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急预案
在现实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为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怎样写应急预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专项应急预案1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水力发电厂”)所辖电梯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小浪底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小浪底建管局(黄河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突发事故总体应急救援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水力发电厂所辖小浪底进水塔1号、 2号、3号电梯、小浪底1号、3号孔板洞中闸室电梯、小浪底坝顶控制中心电梯、小浪底地面控制中心电梯、小浪底4号电梯发生的安全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在应急处理中必须严格按照 “保人身、保设备”的原则进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加强联动、快速响应,最大限度的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据水力发电厂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如下:
(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3)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4)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上述突发事故,可能产生从一般事故到特别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视。
4 事件分级
4.1电梯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4.1.1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4.1.2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4.2电梯突发事故Ⅲ级分级
4.2.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4.2.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指挥机构
5.1.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李明安 5043 5578 13503497072
副组长:肖 明 5848 5069 13598466287
肖 强 5819 5752 13939936988
石月春 5619 5090 13523008108
5.1.2 应急指挥办公室
主 任:刘连军 5056 5843 13838820062
副主任:李玉明 5476 5784 13613795915
5.1.3 各专业应急小组
组 长: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组长: 詹奇峰 5825 5723 13629803001
刘连军 5056 5843 13838820062
卢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李 安 5333 5372 13837995731
5.1.4 后勤保障组
组长: 李向涛 5606 5097 13849951101
副组长: 许 滔 5546 5065 13938818335
5.1.5 应急救援队
(1)运行调度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 长: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队长: 李 鹏 5409 5072 13939929229
赵 珂 5674 5351 18603797887
韩石成 5540 5075 13613882165
(2)发电维护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 长:卢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副队长:陈 伟 5799 5096 13653899049
张海蛟 5679 5181 13937916869
(3)水工分厂应急救援队:
队 长: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副队长:于永军 3176 5182 13503796602
王 琳 5815 5889 15937953355
(4)水电供应部应急救援队:
队 长:李 安 5633 5372 13837995731
副队长:屈曙光 5192 5866 13603960908
裘向勋 5857 5856 13703883906
(5)现场救援队:
消防队:119
综合服务中心职工卫生室:5449 刘小宁 5289 3075 13938854811
5.2 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5.2.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1)组长负责指挥、协调水力发电厂对外停电及厂用电全停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与外单位应急反应部门、机构进行联络,调动厂内各种应急救援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和损失,保证相关人员的安全。
(2)副组长负责协助组长组织和指挥应急操作任务,向组长提出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在组长的指挥下分别指挥管辖部门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行动,及时向组长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5.2.2 应急指挥办公室职责
应急指挥办公室执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水力发电厂突发安全事件应对工作,组织编制和修订电厂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应急预案启动后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信息、预案、建议和指挥场所等,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2.3 各专业应急小组职责
各专业应急小组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各专业应急小组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各成员按照管辖责任负责本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尽量将伤亡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5.2.4 后勤保障组职责
负责保证应急救援的交通、后勤、警戒、现场疏散及善后处理工作,组织应急救援所需物资、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联系医疗救护人员,做好受伤人员抢救及护理工作。
5.2.5 应急救援队职责
在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应急救援队负责本部门所辖范围内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现场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职责分工,指挥实施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对各个应急救援环节进行协调,采取措施尽量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现场救援情况。
副队长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工作。当队长不在时,行使队长的权利与义务。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
6.1.1风险监测的责任部门为水工分厂、发电维护分厂和运行调度分厂。
6.1.2风险监测的主要对象是可能引发电梯突发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和重要环节,收集各种事故征兆,对事故征兆进行纠正活动,防止该现象的扩展蔓延,逐渐使其恢复到正确状态,并建立相应信息档案。其预防措施如下:
(1)电梯维保检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定期进行电梯维护保养,防止因检查不到位或缺陷造成电梯事故。
(2)严格执行定期检验规定,并有检验合格证,确保电梯设备及相应的安全附件符合规程规定。
(3)做好电梯使用人员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加强电梯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操作知识培训,提高处置能力,杜绝误操作事故。
(4)加强电梯管理,避免人为破坏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
(5)加强电梯电源管理,避免停电导致电梯事故的发生。
6.1.3风险监测所获得信息的报告程序:获得的信息人直接报告该室主任(值长),室主任(值长)按汇报程序通知本预案相关人员。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1)电梯突发事故影响到人身安全和紧急工作时,将进行Ⅱ级预警。立即汇报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做好被人员被困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抢修,确保无人员伤亡和短时间内恢复设备正常运用。
