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13 12:29:35 应急预案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合集9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突发一些难以预料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合集9篇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1

  为切实做好雨雪冰冻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安全稳定,根据省、市、区应急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鹤城区中心城区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所辖桥梁等突遇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鹤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张 军

  副组长:聂 清、彭先拓、丁胜武、邓斌

  成员:彭晨辉、蒋德时、侯方常、蒲康银、刘锡金、黄军、戴莉征、文星、周青及机关各股(室)、直属中队、二级机构负责人。

  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胜武兼任办公室主任,周青为专干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发生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接到市、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决定启动本预案;组建现场指挥部,部署本系统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并按区应急指挥部、局党组的指令,组织本系统人员赶赴受灾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向区委、区政府、局党组及时报告本单位灾害情况以及救灾工作情况;贯彻有关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2、办公室主要职责:上传下达,协调调度;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以及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情况;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协调后勤工作;处理应急办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3、局机关各股室主要职责: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资金、救灾物资、车辆调配等应急准备和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对讲机等通信工具畅通;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活动。

  4、片区大队主要职责: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应急预案,时刻关注天气变化,准备好相关抗击冰雪灾害的物资和器材,加强对辖区内城市道路、主次干道、桥梁、户外招牌等的日常巡查;城南执法大队重点负责高铁南站区域的扫雪除冰工作,坨院执法大队重点负责城东片区桥梁的扫雪除冰工作;对发现险情的位置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并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5、机动大队主要职责:作为局应急分队(30人),实行24小待命,根据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奔赴抗灾第一线,随时应对紧急、突发情况的处置工作。

  6、直属中队、二级机构按各自职责完成工作.

  四、预案启动程序

  1、当接到市、区应急指挥部指令后,局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领导小组立即启动预案进入紧急状态,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部署全局抢险救灾工作。

  2、当接到区应急指挥部有关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通知后,各执法大队随时听候区应急指挥部指令,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同时,深入城市管理工作第一线,掌握涉及城市管理方面的'险情灾情,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3、灾情过后,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做好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恢复工作,清除垃圾和杂物,维护城区市容环境。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的重要性,树立防大险、抗大灾的思想,克服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的侥幸心理,依据职责要求认真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各项工作,做到定人、定岗、定责,并做好有关物资的准备、补充、修理和调配等工作。

  2、强化宣传,增强意识。要切实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避险、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抢险救灾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等自然灾害预警演习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素质,增强应急处置的实战能力。

  3、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在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工作期间要安排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全局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局督察室要加强对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督查,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2

  为切实做好中心公路冬季雨雪冰冻天气保畅工作,充分做好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有效应对恶劣天气对我中心管养公路及桥梁安全畅通造成的危害和影响,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缩短中断交通时间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冰冻期间我中心所管养的公路安全畅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区交通主管局《xx区交通运输冬季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百日行动实施方案》裕交办〔20xx〕7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体要求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应对雨雪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严格落实职责和岗位责任,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重点抓好“一抗三保”工作,即:抗灾害、保畅通、保运输、保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冬季雨雪冰冻极寒天气公路保畅工作,区公路中心成立冬季雨雪冰冻天气防灾公路保畅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程克祥

  副组长:申永军、鲁先俊、胡敏丽、张德平、赵立中、杨洋;

  成员: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工养股,魏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3956xxx。各公路站成立相应的组织,切实做好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做到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措施到位。

  三、领导小组工作分工

  组长:程克祥负责公路中心管养公路在极端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组织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副组长:申永军负责独山站片区(独山、西河口、石婆店、狮子岗一带)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鲁先俊负责徐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并负责组织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

  副组长:胡敏丽负责苏埠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

  副组长:赵立中负责丁集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副组长:张德平负责新安站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桥梁监控管理工作;

  副组长:杨洋负责城南片区雨雪冰冻期间道路保畅工作,同时负责信息上报,典型人物、事例宣传工作;

  成员:魏敏负责防灾保畅期间总值班及物资调度工作;成员:郑伟谢俊勇负责协助机械车辆、材料物资等调度工作;成员:郭庆负责协助检查防灾保畅期间值班及物资调运工作;成员:荣家芳负责物资、资金的准备工作。成员:徐丙森鲍勇黄河杨成香刘志远吴九负责各自公路站雨雪冰冻天气情况下公路抢通保畅全面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保障工作。

  一是做好桥梁日常巡查工作,认真落实桥梁“四个一”管理制度,重点对三、四类桥梁加强动态监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防范控制,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完善安全标志,避免发生责任事故。二是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出现大的病害及时用冷铺沥青进行修补,确保道路畅通。三是路产股与交警、运管、安监、消防、气象、120急救中心等有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实施联勤联动,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雨雪冰冻间日期间危化品车辆行驶普通干线公路管控工作。搞好交通管制疏导,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每一路段明确巡查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时,责任区负责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疏导交通,减少路堵事件。四是继续加强治理车辆超限工作力度,推进公路综合整治。要强化源头治理,实施区域联动,从严打击超限车辆,保护公路设施。

