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

时间:2023-02-26 13:48:23 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合集10篇)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合集10篇)

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切实加强我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能力,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正常运行。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的应急运输保障。

  (1)突发事件。包括发生自然灾害(洪水、地震、台风、泥石流、冰雪灾害等)、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大疫情、重大伤亡救治等)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

  (2)交通运输部门本身所需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市场供求或道路通行条件变化等原因,造成道路运输运力不足或正常运力不能按时到位,影响旅客或重要物资安全、及时运输;公路交通异常阻断,严重影响道路客货运输等情况下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3)政府指令性任务或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包括举行重大活动时的道路运输应急,或由县政府责成交通运输局提供道路应急保障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织机构是全省三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组织机构(省、市、县)的组成部分,在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领导下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2.1县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组成

  县交通运输局成立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分管客运、货运的副所长担任。县农村公路管理所等单位负责人为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成员。

  2.2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职责

  (1)制定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在县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领导下,组织实施应急保障工作;

  (2)根据需要,会同县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联合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

  (3)抓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4)负责落实省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人员、车辆、物资、设施、设备。

  2.3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在农村公路上为应急保障车辆提供快速通道,协助管理应急保障车辆队顺利通行。

  2.4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分管应急工作负责人担任。职责包括:

  (1)负责应急管理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2)编制和修订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

  (3)收集、汇总我县突发公共事件和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应急保障工作;

  (4)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督促落实应急保障人员、车辆和设施设备;

  (6)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基础数据库;

  (7)开展应急保障综合演练和业务培训工作;

  (8)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5现场应急指挥机构

  当启动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时,成立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现场应急指挥小组组长由县道路运输管理所选派一名副所长担任,副组长由突发事件牵头处置单位有关人员担任。具体职责为:

  (1)贯彻落实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道路交通应急运输工作批示,提出应急运输具体措施;

  (2)指导监督应急运输工作,协调解决应急运输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3)确定现场通信方式,负责现场信息的`采集和传递;

  (4)掌握应急运输动态状况,及时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和结果,及时调整部署应急运输工作措施;

  (5)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向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应急行动的建议;

  (6)完成被保障地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

  3预警与预防机制

  3.1信息监督与报告

  3.1.1信息监测

  (1)地震、洪水、地质灾害、环境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气象灾害等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事件分别由相关部门提供预警信息;

  (2)道路运输量与运力信息、道路运输市场信息、公路阻断信息等由交通运输相关部门负责监测并提供。

  (3)上级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下达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信息。

  3.1.2预测、预警信息接收与分析

  县交通运输局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接收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判断其对道路运输的影响程度,预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需求级别。

  3.2预警预防行动

  县交通运输局和其所属道路运输管理所必须建立道路运输保障和管理机制,编制应急保障预案;组织值班和应急备勤,建立、培训专(兼)职应急保障力量,配备相关技术装备;对各方面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实,及时确定和发布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预警级别,指导和协调各有方面开展预警工作。

  3.3预警支持系统

  县交通运输局在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相应的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事件发生时对道路运输应急的需求程度或上级下达的保障需求,将道路运输保障分为Ⅰ级(省级)、道路运输保障Ⅱ级(市级)、道路运输保障Ⅲ级(县级),道路运输保障三级,Ⅰ级为最高级别。

  根据预警信息,进行分级响应。县组织实施Ⅲ级道路运输应急响应。

  4.2Ⅲ级响应

  启动条件:

  (1)当我县行政区域内因突发事件、恶劣天气、其他运输方式阻断或运力不足等各种原因,人员或重要物资运输需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协调或紧急运力组织时;

  (2)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到市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3)县政府认为需要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时;

  (4)出现其他可能需要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情况时。

  响应措施:由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行动情况和结果。必要时,向市道路运输保障领导小组请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组进行指导应急行动。

  5应急处置

  5.1信息报告

  5.1.1信息报告程序

  Ⅲ级应急响应启动后,事件所涉及的县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应当将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并按照“零报告”制度,形成每日应急保障情况简报。