(2)电梯突发事故不影响人身安全和紧急工作时,将进行Ⅲ级预警。电梯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6.3 预警结束
水力发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确认无引发电梯突发事故的可能性时,决定预警状态的解除。并将预警解除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组。
7 信息报告
7.1水力发电厂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379-63905499。
7.2 发生电梯突发事故时,按以下程序报告:事故发现人→室主任(值长)→分厂(部门)负责人→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局应急救援办公室。
7.3 由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
7.4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报告时间,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8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8.1.1出现以下情况,则为电梯突发事故Ⅱ级分级
(1)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2)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8.1.2出现以下情况,则为电梯突发事故Ⅲ级分级
(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8.2 响应程序
8.2.1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启动本预案。
(1)电梯故障或停电造成的人员被困。
(2)安全钳动作梯门无法开启造成的人员被困。
(3)安全系统故障或拽引绳断裂导致电梯坠落或冲顶。
(4)因火灾造成的电梯运行故障。
8.2.2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Ⅱ级,该预案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Ⅲ级,该预案由电梯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宣布启动;
8.2.3各岗位人员按照本预案进行处理。
8.2.4各应急小组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应急处理。事故应急救援程序见附件3。
8.3 应急处置
8.3.1先期处置
当发现电梯突发事故后,事故现场人员应当迅速查清事故突发原因及人员伤亡情况,迅速向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情况,要对全厂停电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根据需要和可能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
8.3.2应急处置
(1)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Ⅱ级分级,要立即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由电厂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发布命令启动执行本应急预案,做好被困人员人身安全的防护措施,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抢修,确保无人员伤亡和短时间内恢复设备正常运用。
(2)如果电梯突发事故为Ⅲ级分级,电梯管理责任部门负责人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使用,并向电厂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
8.4 应急结束
满足下列条件时由总指挥下达应急救援终止命令。
(1)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
(2)现场所有人员撤离现场;
(3)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
(4)水力发电厂应急救援指挥部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时。
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着手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经事故调查组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9 后期处理
应急救援工作实施过程中,对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变现场的,应做出标志并做详细记录,妥善保存现场痕迹、物证。救援工作结束后,尽快恢复观测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恢复现场工作秩序。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在上级应急救援机构领导下,水力发电厂对电梯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电梯安全运行。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救援资源
相关应急救援资源由电梯管理责任部门生产人员根据现场条件进行配备;所配备物品由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
10.2 现场医疗救护
10.2.1 如果现场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立即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上附录七规定的紧急救护法进行急救,同时通知局服务中心医疗室赶赴指定位置。
10.2.2 现场医疗救护过程中,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
10.2.3 现场救援队视实际需要派医护人员将伤病员向洛阳、郑州的省、市级医院或专科医院护送。
11 培训与演练
11.1培训时间
应急救援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新入厂人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培训。
11.2培训内容
应急救援预案的组成和知识,应急救援人员的岗位职责,应急救援组织中本人所承担的任务及各类事故救援技术,包括:
(1)消防器材的使用;
(2)个人的防护措施;
(3)危险源的辩识;
(4)事故报警;
(5)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
(6)各种抢救的基本技能;
(7)熟悉现场疏散线路;
(8)应急救援的团队协作意识。
通过培训使应急救援人员明确“做什么” 、“怎么做”、“谁来做”及相关法规所列出的事故危险和应急责任。
11.3演练
应急处置预案确立后,经过有效的培训,根据本专项预案的实际情况及季节特点,水力发电厂相关人员每年组织演练一次。
通过演习达到下列目的:
(1)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实际情况的程度;
(2)提高救援队伍实际救援能力,测试应急培训的有效性;
(3)检验现有应急反应装置、设备和其他资源的充分性;
(4)提高与现场外的事故应急反应协作部门的协调能力;
(5)通过演练来判别和改进应急预案和计划中的缺陷和不足。
12 附则
12.1 本预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发电厂负责制定和解释。
12.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3 附件
13.1 应急救援人员联系方式。
专项应急预案2
根据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制定本专项预案。
一、建立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简称指挥部)
(一)市局指挥部指挥网络机构
1、指 挥:建设局局长
2、副指挥:建设局副局长
3、成 员:办公室、质安处、城建处、建筑业处、规划设计处、综合计划处等处室负责人,安监站、质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
4、应急救援组织机构设置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主任、质安处、建筑业处、综合计划处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组成。指挥部指挥兼组长,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
现场抢险组:由质安处、城建处、规划设计处、质监站、安监站有关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质安处处长为联络员。
善后处理组:由质安处、安监站、城建监察支队、建筑管理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副指挥兼组长,安监站站长为联络员。
应急救援专家库:从“苏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专家库名单”中抽取选用。
(二)各市、区建设局根据各自的特点设立管辖区内的建筑工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三)各施工单位根据企业规模、项目特点,按照市政府《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苏府〔20xx〕52号)的精神,分别建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不断完善预案,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组织。
二、职责
(—)指挥部