  (二)认真做好安全防治工作。

  一是要认真做好重要桥梁和急弯陡坡路段、事故易发路段等重点部位的安保工作。全面检查公路标志、标线是否齐全,安保设施是否完善。如特殊路段是否设有警示标志,弯道陡坡路段是否设置警示桩或安全护栏,宽路窄桥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设立,是否醒目,是否夜间反光等,对发现有缺损的要及时修复安装。二是做好冰冻期间养护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冬季施工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设立规范齐全的施工标志和夜间施工警示标志,并派人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控制;对封闭交通施工的情况,要设立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和绕行标志,及时向社会发布绕行信息,保障雨雪冰冻期间的车辆顺利通行。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对办公场所、拌合场以及施工现场等进行一次安全及防盗、防火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雨雪冰冻期间安全无事故。梁集、分路口、毛岔河公路服务站要加强人员值守和公路服务设施维修,提高服务质量,努力为驾乘人员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三)做好日常管养和维护工作。

  为创造畅安舒美的交通环境,各公路站在雨雪冰冻期间,重要县道穿村镇路段为重点,全面加强日常管护工作,及时清除桥面、陡坡急等范围内的积雪,加强公路沿线标志、标牌、护栏、示警桩等设施的维护和监管工作。

  (四)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服务管理。对路况信息必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收集、按上报程序规定及时上报,为司乘人员和社会提供温馨服务。二是加强抗击雨雪冰冻灾害工作的宣传工作。对工作的亮点、好人好事等及时宣传报道,展现xx公路文明形象,对突发事件,宣传措施也要及时跟进,起到正面引导,化解危机的作用,让广大司乘人员满意并真正体现出一个过年的氛围。

  (五)切实加强公路应急保障能力。

  全面落实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和联动机制,风雪来临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坚持以雪为令,及时组织清除冰雪。区公路中心组建成立8个抢通保畅应急分队,总人数60人,其中局机关12人、裕通公司8人、独山站8人、苏埠公路站8人、新安公路站5人、徐集站7人、丁集站8人、城南站4人。确定落实指挥车辆3台、货车8台(租用3台)、签订租用大型铲车16台,挖机2台,对所有机械设备做好提前维修,确保机械能用、好用。加强对中型以上桥梁、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的监控,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对公路通行的影响。路产、安全、养护巡查车辆配备必要的警示标志等应急器材,遇有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时,及时摆放警示标志,做好现场布控。及时联系相关单位,形成救治、事故处理、车辆分流、道路清障、疏导交通快速反应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做到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组织得力、处置得当。

  (六)积极储备应对冬季雨雪天气灾害保障应急物资:

  养护应急车防滑链30套、雨衣100套、安全马甲200套、胶鞋100双、照明灯20盏、铁锹100把、融雪剂20吨、冬季冷补料120吨。

  (七)认真落实值班、信息报送制度。

  雨雪冰冻期间,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制度”、“24小时值守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纵横联系和沟通。各责任股室、站必须做好通讯联系,负责人的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及时准确。按照主管局要求和工作流程,对道路信息、工作信息及时上报、及时发布,保证手机始终处于畅通状态,确保各单位信息畅通。雨雪冰冻灾害期间,中层以上人员外出必须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请假销假。

  五、预案启动

  有下列情形时,预案立即启动:

  1、桥梁、陡坡结冰,护坡滑坡、公路路基严重垮塌、冰雪灾害等严重阻塞交通、威胁行车行人安全通行。

  2、凡中心领导小组接到辖区内险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区人民政府的'有关通知。

  3、各道班或路产巡查预见将有桥梁垮塌、引桥路基、护坡滑坡、冰雪灾害及行车安全等险情发生,须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中心应急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六、应急工作要求:

  1、本预案所涉及的人员,通信工具在冰冻期间必须保证随时畅通。

  2、通知到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听众指挥,行动迅速,带齐必须用具、设备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3、通知待命的,应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增援。

  4、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各工作小组在组长的指挥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并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确保处理工作有序、高效。

  5、应急小组人员应熟悉业务,并储备必须的设备物资。

  6、预案启动后,一切服从救援抢险需要。

  七、责任追究

  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坚守岗位,对出现玩忽职守、遇险而退、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及个人将依照纪律严肃处理,对国家、人民造成财产和生命损失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市清雪除冰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城市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雪灾气象等级》《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平度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规范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市城市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市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雪、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市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市道路、桥梁及公共场所等设施的正常使用。

  (1)平度市地处东经119°31′~120°19′,北纬36°28′~37°02′,为温带季风气候,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城市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导致市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的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市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正常生产、生活。

  (3)平度市公共广场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会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次生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城市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和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4个级别。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个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

  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毫米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2.组织指挥机制

  2.1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共青团平度市委、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市气象局、市供电公司、市红十字会、山东移动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城市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组织指挥一般级别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对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城市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负责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根据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指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2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担任。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组织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建立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负责本预案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和联系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做好应急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报道和协调指导工作。按照《平度市舆情处置工作规程》进行舆情处置,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应急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协调冰雪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调调度全市应急专业队伍,衔接驻平部队、青岛、国家与省部级专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指导冰雪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有关救灾捐赠工作。

