,以及由区级部门下拨的应急物资的管理,出入库登记等事项。
2.3物资发放组
组长:李兴明、张军先、刘洪
成员:综合执法协调办公室、社区服务科、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办公室。
职责: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物资的定点发放和物资准备。
2.4秩序维护组
组长:刘科、谢邦跃、易检伟
成员:南派出所、北派出所
职责:负责集中安置点、物资发放点秩序维护。
3灾害救助准备
按照区减灾办发布的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经济社会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
3.1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社区通报灾害预警信息,提出灾害应急处置、灾害救助准备工作要求。
3.2加强应急值守,密切关注跟踪区减灾办发布的灾害风险变化和发展趋势,对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动态评估,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3.3通知三个工作组进入备战状态启动应急联动机制,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准备。
3.4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预警及灾害救助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区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
3.5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4信息报告和发布
综合协调组根据自然灾害救助领导小组研判的灾情评估,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四川省重大自然灾害主要损失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4.1灾情信息报告
4.1.1灾情初报。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社区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并在15分钟内口头报送,45分钟内纸质报送街道领导小组。街道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区减灾办(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初步灾情和救灾情况。
4.1.2灾情续报。灾情稳定前,各组、各社区执行灾情24小时零报告制度,将灾情报领导小组;灾情发生重大变化时,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并由领导小组统一报告区减灾办。
4.1.3灾情核报。灾情稳定后,各组、各社区应在2日内审核、汇总灾情数据并向领导小组报告。领导小组审议后再向区减灾办报告。
4.2对于干旱灾害,各社区、各办所(中心)应在旱情初露、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一定影响时进行初报;在旱情发展过程中,每10日续报一次,直至灾情解除;灾情解除后及时核报。
4.3信息发布
4.3.1灾情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
4.3.2凡属较大以上灾情,由区委宣传部收集灾情基本信息报市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涉及新都区局部地区的'灾情,由区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
4.3.3信息发布的内容主要包括:受灾的基本情况、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措施及成效、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4.3.4信息发布可采用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授权新闻单位发布、新闻通稿、答记者问、组织专访和集中采访等形式。主要通过重点新闻网站或政府的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政务客户端等载体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5应急响应
5.1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区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分为一级(I)、二级(Ⅱ)、三级(Ⅲ)、四级(Ⅳ),一级为(I)为最高级别。
5.1.1I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I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10000人以上;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
5.1.2Ⅱ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Ⅱ级响应:
(1)因灾死亡或失踪5人以上10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000间(或300户)以上3000间(或1000户)以下。
5.1.3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Ⅲ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上、5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3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000间(或300户)以下;
5.1.4Ⅳ级响应
启动条件
一次灾害过程造成某一社区、某一产业功能区,或多个社区、多个产业功能区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Ⅳ级响应:
(1)因灾死亡、失踪3人以下;
(2)紧急转移安置人数3000人以下;
(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下;
5.2启动程序
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经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条件,并报送区减灾委决定由防灾委评估后决定进入相应级别响应状态。
5.3响应措施
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5.3.1综合协调组视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指导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并保持上下信息畅通,随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救灾相关情况。
5.3.2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应急救助物资,集结待命。
5.3.3物资发放组派出工作组赶赴受灾区域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确定物资发放供应点,协助指导开展救灾工作。
5.3.4灾情稳定后,立即对受灾情况进行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
5.4响应终止
救灾应急工作结束后,并向区减灾办提出建议,经启动响应领导同意,决定终止I、Ⅱ、Ⅲ、Ⅳ级响应。
5.5灾后救助
5.5.1过渡期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综合组组织有关部门、专家组及受灾社区或产业功能区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
物资供应组经核定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及时拨付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并做好过渡期救助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物资发放组督促受灾区域过渡生活救助政策和措施的落实,定期通报灾区救助工作情况,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结束后进行绩效评估。
5.5.2持续性救助
经领导小组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提请区民政局,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度过难关;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按照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要及时来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6保障措施
6.1资金保障
领导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区资金分担管理办法等规定,向区财政提请安排救灾资金预算,加大救灾资金投入力度。
6.2物资保障
认真落实《成都市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20xx-20xx)》,建立健全救灾物资采购和储备制度,确定本级自然灾害救助物资采购和储备计划,储备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必要的物资。建立健全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各社区建立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点。
严格执行四川省(区域性)地方标准《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范》(DB510100/T183-20xx)、《社区(村)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务规范》(DB510100/T185-20xx)要求,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及时有效救助。
6.3通信和信息保障
6.3.1加强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建设,以公用通信网为基础,建立覆盖区、街道、社区三级救灾通信网络,保障信息畅通,确保各社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灾害信息。
6.3.2加强区、街道、社区三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确保及时准确掌握重大自然灾害信息。
6.4装备和设施保障
6.4.1街道应按区减灾办统一要求奥球配备救灾管理工作必需的救灾设备和装备。
6.4.2依托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并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交通、通信等设备。
6.4.3利用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准化标识。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社区可规划建设专用应急避难场所。
6.5人力资源保障
加强自然灾害各类专业救助队伍建设、灾害管理人员和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的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社工机构、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中有序发挥积极作用。
6.6社会动员保障
6.6.1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区救灾捐赠管理相关政策,并严格执行。
6.6.2规范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款物接收、统计、分配、使用、公示反馈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6.6.3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在灾害救助中的积极作用。
6.7宣传、培训和演练
6.7.1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知识,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6.7.2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培训,灾害管理人员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非政府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培训,重点培训《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自然灾害统计制度》和各级预案。
6.7.3依据《社区(村)综合减灾公共信息标识建设规范》(DB510100/T143-20xx)、《社区(村)综合减灾服务规范》(DB510100/T184-20xx)和《社区(村)自然灾害基本生活救助服务规范》(DB510100/T185-20xx)等标准,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应急准备、指挥和响应能力。
7附则
7.1术语解释
本预案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生物虫害等。
7.2预案管理
7.2.1本预案由街道应急办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履行各自职责。
7.2.2本预案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适时修订。
7.2.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7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在水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在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做好水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灾,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由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人武部部长任副组长,镇卫生院、党政办、民政、派出所、国土、农技、林业、学校等相关人员为指挥部成员。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镇长任办公室主任处理日常事务。