1、按照“预案”迅速开展施救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制定并组织实施防止事故扩大施救安全防范措施;
3、迅速组织预测、分析和掌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质;
4、制订抢险救援方案(包括紧急调用各类物质、设备、人员、占用场地),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方案报市总指挥部审定后实施;
5、负责迅速组建、调集现场抢险队伍;
6、负责统一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转送,物质转移;
7、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8、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
9、指导各市、区应急救援工作;
10、办理市总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各应急救援组
综合协调组:组织制订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制订抢险救援方案,报总指挥部审定;搜集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和事故信息,汇总形成书面材料,报告给指挥部负责人;负责与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的.对内联络;负责向总指挥部汇报情况,与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各指挥部(或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对外联系。
现场抢险组:
参与制订防止事故扩大的施救安全防范措施和抢险救援方案,负责组织技术专家掌握事故动态,控制和减少损失;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群众撤离、伤员救治转送和物资转移。
善后处理组:
负责搜集事故现场有关的物证、资料,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现场摄影摄像,保护事故现场和证据;协助市善后处理指挥部做好相关工作;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扶工作;配合做好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三、本预案适用范围、施救程序与要求
1、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含5人)或重伤1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
2、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以最快速度立即上报,局各处室、单位接到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立刻向局长和分管局长报告(局值班电话:0512~65230932),并迅速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2115)、市安委会办公室(值班电话:0512~68610608)和省建设主管部门(值班电话:025~4209015,4209005)。
3、在接到总指挥部启动预案通知或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指挥部马上开展工作,由综合协调组、现场抢险组、善后处理组联络员通知有关组成成员和技术专家立即赶赴现场,按本方案履行职责、组织施救。
4、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以及生产技术安全等部门应全力以赴,配合指挥部工作,并提供全部资料和后勤保障条件。
5、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担负救援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6、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支持的事宜,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
四、本专项预案是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专项应急预案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叉车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叉车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为我公司根据《特种设备(叉车)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处理叉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叉车事故,是指在本公司内使用叉车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第四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据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本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熟悉已经建立的叉车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严格、切实地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叉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为应对突然发生的'叉车事故,本公司成立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朱冰任组长,龚建国徐黎明周振华任副组长,以下人员为组员:汪超、陈世华、沈征峰、周丽芳、叶晓明、周俊、陈芸莹、樊建明。姚宏平为联络员。
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本公司对叉车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部署叉车事故应急处理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本公司内各部门的有关人员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副组长的职责:
龚建国副组长负责与有关政府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徐黎明、周振华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十条:组员的职责:服从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的指挥,快速、高效、有序地完成指派的任务,实施具体的抢险救援工作或辅助性工作。
第三章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一条:本公司的叉车等的数量及具体位置的分布,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存档随时备查。
第十二条:本公司叉车设备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如下:公司从开业到现在已有12年了,设施设备也开始老化,特别是叉车24小时运作使用频率较高,如果带病操作加上操作人员
疲劳驾驶,很容易发生叉车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和公司财产损失。所以我公司在平时加强对叉车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个别员工发现问题不报带病操作的将严肃处理,在每次班前会上都要对员工进行讲解,
1、不能疲劳和酒后驾驶、
2、操作叉车前要对水、油、电瓶的用电情况、刹车、灯光等进行全面的检查。
3、叉车要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严禁停放在商品旁边,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叉车故障及时报修,严禁叉车带病作业。
4、在作业叉车过程中要按叉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牢记安全生产,做到“三不伤害”。
第十三条: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对容易引发事故的隐患点为本公司重点监控内容,在接受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同时,定期或不定期地派人检查隐患点的安全管理落实情况。
第十四条:本公司根据在用设备的特点和实施应急救援的要求,配备的必要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存放于设备部,由专人保管。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五条:本公司如有叉车事故发生后,第一发现者应立即向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做到:
(一)组长按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启动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在向上级公司报告的同时,向区内其它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本公司如发生叉车事故后,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应尽快引导有关部门事故处理人员迅速进入现场。
第十七条:本公司叉车注册在异地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当马上报告叉
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同时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局。事故的报告时限为一小时内。