  团市委: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志愿者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公安局:做好冰雪灾害情况下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保障清雪作业机械的正常通行,配合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统筹协调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组织重要物资、商品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市商务局:协调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具体负责肉类、蔬菜、豆制品等“菜篮子”商品的供应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冰雪灾害市级应急保障资金的落实、使用监管及评估。

  市民政局:负责灾情的汇总核实,协助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根据受灾地区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灾后捐赠工作。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做好降雪期间供热、燃气、园林绿化、城市房屋建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施工范围内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承担城市道路清雪除冰的组织协调、指挥和督导检查工作;督促排水、燃气、供热企业做好供应保障工作;督导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各单位及时清理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市环境卫生;协调落实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其他指令;配合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对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及受灾房屋的抢修、建设。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县道的清雪工作,同时根据市城市冰雪灾害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建立公路部门的清雪直属队伍,做好管护职责范围内道路的清雪工作;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的调度,协助做好其他区域的清雪工作。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负责因冰雪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协调本地生产企业做好重要保护物资的生产调度,指导市直工业企业自身的应急处置,突发城市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重点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区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制定应急方案,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A级景区的游客实施救援。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及时督促市区医疗机构做好责任区内的清雪除冰工作。

  市红十字会:普及卫生救护知识,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开展募捐救助工作;组织红十字会员、志愿者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服务。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防雪所涉及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督促社会化清雪工作门前包干制,按规定扫雪除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督促检查所管理专业市场,及时清理“门前五包”范围内冰雪。

  市水利水产局:负责做好城市供水、城市排水工作。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驻平部队积极参与城市清雪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天气监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降水天气实况、短时临近预报以及相关气象分析资料。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保险机构做好灾后保险理赔工作。

  市供电公司:负责降雪期间的城市供电保障工作,及时抢修供电设施,制定应对冰雪灾害天气的城市供电应急方案和措施。

  山东移动公司平度分公司、中国联通平度分公司、中国电信平度分公司:负责市区的通信线路、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紧急情况下通讯畅通;及时准确传递冰雪灾害防护信息。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所辖行政区域清雪工作的组织、指挥和监督检查,落实相关单位责任区域内的清雪工作及应急保障资金;负责冰雪灾害天气下组织动员本辖区单位、村庄及广大群众积极开展清雪、融雪及保洁工作,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市道路等的清雪除冰工作;组织辖区各单位按照“门前五包”的.区域范围做好清雪工作;做好冰雪灾害影响区域人员的信息通知、疏散转移、安抚劝导、救助安置等善后工作;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辖区的冰雪天气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清雪应急演练;负责本辖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其他(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职能,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和保障工作,必要时根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指令参与救援抢险。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城市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历年城市冰雪灾害情况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城市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城市冰雪灾害要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本辖区、本系统城市冰雪灾害防范、预测工作,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监测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市气象局、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配合,建立健全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卫星、气象站等现有城市冰雪灾害监测途径进行监测,加强城市冰雪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能力。

  气象部门统一发布城市冰雪灾害监测实况信息,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建立与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卫生健康局、供电公司、通信公司等部门的城市冰雪灾害监测联动机制;建设城市冰雪灾害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城市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蓝色预警(四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6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城市冰雪灾害的。

  黄色预警(三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毫米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市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橙色预警(二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至5毫米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城市冰雪灾害原因,可能会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红色预警(一级):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毫米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的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经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蓝色、黄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橙色预警、红色预警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

  预警发布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预警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短信、网站、微博、内部专用网络等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5.信息报告

  报告责任主体: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报告时限和程序: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事发“15分钟内电话报,40分钟书面报”。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报告内容:城市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周边有无危险源、警报发布情况、是否需要疏散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青岛市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应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汇总,分别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市政府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的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 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协同处置。根据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有关部门(单位)启动部门预案进行应急响应,并配合处置。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以及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响应,组织调动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进行先期处置。

  6.3指挥与协调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处置。对于一般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处置,其他有关成员单位主要或分管领导赶赴现场配合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根据需要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协调处置。

  (2)较大冰雪灾害(Ⅲ级):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主要领导,市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有关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参与配合先期处置。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对于较大城市冰雪灾害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的事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领导应赶赴现场或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3)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城市冰雪灾害: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指挥协调先期处置。

  较大及以上城市冰雪灾害,青岛、省、国务院成立应急指挥部或派出工作组后,在其指挥下开展处置工作。

  6.4现场指挥部

  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牵头组建现场指挥部,视情况成立若干工作组,并建立现场指挥部相关运行工作制度,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

  综合协调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抽调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应急处置组: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水利水产局、气象局、供电公司组成。负责组织调动清雪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等工作。

  治安交通组:由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突发事件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

  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单位)组成。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环境保护组:由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牵头,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负责清雪除冰工作过程中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中的环境监测等工作。