  5.1.2信息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损害程度、防控和处理情况;

  (2)应急物资需求情况,包括货物类别、数量、包装、作业地点、运输条件、运送时间、车型及吨位要求等;

  (3)道路状况、损坏程度,并明确指出运输路径和备选路径;

  (4)应急运输带队负责人和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名单、联系电话、车辆类型、吨位、数量、其他支援装备和防护器具等配备情况以及备选方案等;

  (5)请求上级或同级支援的具体要求,包括车型、吨位、数量、报告任务的时间、线路和地点以及货类和作业要求。

  5.2紧急处置

  当启动紧急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响应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县政府组织下参与保障活动,做好信息搜集、协调指挥等工作,并按照要求上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3指挥和协调

  (1)当启动Ⅲ级响应时,交通运输局及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与上级应急保障机构、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

  (2)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县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协调实施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现场工作,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根据保障任务实际,优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关部门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保障行动。

  5.4新闻报道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新闻发布与宣传工作由县政府或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发布。

  5.5应急响应终止

  Ⅲ级应急响应终止程序。当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县政府取消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发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时将旅客或应急物资运输至指定位置后,经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程序。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按照“谁征用、谁补偿,谁受援、谁补偿”的原则,由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负责补偿;执行道路运输应急任务的车辆,按照当时行业收费标准给予资金补助;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财政税费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2抚恤和补助

  被保障单位或下达保障通知的政府对因参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相关心理和法律援助;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

  6.3总结评估

  由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的总结评估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专门报告上报上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

  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要针对处置过程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或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县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预案。

  7应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县交通运输局应急办负责组织通信保障工作。

  7.2应急运输力量的保障

  (1)应急运输力量包括政府及有关部门投资建设的专业运输力量和国家、政府所属运输力量,其他可投入运输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车辆和设备。依托较大规模的运输企业,建立应急运输车队,形成组织严密、指挥灵活、行动迅速、机动性强的应急物资运输能力。县应急运输车队规模为:25台客车、20台货车、2台危险品车辆,总计应急客货车辆47台。

  (2)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货物运输应急运力落实到位,其中危险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应根据本地危险货物种类及构成等实际情况确定,并于每年1月1日前将当年货物运输应急运力的落实情况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货物运输应急运力需调整的,应及时报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备案和调整。除货物运输应急运力外,还应准备部分后备运力,指定辖区内1至2家规模较大且经营管理规范的货运或物流企业的5吨以上货运车辆作为货物运输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的补充。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时,向市级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领导机构提出申请,调用市或其他县的应急运力,以保证应急物资运输任务完成。应急车队人员一般由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以及带队人组成。

  7.3奖励与责任

  (1)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急组织机构应服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县政府的协调、指挥,及时出动车辆参加道路运输应急行动;保持与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现场指挥的联系,及时报告动态;

  (2)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落实和实施本预案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人员或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3)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组织对参加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4)对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或不听指挥、临阵逃脱以及破坏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管理

  8.1培训和演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应急宣传教育活动,定期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应急保障相关人员,每2年应至少接受一次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动员、自觉行动、高效运转。

  本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8.2预案更新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做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及时更新相应应急预案,确保与省、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

  8.3预案实施(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运输部应急预案2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工作,完善应对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交通运输应急响应能力及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引起的危害,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职能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区域,或超出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厅属单位处置能力的,或由省人民政府指令的`,需由厅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厅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等。

  1.4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科学应对”的原则,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

  1.5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

  交通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等级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4个级别。判定突发公共事件分级应遵循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密切联系实际,遵循但不拘泥于相关分级标准或规定。

  (2)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因素。

  (3)关注大局。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其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关系作为重要因素。

  1.6 应急预案体系

  本预案与厅制定的各专项应急预案及厅属单位重要应急预案共同构成省交通运输厅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组织体系由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现场工作组、后方工作组、应急工作组、日常工作机构和专家咨询组等构成。

  2.1 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为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2 现场工作组和后方工作组

  现场工作组、后方工作?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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