第十八条:本公司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公司(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一)事故发生地点;
(二)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事故设备名称;
(四)事故类别;
(五)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九条:叉车事故如发生后,本公司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事故发生后,本公司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二十条:如发生叉车事故,叉车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专项应急预案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能有效控制局面,及时、有序地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处理流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电梯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电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
--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交通厅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厅机关事务副厅长
副组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负责人
2.2职责
2.2.1负责电梯安全事故的总指挥与总协调。与消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2.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电梯安全事故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
2.2.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2.2.4快速摸清事故情况,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2.5组织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相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配合消防等部门,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指挥部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现场指挥部由应急领导小组和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3.2现场指挥部设立三个现场工作组
2.3.2.1综合协调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厅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组成。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落实领导有关指示和批示;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协调处置救援工作,确保现场医疗救援和通讯畅通。
2.3.2.2现场施救组,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加,由消防等部门组成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勘查电梯安全事故现场,研究现场情况,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实施以救人为主的救援措施,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2.3.2.3善后(医疗)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尽快与相关医院(120急救)联系并吸收人员。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配合抢险救援工作,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开展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事宜;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3应急响应
3.1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事件发生现场知情人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2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进行处置。
4应急处置
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指示,有关领导及人员应迅速赶往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危害程度确定处置方案。接到启动应急预案指令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做好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所有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配合,确保任务完成。
4.1电梯困人的解救:接到报告后,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展开救援。首先要了解轿箱内情况,稳定被困人员情绪,其次准确判断电梯所在楼层位置,根据具体制订并实施救援方案。
4.1.1停电或轿门故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断开电梯主电源开关→使用专用工具松开曳引机制动闸→扳动电引机(必须双人操作),向上或向下移动轿箱至平层位置→以三角钥匙开启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
4.1.2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平层位置时,救援人员用三角钥匙开启厅门及轿箱门,解救被困人员。安全钳动作,轿箱停在楼层之间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开启轿箱上方厅门→进入箱顶,先按下“急停按钮”→开启箱顶安全窗,放入“七横竹梯”--帮助和指挥被困人员由轿箱顶部的`安全窗有序撤离。
4.1.3电梯坠落事故救援:接到报告后,救援人员应首先继开电梯主供电电源→使用三角钥匙开启首层厅门及轿门,确认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情况→立即通知电梯维修专业单位、消防部门和医院(120急救)到现场抢险。
4.2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救援处置应以立即终止电梯运行为原则,快速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4.2.1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知火情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低、灾情大小,有无困人等情况。
4.2.2救援人员组织疏导乘客尽快离开轿箱,在步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置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轿门并切断总电源。
4.2.3井道内或轿箱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
4.2.4共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4.2.5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4.3电梯漏水时的救援处置
4.3.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水或渗水较多时,应将轿箱停在二层以上,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
4.3.2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箱停于进水层的上一层,终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箱进水。
4.3.3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4.3.4漏水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试、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4.3.5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查。
5保障措施
5.1人员保障
根据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如需要应急人员,各单位应按照以下基本条件进行选派,政治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在20岁至55岁之间。
5.2经费保障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资金预算。财务部门应及时安排和下拨专项资金,用于损坏设施的应急抢修,保证抢修工作按质量快速完成。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根据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际情况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6.2奖励与责任