  新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城乡建设局、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新闻发布方案,协调新闻报道、赶赴现场媒体记者的对接工作,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引导,公众自救防护知识宣传等工作。

  保障善后组:由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牵头,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财政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水产局、供电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通信、电力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人员食宿以及其他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做好城市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害评估、保险理赔、灾后救助安置等工作。

  专家组:现场指挥部根据抢险工作需要,由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组成。根据各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整个事件进行评估研判,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置决策建议,视情向社会公众解答有关专业技术问题等工作。

  6.5应急处置措施

  (1)一般城市冰雪灾害(Ⅳ级)处置措施: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组织做好辖区内人行道及其他道路的清雪工作,尤其要发挥村庄及社区居委会的作用;通知各成员单位按照环境卫生责任区的划分做好清雪工作;连续降雪时,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具体情况进行处理,保证不影响道路交通。公交营运线路融雪时间由公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当气温降至摄氏零度以下、降雪量不大、仅有少量积雪时,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部门等专业融雪作业队伍应及时到位,组织抢险人员,采用“扫雪和融雪相结合,以扫雪为主”的作业方式,首先清除道路上的大部分积雪,然后撒少量融雪剂来防止道路冻结;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及时向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报告城市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和处置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2)较大城市冰雪灾害(Ⅲ级)处置措施:在采取一般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各专业除雪作业队伍要做到雪中与雪后清雪、融雪并举,保证及时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桥梁、公交线路集中的道路、坡度较大的道路、市区公共场所等重点位置进行清雪、融雪、除冰作业;相关部门组织做好现场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为现场清雪除冰提供条件;必要时通过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和宣传引导,避免出现现场混乱局面。

  (3)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Ⅱ级)处置措施:在采取较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迅速调派紧急处置和救援队伍,进入现场进行处置;全程跟踪城市冰雪灾害的发展、变化情况,做好实时监测、滚动预报,并及时将事发地冰雪灾害信息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通报;对于持续出现的大面积的降雪灾害,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应优先确保主干路车辆的正常通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民政局、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红十字会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结合现场需要紧急调拨和配送救灾所需设备、生活必需品、药品等物资和抢险专用设备、器材;卫生部门应做好现场伤员紧急医疗救护准备工作。

  (4)特别重大城市冰雪灾害(Ⅰ级)处置措施:在采取重大城市冰雪灾害处置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1项或多项措施:结合城市冰雪灾害危害程度,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会同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研究决定,通知有关单位停产、停业、停课;现场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制定并实施相关措施。

  6.6扩大响应

  如果城市冰雪灾害的事态进一步扩大,凭我市现有应急资源难以有效处置,或者城市冰雪灾害已经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区,直接或间接造成巨大灾害,由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提出建议,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向驻平部队或青岛、省、国家有关方面请求支援。

  6.7应急联动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周边城市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明确信息共享、队伍及资源调动程序等工作。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健全与大型企业应急联动机制,明确值守应急通信联络方式、信息报送要求、队伍物资调动程序等,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快速、有序、协同应对。

  6.8社会动员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处置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户外显示屏、短信、微博、微信等向社会发布防范应对工作提示,动员全社会力量协助做好救援处置工作。

  6.9应急结束

  应急处置结束,经分析论证,确认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7.信息发布

  城市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应当遵循依法、及时、准确、客观的原则,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在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及时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向社会发布基本情况,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事态进展、应对措施和公众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城市冰雪灾害事件发生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做好舆情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

  8.恢复与重建

  8.1善后处置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及时调拨救助资金和物资,迅速做好环境污染消除工作;对应急处置中的伤亡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依法依规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8.2社会救助

  市应急管理局统筹城市冰雪灾害社会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受灾群众安置,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救助。

  8.3保险理赔

  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协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开展保险查勘、保险受理、按规定做好赔付工作。

  8.4总结评估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对城市冰雪灾害的影响、处置情况、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分析和总结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8.5恢复重建

  城市冰雪灾害处置结束后,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受灾情况、重建能力及可利用资源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并组织实施。

  9.应急保障

  9.1应急队伍保障

  应急队伍包括由气象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气象监测队伍、依托消防救援大队组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政府有关部门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由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村居、社区等群众自治组织组建的基层应急处置队伍。

  应急处置队伍按照城市冰雪灾害等级处置措施的相关程序进行指挥和调度,参与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

  9.2应急物资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组织指导各成员单位建立实物储备与商业储备相结合、生产能力储备与技术储备相结合的物资保障体系。

  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城市冰雪灾害应急处置需要,配置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应急救治、通讯工具等应急设备。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融雪剂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要提前储备足够的、符合环保要求的融雪剂;每次降雪使用之后,应根据消耗情况及时补库,确保满足正常使用。

  建立完善重要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备、更新、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鼓励和引导社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物资和生活必需品。

  9.3通信保障

  各成员单位需加强工作配合,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电视保障体系,完善公用通信网,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网络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保障应急状态下的指挥通信联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至少要保证1部专用值班电话,并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通信畅通。