各村相应成立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负责所属地域的汛期防灾减灾工作。
(二)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
1、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汛期防灾减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汛期防灾减灾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汛期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供应、储备、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报与发布,协助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动员宣传等工作。
2、镇人武部负责组织基干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3、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期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4、民政员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帮助灾区重建家园,归口负责汇总灾情,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5、村配合镇上搞好镇防洪规划编制,负责村上的综合协调,并统一纳入全镇总体规划,使防洪排涝工程和解店建设同步进行。
6、镇农技站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
7、林业员负责管制沿河木材的堆放,避免汛期木材漂流,防止发生阻水事故,灾后植被恢复等工作。
8、土地管理员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建立和完善预防预警体系,及时向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提供山地灾害易发地区分布情况,及时设置塌方警示标志,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每年3月份配合县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点进行汛前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镇党政办和防汛办。
9、卫生院、农技站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镇人员、动物卫生安全等预防与保护各项工作。
10、学校负责本校防汛防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好汛期学生学习生活安全保卫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部门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党委、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中、小学。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镇民政、村、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国土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四、防汛应急响应
(一)汛情分级
1、一般汛情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导致垮坝险情和县重点在建水利工程出现超施工度汛标准洪水,或其他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较大汛情处理。
2、较大汛情日降雨量100-200毫米;过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导致重要临时工程失事的险情等特殊情况,作重大汛情处理。
3、重大汛情发布暴雨台风紧急警报阶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镇党政办接到上级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村(单位)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镇办公室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镇长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遇紧急情况随时汇报;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副镇长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时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党政办下达防御紧急通知;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部门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发布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和镇党政办负责向全镇发布上级相关部门发布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台风消息与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3、预测预报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国土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县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用发生重大汛情时,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7、信息播报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四)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镇政府成立抗洪抢险救灾领导小组,下设决策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纪检督查组、抗洪抢险组、综合统计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决策指挥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镇汛期防灾减灾指挥部指挥组成。主要职责:发布抗洪救灾紧急动员令;决定重大险情的抢险方案;决定调用抢险队伍;负责请示上级政府调派物资、部队支援抢险;决定抗洪抢险的其他重要事项。
2、技术指导组由镇防汛办、国土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汛情、灾情汇总;负责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负责水利工程防洪调度;根据灾情、险情提出防御对策措施。
3、纪检督查组由镇纪委书记及党组成员组成。主要职责:严格执行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抗洪救灾命令和决定,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部门领导及时到岗,全力做好抗洪抢险等工作;监督检查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调拨到位情况;查处抗洪抢险救灾中渎职行为和违纪案件。
4、抗洪抢险组由镇办公室、人武部、民政、派出所、财政、国土、农技站、卫生院、学校、各村两委等单位部门的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各类险工险段的抢险救灾;抢险救灾车辆的调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党委、政府、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重要防汛部门的供电、通讯保障;抢险、遇险伤病人员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学物品的处理;及时组织修复水毁工程。
5、综合统计组由镇党政办、民政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掌握抗洪救灾动态,综合汇总情况,编写抗洪救灾简报;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部门汇报汛情、灾情、抢险救灾工作;负责各村各单位灾情的收集、核查和汇总。
6、宣传报道组由镇办公室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及时落实县委、县政府抗洪救灾命令、决定及台风信息、汛情公报等播报任务;及时报道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村等组织抗洪抢险活动情况和抗洪抢险救灾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准确报道灾害情况。
7、后勤保障组由镇办公室、民政有关人员组成。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生活安排;抢险救灾车辆具体安排;负责相关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电话、广播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三)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四)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交通运输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做好协调县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工作,积极发动本镇人力物力,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低洼地区受洪水威胁时,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的调配;负责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
(六)医疗保障
卫生院、计生服务所及农技站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八)物资保障
镇汛期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九)资金保障
镇政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毁的工程修复补助,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十)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的责任;镇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灾
(一)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将派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二)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作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七、灾后重建
(一)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镇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二)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三)各村各单位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防灾减灾的应急预案 8
为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促进全校师生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师生自救互救能力,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的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职责: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副组长:
职责:协助组长实施本方案,对本方案实施过程中的突发事件要迅速了解判断,协助组长确定应急方案,并按预案进行疏散、救护、联络、保卫、宣传教育等工作。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疏散小组、通讯联络小组、预警小组、医疗救护小组、保卫组、宣传教育心理疏导小组、后勤保障组。
二、各应急救援小组人员工作职责:
1.应急疏散小组:
组长:耿方晓
成员:各班班主任
职责:
(1)负责本年级、班级学生紧急疏散及撤离秩序、安全管理,负责教室门口秩序,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2)负责带领学生撤退;
(3)到达安全场地后清点学生人数。
(4)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学生人数。
(5)做好撤离后学生安全管理和情绪稳定工作。
2.预警小组:
组长:张克庆
成员:刘仕国、保安
职责:
(1)负责警报,一旦发现地震等灾情立即拉响警报预警,并立即向安全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随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灾情。
(2)迅速采取措施切断电源,关闭煤气等易燃易爆设施,做好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工?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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