6.2.1对在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6.2.2对不服从指挥调遣,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拒绝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延误时机造成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3预案的解释与生效。
6.3.1本预案由内蒙古交通运输厅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6.3.2本预案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专项应急预案5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因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引起的化学品事故或险情。
二、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遵循学校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管理、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组织配备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及救护设备设施,承担本单位危险源发生事故时的抢救、救援和处理处置工作,并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成立学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董文章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李春山担任。成员由科学实验室及各功能室工作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终止;指挥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开展工作。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迅速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进入工作状态。
为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内设危险源控制组、现场警戒组、救援排险组、医疗抢救组、物资供应组、善后处理组等六个组,其职责如下:
(一)危险源控制组
由科学实验室、功能室人员组成,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准备好专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及专用工具等。
(二)现场警戒组
由校办室组成、派出所负责。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3、负责救援通道的畅通。
(三)救援排险组由校领导组人员组成
1、火灾、爆炸类事故由派出所的负责人任组长。
2、普通事故由学校负责人任组长。
(四)医疗抢救组
由学校领导组成员组成。负责现场对伤员进行伤情判别,依据不同伤情施行紧急抢救,现场处置和安排转运伤员。
(五)物资供应组
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和工具、器具和救治药品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由总务负责。
(六)善后处理组
由学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安抚、扶恤、理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四、应急救援程序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一般包括报警与接警、应急救援队伍的出动、实施应急救援、事态监测与评估、后期处置等几个方面。
(一)事故报告与报警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或可能发展成为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火灾事故同时向119报警,报告或报警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事故类型(火灾、爆炸、有毒物质的大量泄露等)、周边情况、需要支援的人员、设备、器材、交通路线、联络电话、联络人姓名等。
(二)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1、领导小组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或险情报告后,应迅速向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指定应急救援现场总指挥,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确定应急救
援的实施方案、警戒区域;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
2、现场指挥部设立后,要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及事故的性质,按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型确定事故应急救援具体实施方案,布置抢险救援任务。
3、救援队伍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按各自的分工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基本程序
1、防护
根据事故现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及划定的危险区域,确定相应的防护等级。全部进入防护区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相应防护标准采取相关防护措施。
2、询情
(1)遇险人员情况;
(2)容器储量、泄漏量、泄漏时间、部位、形式、扩散范围;
(3)学生、周边居民、地形、电源、火源等情况;
(4)消防设施、工艺措施、到场人员处置意见。
3、侦检
(1)搜寻遇险人员;
(2)使用检测仪器测定泄漏物质、浓度、扩散范围;
(3)测定风向、风速等气象数据;
(4)确认设施、建筑物险情及可能引发爆炸燃烧的各种危险源;
(5)确认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确定攻防路线、阵地;
(7)现场及周边污染情况。
4、警戒
(1)根据询情、侦检情况确定警戒区域;
(2)将警戒区域划分为重危区、中危区、轻危区和安全区,并设立警戒标志,在安全区视情设立隔离带;
(3)合理设置出入口,严格控制各区域进出人员、车辆、物资,并进行安全检查、逐一登记。
5、救生
(1)组成救生小组,携带救生器材迅速进入危险区域;
(2)采取正确的救助方式,将所有遇险人员移至安全区域;
(3)对救出人员进行登记、标识和现场急救;
(4)将伤情较重者送交医疗急救部门救治。
6、控险
(1)启用灭火设施;
(2)根据现场泄漏情况,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严格按照堵漏方案实施;
(3)若易燃气体泄漏,所有堵漏行动必须采取防爆措施,确保安全;
(4)切断泄漏源;
(5)根据泄漏对象,对不溶于水的液化气体,可向罐内适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垫层,缓解险情,配合堵漏;
(6)转移较危险的瓶(罐)。
7、救护
(1)现场救护
将染毒者迅速撤离现场,转移到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呼吸道及全身防护,防止继续吸入染毒;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氧气;立即脱去被染污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2)使用特效药物治疗;
(3)对症治疗;
(4)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
8、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轻度中毒的人员;
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现场医务人员;
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抢救及染毒面具。
(3)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9、清理
(1)少量残液,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干粉等吸附,收集后作技术处理或视情倒至空旷地方掩埋;在污染地面上洒上中和或洗涤剂浸洗,然后用大量直流水清扫现场,特别是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
(2)现场环境检测合格后,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应急救援结束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救援情况进行评估,对险情或事故的损失情况进行统计,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专项应急预案6
1总则
1.1目的
进一步增强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能力,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破坏、财产损失及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项目部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参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装置检修及改、扩建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共同应对、属地为主;依靠科学,积极预防;信息畅通、快速反应。