  9.4交通保障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城市冰雪灾害发生后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紧急情况下的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交通设施受损时,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要迅速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抢修,尽快恢复,确保运输安全。公安等部门要根据处置需要,对事发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9.5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规定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安全保护,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9.6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伤员医疗救治,协调做好现场有关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市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要积极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9.7技术保障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应利用已有固定电话、移动通信网络,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互联互通的指挥平台,为城市冰雪灾害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辅助决策、协调调度等提供技术支撑。

  9.8生活保障

  事发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要会同有关部门动员各方面力量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负责汇总统计参加应急处置队伍、人数情况,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做好应急处置人员的食宿生活保障工作。

  9.9经费保障

  处置城市冰雪灾害所需各项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分级负担。

  市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冰雪灾害财政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捐赠和援助。

  10.宣教培训和演练

  10.1宣教培训

  各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站、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城市冰雪灾害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鼓励企业、个人积极投保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提升自身风险保障及应对城市冰雪灾害的能力。

  预案发布后,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对相关指挥员、应急救援队伍进行预案解读培训,使其熟悉应急职责、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切实提高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10.2演练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构建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按规定做好演练量化指标评估。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应经常组织应急演练。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脚本、演练评估和演练音像资料要及时归档备查。

  11.责任追究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应急处置工作推诿扯皮、不作为,事件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12.附则

  12.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制定、管理、解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辖区冰雪灾害应急预案,报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12.2预案修订

  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平度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应急处置和演练总结评估情况,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实现预案可持续改进。

  12.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目的

  为应对冰雪灾害天气影响我县公路通畅、安全的突发情况,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应急处置,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灾害给我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造成的影响,并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调度、分级负责,快速反应、确保重点,积极应对、果断处置,依靠科技、加强协作的原则,实行县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中心、项目部、作业点四级负责制,建立灵活快速、统一协调的应急反应机制。

  1.2.1快速反应原则

  建立并保持快速、高效、通畅的通讯联络系统,收集、传达、反馈、汇总有关信息,接到信息后快速报告、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快速反馈。

  1.2.2协同配合原则

  保持信息和指令传递顺畅。管理中心的养护、路政等科室要形成除雪保畅联动机制。同时加强与当地政府各部门、公路沿线各企事业单位联络和协同配合,及时有效地开展防灾抗灾工作。

  1.3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交通部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2机构及职责

  2.1成立应急指挥部

  公路管理中心防抗冰雪灾害应急指挥部,由局长李同祥任组长,副局长周爱华、副书记刘金龙、工会主席闫森、总工杜明超任副组长,孔祥光、吴礼杰、张文海、杨光林、曹静、高明奎、韩宪清、张磊、黄先文、杜成九等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杨光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0564—6024xxx;传真:0564—6024xxx、6031xxx)。

  2.2指挥部工作职责

  (一)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负责所管养公路网防抗冰雪灾害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和市公路处报告工作实施情况。全面负责霍邱境内国省道重要干线及重要县道防抗冰雪灾害的指挥、组织与协调工作,确保公路通畅、安全。

  (二)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负责管养路线的通阻信息和防灾抗灾信息发布和宣传工作。

  3线路分类

  3.1一类线路:Gl05、S310。

  3.2二类线路:S343。

  3.3三类线路:X032。

  3.4时间要求

  一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一般不超过12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24小时。道路应始终维持通行状态。

  二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不超过24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48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三类线路清除积雪积冰或进行防滑处理不超过48小时,严重冰雪灾情不超过56小时。道路一般应维持通行状态,严重冰雪灾情中断交通时间不超过56小时。

  4应急响应

  4.1四级响应

  当气象预报有雪情时,各养护项目部应急指挥部负责人立即上岗、成员立即到位,做好除雪人力、物资、设备的准备以及应急预案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2三级响应

  当降小雪时,公路管理中心路政、养护人员、各养护项目部应全员上路调查雪情、路况,并组织人员设备的集结、调配,并按照预案要求上路实施除雪、融冰、防冻、防滑作业。

  4.3二级响应

  当降中到大雪时,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负责人应立即上岗,成员全部到位,按分片包干的原则上路指挥、检查防灾抗灾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问题。迅速报告地方政府,请求动员社会力量和沿线群众上路除雪,同时按信息通报的要求上报信息。

  4.4一级响应

  当公路网出现大范围冰冻封路情况,进入一级响应。应急指挥部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请求动员协调社会力量和军警人员上路,实施除冰抢通、维护一类线路通行秩序和封闭不适宜通行路段。

  4.5应急处置措施

  4.5.1除雪保通措施

  除雪融冰防冻防滑按照“机械化除雪除冰与撒盐融冰防冻相结合,大范围机械作业与局部人工处理相结合,专业队伍除冰保通与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结合,全面清理与重点突击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

  预案启动后,应根据自身职责按照先通后畅、确保重点的

  原则全力以赴组织对公路进行抢通保畅工作。科学调配人力、物力、机械设备等,迅速对受灾路段采取处置行动。养护作业单位要准确把握撒盐和除雪的时机,合理配置和使用现有的除雪机械,及时清除路面积雪,保障公路畅通。