2危害分析
公司各所属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强腐蚀等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工厂的改、扩建及大检修工程,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
3应急准备
3.1组织机构
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公司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项目部应急管理机构要明确将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作为重要的管理职能。
3.2信息监控
各项目部可以不单独成立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组织,但是要把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职责列入各级应急组织机构的工作职责中。
使用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工厂改、扩建、大检修工程施工中,要设专人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xx]125号)的精神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实施监控。
3.3预警预防
积极做好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预警预防工作,针对某种、某几种危险化学品事故,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和危险化学品的有关专家、地方、建设方的消防队应急抢险队建立紧密联系,一旦发生事故,请求支援。掌握处理危险化学品药物的资源。和地方政府、友邻单位、周边社区做好信息沟通。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4.1.1Ⅰ级响应(特别重大、公司级)
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50人以上中毒或受伤;或造成500万以上的经济损失;或发生很大的负面社会影响等。Ⅰ级响应级别的事故灾难按照国家、事故发生地的省、公司应急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的处置方案执行。
4.1.2Ⅱ级响应(重大、公司级)
造成1~2人死亡,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或造成20~50人中毒或受伤;或造成100万~500万经济损失;或发生较大的负面社会影响等。Ⅱ级响应级别的事故,由公司应急指挥部为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
4.1.3Ⅲ级响应(较大、项目部级)
造成人员重伤或19人以下中毒或受伤;或造成100万以下经济损失;或发生一定的负面社会影响等。Ⅲ级响应级别的事故,由各项目部为主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
4.2报警
施工现场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上一级应急组织,并逐级报告到公司应急办公室。Ⅱ级以上响应级别,要分别报给公司和当地政府。Ⅰ级响应级别,公司应急办公室必须报告国家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4.3应急措施
4.3.1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及由其引起的火灾、爆炸时,现场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所属各类应急小组进入状态,应急抢险队在条件允许时,进入现场,划出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
4.3.2向上级、当地政府报告,通报友邻单位和周边社区,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向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采集事故相关化学品的基本数据,组织专家咨询,提出事故处置方案。
4.3.3人员疏散。当条件允许时,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胁的人员从危险区域撤离到安全区域。有组织有秩序地从上风侧离开。当现场状态已无法安全撤离时,可以组织人员进入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内,关闭所有门窗,关闭所有通风、加热、冷却系统,就地保护。
4.3.4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火灾发生位置;
2)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
5)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6)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
7)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
8)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对周围区域的影响可能达到的规模和程度;
9)火灾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控制火灾蔓延、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0)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3.5爆炸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爆炸地点;
2)确定爆炸类型(物理爆炸、化学爆炸);
3)确定引起爆炸的物质类别(气体、液体、固体);
4)所需的爆炸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5)明确爆炸地点的周围环境;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爆炸可能导致的后果(如火灾、二次爆炸等);
8)确定爆炸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再次爆炸控制手段、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9)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公安消防队伍、企业消防队伍等)。
4.3.6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处置方案要点
1)确定泄漏源的位置;
2)确定泄漏的化学品种类(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物质);
3)所需的泄漏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
4)确定泄漏源的周围环境(环境功能区分人口密度等);
5)确定是否已有泄漏物质进入大气、附近水源、下水道等场所;
6)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
7)确定泄漏时间或预计持续时间;
8)实际或估算的泄漏量;
9)气象信息;
10)泄漏扩散趋势预测;
11)明确泄漏可能导致的后果(泄漏是否可能引起火灾、爆炸、中毒等后果);
12)明确泄漏危及周围环境的可能性;
13)确定泄漏可能导致后果的主要控制措施(堵漏、工程抢险、人员疏散、医疗救护等);
14)可能需要调动的应急救援力量(消防特勤部队、企业救援队伍、防化兵部队等)。
4.4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特点及其引发物质的不同以及应急人员的职责,采取不同的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指挥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不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一般配备过滤式防毒面罩、防护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工程抢险、消防和侦检等进入污染区域的应急人员应配备密闭型防毒面罩、防酸碱型防护服和空气呼吸器等;同时做好现场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员、设备、设施和场所等)。
4.5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不同危险化学品事故特点,组织和指导群众就地取材(如毛巾、湿布、口罩等),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组织、指挥机构、疏散范围、疏散方式、疏散路线、疏散人员的照顾等)。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域时,应选择安全的撤离路线,避免横穿危险区域。进入安全区域后,应尽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继发性伤害。
5善后处理
5.1救治受伤中毒人员
与医院密切联系,救治因危化品爆炸、火灾、泄漏造成的人员受伤或中毒,向医院报告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以便医院有针对性的医治与抢救。检查事发现场周围群众的身体状况并予以救治。发生人员死亡,要做好其亲属的抚恤工作。
5.2清理现场
对危化品爆炸、火灾、泄漏造成的事发现场环境污染,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处理受污染的水体、空气和土地,并检验达到合格要求,以便恢复正常生产或生活。
5.3查清事故原因
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危化品事故的主要原因并通报,以免同类事故异地发生。
5.4责任追究
对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根据事故造成损失的大小,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予以法律制裁。并以此案例教育广大职工。