  (一)开始积雪(结冻雨)有碍通行后,立即安排在重点路段和大中型桥梁桥面系统进行小剂量的撒盐(工业盐或其它融雪剂)工作。

  (二)当降雪厚度超过2cm时,待降雪结束后或达5cm,出动平地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进行除雪。

  (三)当出现连续降雪时,应24小时连续进行除雪作业,以平地机(或轮式推土机)为主,积雪严重路段可使用装载机,除雪工作可采用多台机械流水作业。对桥梁、陡坡、急弯路段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机械除雪后及时撒盐或铺设麻袋、砂石等防滑材料。加强相应的交通安全控制措施,增设导向标志,对车辆进行限速,保障车辆安全行驶。

  (四)当路面大面积结冰时,在结冰处撒盐(或其它融雪剂),根据气温一般在2小时左右后使用平地机和轮式推土机进行除冰。

  当出现上述(二)、(三)、(四)种情况时,应立即请求政府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参与除雪除冰工作。

  (五)在桥梁、陡坡、急弯路段应安排人工值守,随时进行除雪融冰防冻防滑工作,确保重点部位通行安全。

  4.5.2交通安全措施

  (一)对路面冰冻严重、已严重危及交通安全的路段,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助交警封闭交通。在已封闭交通路段两端设立“冰冻封路,请绕道行驶”的指示牌,对结冰的桥梁两端设立“桥面结冰,车辆慢行”的告示牌。

  (二)所有公路的主要进出口设置提示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注意安全,开启足够数量收费道口,及时清除收费区域的积雪、积冰,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三)工程施工路段停止施工(因抢险需继续施工的除外),并在路段两端设置施工警告标志、减速装置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施工路段的交通维护工作。

  (四)陡坡、急弯路段要撒布防滑材料,必要时应采取铺设草包、麻袋等防滑措施。

  5信息监测、收集、报告与发布

  从项目部(含作业点)、到公路管理中心指挥部,建立应急信息系统,执行应急值班制度、报告制度,保证应急信息畅通。

  公路管理中心作为第一责任者,应在出现降雪、轻度冰冻、冰冻封路、公路沿线出现重大险情或出现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等情况时,迅速了解现场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并报告市公路处。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业点要设置专门联系电话,确保预案启动后防灾抗灾工作期间全天候值班和信息畅通。各级单位要利用无线通讯网、网络等保持值班室之间通信联系,信息传输,保障各成员单位迅速取得联系、互动。现场应急行动组要保持移动电话通信联络畅通。

  6.2人员保障

  公路管理中心统一调配防灾抗灾人力物力。抢修任务大的线路或区域,可上报公路管理中心请求组织其它项目部及进行应急支援。特别重大抢修和保障任务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当地驻军、武警和人民群众共同实施。

  6.3物资保障

  根据天气预报,养护单位应充分做好机械、设备、材料、油料等物资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工业盐、砂石、麻袋等防冻防滑材料。根据气象预报进行物质需求评估,并报当地政府督促物资供应部门采购调运。必要时,调用交通战备物资,投入抗灾工作。公路管理中心要对公路沿线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可用于除雪除冰的机械设备登记造册,并在预案启动后保持与业主的联络,以备紧急调用。

  7附则

  7.1责任追究

  对出现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7.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开始实施。

防冰雪灾害应急预案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强化全区冰雪灾害应急处置的统一组织和指挥,统筹做好城区清雪除冰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对全区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4)《青岛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5)《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

  (6)《城市雪灾气象等级》

  (7)《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青岛市市北辖区内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同应对,专业处置;军地结合,公众参与。

  1.5风险评估

  根据我区冰雪灾害特点及历年城区冰雪灾害发生情况分析,冬季因寒潮、降雨、降温及其他因素,城区冰雪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城区道路、桥梁、人行道及公共场所等其他设施的正常使用。

  (1)我区冬季气温较低,遇寒流时,冰雪灾害发生的概率增大。冰雪灾害易造成道路结冰,加之部分道路坡度较大,导致城区车辆在道路、桥梁上行驶安全性明显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增加,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于道路交通受阻,也会造成物流等运输中断,影响城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保障。

  (2)因积雪、结冰过厚,易造成公交站亭、建筑工棚及危旧房屋倒塌、电线电缆中断,影响企业、市民的正常生产、生活。

  (3)我区公共广场、口袋公园较多,夜间降雪如果不能快速清除,将不利于市民的正常活动,冰雪融化可能造成广场结冰,市民在公共场所易发生滑倒伤人事件。

  (4)冰雪灾害发生后,如果不能及时清除房屋及高空物体上的积雪,将形成冰凌,一旦冰凌掉落,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及其他灾害。

  (5)由于昼夜温差较大,冰雪灾害发生后,会形成冰融现象,出现结冰路面覆盖积雪的情况,车辆行驶时易发生滑移失控事故。

  (6)在清雪除冰过程中,使用的融雪剂不当,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及园林植物损害。