5.5信息发布
安排事故发言人,如实发布事故信息,既不允许夸大,也不允许隐匿。尽最大努力减少危化品事故的负面影响。
6应急终止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相应级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宣布应急处置结束。
7附则
7.1本预案由公司质量安全部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7.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专项应急预案7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按照国家规定的“蓝、黄、橙、红”四色预警和四级响应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为进一步提高防汛指挥调度、应急抢险和灾后救助的效率,增强广大市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轻灾害损失,提高项目部应对防汛防台的能力,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区域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南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上海市防汛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以及《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及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修编工作的通知》(沪汛办〔2007〕57号)、《上海市南汇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南汇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部内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本预案指导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并报上级审定、备案,预案构成种类将不断补充、完善。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范,加强管理;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资源整合。
防汛防台预案要以“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及时抢险、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切实实现“三个转变”,按照新时期防汛防台的要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一个稳定、祥和、安全的环境。
2 概况
2.1自然地理与社会经济
2.1.1地理位置、高程范围、地形、地貌特点等
南汇区地理位置在北纬30°53’~31°09’、东经121°35’~121°51’之间。西与闵行区接壤,北与浦东新区毗邻,东北与浦东国际机场毗接,西南与奉贤区相交,东濒东海,南临杭州湾,属沿海地区,海岸线全长50.1公里,海塘和一线海塘的出海水闸是防汛的重点。
本项目部地处南汇区周浦镇,是防讯防台的重点位置。
2.1.2行政区划、面积、人口、重要设施等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60251㎡,现有施工人数280人。内有塔式起重机3台,中小型机械30台,另有办公区、生活区等临时设施。
2.2防汛风险分析
影响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突发事件主要是台风、暴雨、高潮及龙卷风。
2.2.1台风、暴雨、高潮等自然灾害对本地区的影响及历史上最大灾害的危害情况,从建国以来的记载来看,对我区影响最大的灾情按年份排列如下:
2.2.1.1 1949年7月25日大台潮:摧毁海塘25公里,占全线海塘长度的58.82%,受灾面积高达17.5万亩,死亡1211人,流离失散35700多人,冲坍房屋18000余间,死亡牲畜2.69万头。
2.2.1.2 1963年9月12日特大暴雨:大团、惠南地区水位高达4.52米,造成36万亩农田受淹,16800户受涝,倒塌314间民房和97座桥梁,损失粮食6万公斤。
2.2.1.3 1986年7月11日龙卷风:吹毁民房4361间,1190户人家受灾,死亡22人,受伤540人,经济损失2500余万元。
2.2.1.4 1997年8月18日“9711”号台风:芦潮港最高潮位5.68米,是建国以来最高潮位,据不完全统计,经济损失达10858.5万元。
2.2.2现状
2.2.2.1 2005年8月5日至7日“麦莎”台风:港城大堤内坡石拱肋底119处淘空;8.6公里顺坝护脚冲刷严重,抛石外露,大堤护坎地被削低约25~30厘米左右;人民塘沿海特殊保护林受损树木约3000棵,倾斜24800棵。受损果园4.7万亩,水稻1.3万亩,蔬菜大棚5.6万亩,苗木932亩,其它经济作物1.8万亩,养殖业受损棚舍3万平方米,死亡家禽13.8万羽。全区共有18条道路、60个居民点、2755户家中进水,家中积水最深的约50厘米。港城开发(集团)公司工程损失约908万元,同盛物流园区工地彩钢板屋面受损4000多平方米,绿化场地受淹22万平方米。
2.2.2.2 2007年9月18号“韦帕”台风:过程累积雨量最大为书院镇82.8毫米,惠南62.7毫米;最大风速:小洋山12级(34.4米/秒),滴水湖9级(21.0米/秒),惠南8级(19.0米/秒),全区内河水位由于早已采取预降措施,18日全区最高水位为周浦2.99米,东南沿海400亩秋瓜损失较大,周浦地区有200亩葡萄损失约30%,160亩桔子损失20%,另海塘上的人民塘有115棵树被吹折、吹倒。全区共转移安置了64914人,大治河、芦潮港水闸外共有94条船只进港避风,无人员伤亡。
2.2.2.3 2007年10月8日台风“罗莎”:普降大到暴雨,芦潮港镇降雨量达239毫米,泥城镇230毫米,大治河水位涨至3.3米,芦潮港内河水位3.76米。1.8万亩露地施蔬和600亩西甜瓜受淹,3000余亩设施蔬菜积水,1000亩大棚塑料受损,城镇部分地区出现积水。
2.2.3特征和趋势
从地理位置看,南汇地处上海东南沿海,位于热带气旋北上路径要冲之一,又属东亚季风盛行范围,在海潮和季风的影响下,热带风暴、梅雨暴雨、东海潮汐等自然因素会给我区带来频繁的涝、台潮灾害,如果上述灾害组合出现,更会加剧本区的灾情。
历史资料显示:南汇区每年都要遭受太平洋热带气旋的袭击,对南汇区有影响的台风平均每年有2次左右,台风带来大风、暴雨等灾害,沿海还经常发生由台风引起的风暴潮灾害,对海塘堤坝防汛墙等工程会造成严重威胁。同时本区年均降雨量为1174.2毫米,68%集中在5~9月,平均年暴雨日2~3天。另外本区平均每4~5年有一次龙卷风过境,具有突发性与破坏性。还有近几年来强对流天气的增多,甚至出现“飑线”等天气现象,且影响南汇的台风强度越来越强,局部地区的短时间内的强降雨也有增多趋势,随着经济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损失也相应增大,但人员伤亡由于全社会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措施到位,呈现下降趋势。
2.3防汛防台设施
项目部配备了潜水泵20台,担架一付,手电筒10只,急救箱一只,麻袋100只,还有木材等物资。
2.4重点防护对象
生活区、办公区等临时设施和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
3 组织体系
本项目部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周浦镇街道人民政府领导。
3.1 领导机构
根据规定,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总指挥由项目经理缪建担任,副指挥由张宝根、宋黎明担任。
3.2工作机构
项目部成立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本项目部的防汛防台工作。
3.3其他
建立防汛抢险小分队,平时进行应急救援演练;发生突发事件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3.4工作职责:
3.4.1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xxx任务是了解掌握险情,组织现场抢救指挥。
2、xxx任务是根据指挥组指令,及时布置现场抢险,保持与当地防抬、防汛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
3、xxx任务是维护现场秩序、做好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保持与当地上级部门的.沟通。
4、xxx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按职能归口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4 防范与预警
4.1防汛准备工作
4.1.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4.1.1.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4.1.1.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队伍和低洼易积水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
4.1.1.3工程准备。配备一定的防汛应急物资,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防汛工程建设任务。
4.1.1.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类台风暴潮防御预案、人员安全转移预案。
4.1.1.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1.1.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和自建通讯系统,确保防汛通信专网、预警反馈系统完好和畅通。
4.1.1.7防汛检查。按照“六不放过”的原则,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4.1.1.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应急物资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4.1.2预防和预警机制
4.1.2.1经常上网查看和收看电视,随时收集掌握防汛防台信息。
4.1.2.2健全预报机制。建立信息的监测和通报系统。
4.2预警信息含义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从低到高依次分为蓝、黄、橙、红四色预警信号,本区的防汛防台预警级别将按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分为四级,由有关部门统一发布。国家建立突发公共事件预警制度、明确预警级别和发布程序后,从其规定。
4.3主要防御方案
4.3.1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指挥小组。
4.3.2现场下水道疏通。
4.3.3生活区、宿舍后勤生活保障、救护。
4.3.4施工现场塔吊、施工电梯、井架、脚手架、模板等的检查与检修。
4.3.5施工用电、各部位配电箱、现场高空照明灯及架空线路的检查、加固及抢修。
4.3.6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与医院联系或拨打“110、119”救助,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及本部门的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4.3.7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公司及有关上级机关。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5.1.2进入汛期,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5.1.3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防汛指挥部向区县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市防汛指挥部。任何个人发现海塘、水闸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5.1.6因洪涝、台风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防汛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人员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报告。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南汇区防汛防台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即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Ⅰ级(特别严重)四个响应等级,应对一般较大、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见附表一)
5.2.1 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5.2.1.1 Ⅳ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由区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后;
(2)发出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局部地区24小时雨量超过50毫米;
(3)可能造成一般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户以下、农田受淹1000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下、死亡2人以下)。
5.2.1.2 Ⅳ级响应行动
(1)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2)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5.2.1.3蓝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了解最新预警信息,妥善安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发布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单位、各部门按照防汛防台预案,做好各项防御准备;
(4)低洼、易受淹地区做好排水防涝工作;
(5)沿海单位及时关闭各类挡潮闸门;
(6)各防汛排水泵站加强值守,适时进行预抽空;
(7)加固户外装置,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人员采取有效防御措施;
(8)电力、通信等管线部门加强抢修力量的配备;
(9)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提前进行道路进水口清洁工作,并做好降雨过程中的量放水工作;
(10)市政部门检查加固高架、高速道路的各类指示标志,落实隧道、下立交等重点地点的防积水和抢排水措施。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2 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5.2.2.1 Ⅲ级响应标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处理,并报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挥部备案。
(1)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区危害的;
(4)可能造成较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100~300户、农田受淹1000~10000亩或房屋倒塌5~50间、死亡3~5人)。
5.2.2.2 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
(2)区防汛指挥部领导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戒备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经常性战备状态,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各新闻媒体及时刊播有关预警信息,加强各种安全防范知识宣传。
5.2.2.3黄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减少外出或者到安全场所躲避;
(2)各新闻媒体、各电子显示屏及时更新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
(3)各级防汛机构和有关抢险单位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落实应对措施;
(4)高空、水上等户外作业需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可以暂停作业;
(5)防汛排水泵站转入暴雨模式运行;水闸提前预降内河水位;
(6)一线海塘外作业施工停止;
(7)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做好抢排积水准备;
(8)排水量放水人员和市容环卫清扫人员及时进岗到位,确保排水畅通;
(9)绿化管理部门加紧对树木进行绑扎加固和修剪;
(10)水上航运部门及时发布船期消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11)灾后,市政、绿化、电力、通信、水务等各专业抢险队伍要迅速组织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灾后恢复工作。
5.2.3 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由市防汛指挥部处理,并报市政府备案,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必须进入岗位或到现场;
5.2.3.1 Ⅱ级响应标准
(1)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后;
(2)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预报部分地区24小时降雨量超过150毫米;
(3)海塘发生险情,可能造成较大危害的;
(4)可能造成重大灾害的其他汛情(居民进水301~1000户、淹没农田1~5万亩或房屋倒塌51~150间、死亡6~10人)。
5.2.3.2 Ⅱ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和防汛工作的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主要领导,提请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应急部署,并适时下达人员撤离指令;
(2)区防汛责任人和区防汛指挥部领导必须进入岗位,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灾后救助工作,并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向市防汛指挥部上报汛情、灾情和灾害处置等情况;
(3)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市防汛指挥部指令,协助区防汛指挥部实施防汛抢险和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4)各级抢险队伍进入临战状态,驻沪部队、武警部队进入三级战备状态,在指定地点集结待命;防汛抢险物资储运单位做好随时调运的准备;
(5)电视、电台、网络和电信运营商、电子显示屏管理等单位及时播发和随时插播有关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报刊等媒体也要及时刊发相关信息。
5.2.3.3橙色预警防御指引
(1)市民尽可能留在家中,关门、关窗、收物,防止坠物伤人;一旦室内进水,立即切断电源?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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