  1.6事件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冰雪灾害由低到高划分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个级别。

  一般冰雪灾害(Ⅳ级):24小时内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3小时以上(“以上”包含本数,下同)、6小时以下(“以下”不包含本数,下同)的。

  较大冰雪灾害(Ⅲ级):24小时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6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

  重大冰雪灾害(Ⅱ级):24小时降雪量2.5-5mm及出现道路结冰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因冰雪灾害原因,造成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小时以上的。

  特别重大冰雪灾害(Ⅰ级):24小时降雪量5mm以上及出现大面积道路结冰,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影响的。

  1.7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支持性文件,主要针对《市北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冰雪灾害,与《青岛市城市冰雪灾害应急预案》相衔接。各相关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应根据本预案内容,制定本部门、单位、街道办事处冰雪灾害预案或处置方案,并与本预案相衔接。

  2.组织指挥机制

  2.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是全区清雪除冰组织指挥机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总指挥,区城管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退役军人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城建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房管中心、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二中心、各街道办事处、中央商务区管委会、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市北交警大队、市北消防大队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冰雪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重大问题及重要决策事项;

  (2)组织指挥一般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较大及以上级别冰雪灾害的先期处置,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3)对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冰雪灾害,加强监测预警,组织专家会商研判,按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发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提升响应级别;

  (4)负责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培训、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工作;

  (5)根据冰雪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决定启动、终止应急响应,负责组建现场指挥部。

  2.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城管局,是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城管局分管局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落实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办公室的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区级冰雪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冰雪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

  (5)负责组织冰雪灾害的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工作。

  2.3成员单位职责

  各成员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冬季冰雪灾害清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服从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指挥,保障本单位或本系统的清雪应急资源处于随时可用的良好状态。按照各自职责参与清雪工作,各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区委宣传部:协调指导事件具体处置部门做好新闻发布、记者对接、舆情研判等工作,协调指导媒体按照新闻发布口径做好新闻报道,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把握正确导向。

  (2)团区委:负责组织发动全区青年志愿者参与冰雪灾害相关服务工作。

  (3)区教体局:负责指导、督促学校进行冰雪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及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根据冰雪灾害避险需要,协调学校提供应急避险场所;下达学校停课通知。

  (4)区文旅局: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对因冰雪灾害滞留的旅行社组织的旅客实施救援。

  (5)区退役军人局:遇有冰雪灾害时,协调部队参与城区清雪除冰工作。

  (6)区民政局:做好灾后受灾困难群众的政策内社会救助工作。

  (7)区城管局:负责组织区市政一、二公司,环卫一、二公司,绿化一、二公司、交运北洁公司和区花木公司按照《市北区道路清雪工作分工表》做好责任范围内主次干道的清雪工作,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督促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工地及出入口周边道路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施工时,通知责任范围内施工单位做好停业工作。协调上级部门解决群众供水、供电、供热、排水等问题;负责指导、督促物业公司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并对物业公司的清雪工作进行检查。

  (8)区城建局:负责配合市住建局做好全区建筑施工工地环境秩序的管理,包括围挡设置等,配合做好开发建筑施工场地清雪布置、检查和指导工作,确保施工现场清雪除冰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9)区卫健局:负责做好伤员医疗救治和相关疾病预防控制,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做好责任范围内的清雪工作。

  (10)区应急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冰雪灾害期间主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11)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指导街道综合执法中队对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扫雪除冰责任的行为依法处罚。

  (12)区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区直管公房危旧房的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13)区市场建设服务一中心、二中心:负责做好所属市场清雪工作;加强冰雪灾害期间市场的监管。

  (14)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管区范围内清雪防滑工作负总责。降雪前,积极开展清雪防滑宣传活动,增强居民清雪意识,发动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积极落实社会清雪责任;降雪期间,组织街道干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对责任范围内市政支路、背街小巷、居民楼院等部位的积雪清除及抢险工作;组织驻管区企事业单位按照“门前五包”制度,清扫人行道积雪,与各单位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做好辖区危旧房的摸底排查工作,做好相关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积极协调驻区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市民进行义务清雪,及时清理责任范围内雪后垃圾杂物,尽快恢复城区环境卫生;做好责任范围内倒伏树木的清理工作;突发冰雪灾害严重影响企业生产时,通知企业做好停产工作。

  (15)历史城区管委会、青岛山炮台教育基地:负责对责任范围内的道路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6)中央商务区管委会:负责对责任范围内未移交部分的路段开展清雪除冰工作。

  (17)公安市北分局:负责冰雪灾害期间社会治安维护及生活秩序管控;对妨碍清雪人员执行清雪作业的单位和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协助相关部门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转移安置。

  (18)市北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冰雪灾害期间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工作;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引导工作。

  (19)市北消防大队: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全区应急抢险工作。

  (20)区机关各部门:积极参加清雪防滑工作,做好各项准备,随时服从调度指挥。

  3.监测预测

  3.1预防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责任范围内的冰雪灾害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改,有针对性地制定冰雪灾害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做好冰雪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3.2预测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历年冰雪灾害案例汇总、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等,对冰雪灾害形势进行分析预测;对于外地已发生的冰雪灾害也应按照“高度敏感、注重关联”的原则做好防范、预测,及时完善防控应对措施。

  3.3预报

  市气象局发布降雪预报及冰雪灾害性天气预警级别后,区防汛(清雪)办公室根据市气象局的降雪预报及预警级别,通知各防汛责任部门做好防汛工作。

  4.预警

  4.1预警分级

  按照冰雪灾害发生的紧急程度、影响范围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冰雪灾害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Ⅳ级、Ⅲ级、Ⅱ级、I级4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4.1.1蓝色预警(Ⅳ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蓝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内可能出现降雪及道路局部结冰情况,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活等造成一般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一般冰雪灾害的。

  4.1.2黄色预警(Ⅲ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黄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mm以下及出现局部道路结冰,将对城区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大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办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较大冰雪灾害的。

  4.1.3橙色预警(Ⅱ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橙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2.5-5mm及可能出现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严重影响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重大冰雪灾害的。

  4.1.4红色预警(I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为红色预警:

  (1)气象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降雪量5mm以上,并伴有大风降温,将出现大面积严重道路结冰或积雪情况,对城区公共安全、交通、社会经济秩序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带来极其严重危害或威胁的;

  (2)经区防汛(清雪)指挥部会商研判,其他有可能引发特别重大冰雪灾害的。

  4.2预警发布

  4.2.1预警发布主体

  区防汛(清雪)办根据冰雪灾害影响情况和市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及时发布冰雪灾害预警。

  4.2.2预警发布内容

  包括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可能后果、警示事项、建议采取的措施、发布机关和发布时间等内容。

  4.2.3预警发布方式

  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短信、网站、微博、微信等相关媒体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或通报有关部门(单位)。

  4.3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区防汛(清雪)办、各成员单位应密切关注冰雪灾害的发展态势,及时做出反应;加强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相关工作。

  4.3.1蓝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办副主任、相关人员在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短信、微博、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防灾应急常识、发布有关信息;

  (3)通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4)检查、调集所需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5)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6)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融雪除冰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清雪人员、机械、物料三落实工作;

  (7)气象及相关责任部门随时关注、监测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报送区防汛(清雪)办,适时提升响应等级;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护性措施。

  4.3.2黄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蓝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加强对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情况的监测预警,组织专家对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强度、事件级别进行研判,并提出相关建议;

  (3)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冰雪灾害危害的警告、有关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4)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妥善安置;

  (5)采取各种方式,提示受影响或可能受影响区域的单位和居民,利用各自的清雪工具、机械、物料等其他设备做好清雪除冰工作;

  (6)指令应急救援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7)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投入正常使用。

  4.3.3橙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副总指挥在岗带班,防汛(清雪)办主任、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积极发动社会群众参与清雪除冰工作;

  (3)在区防汛(清雪)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清除积雪,确保城区市政设施和公共交通的运行正常。

  4.3.4红色预警响应

  根据信息分析和事态发展,在采取橙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主要措施:

  (1)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在岗带班,副总指挥、防汛(清雪)办主任、以及相关人员到岗值班,响应范围为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全体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由主要负责人部署并指挥本单位、本行业(领域)清雪工作,制定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安全,有关工作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区防汛(清雪)办。

  (2)区防汛(清雪)指挥部派遣工作组,指导、督查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4.4预警变更与解除

  区防汛(清雪)办应密切关注事件进展情况,根据事态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变更预警级别;危险已经解除的,按规定解除警报,终止预警,并解除已经采取的有关措施。

  5.信息报告

  5.1报告责任主体

  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收集冰雪灾害发生、发展、损失以及防御等情况,并立即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和分析评估,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报告。特别重大的,可同时向上一级报告。

  5.2报告时限和程序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应立即核实并在10分钟内以电话形式、4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区防汛(清雪)办和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紧急信息要边处置、边核实、边报告,最新处置进展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报送、报告事件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5.3报告内容

  冰雪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类别、基本过程、财产损失、人员伤亡情况,对事件的初判级别,已经采取的措施,有无次生或衍生危害、是否已发出预警信号、是否需疏导交通及周边群众,需要支援事项和亟需帮助解决的问题,现场负责人和报告人的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接到国家、省、市领导批示的,办理情况也应及时向区防汛(清雪)办进行报告,由区防汛(清雪)办负责汇总,分别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区政府进行报告。

  6.应急处置

  6.1先期处置

  冰雪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要立即启动相关预案的应急响应,调动相关专业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疏散现场周边无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区防汛(清雪)指挥部和区政府报告。

  冰雪灾害发生后,接报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按照预案和有关规定,迅速赶赴现场,视情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动员有关专业应急力量和人民群众进行先期处置,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及时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防护措施、发展趋势等进行评估上报,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严防次生、衍生灾害。

  6.2分级响应

  (1)一般冰雪灾害(IV级):由区防汛(清雪)办提出建?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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