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2023-09-02 08:24:26 应急预案

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保不齐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为了尽可能减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总归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

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1

  为维护学校师生的安全,高效有序地处理学校意外伤害事件,使学校突发安全事件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和组织意外伤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领导小组可以随时调集人员、调用物资及动员一切力量紧急处置意外事件,各科室必须全力支持配合。

  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及其分工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职责:负责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人力物力,下达应急指令。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责任认定、理赔等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四)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五)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六)依靠科技,提高素质

  三、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工作各专门小组

  1、救护小组

  组长:XX成员:XX

  职责:组织有关人员立即到达现场,了解伤者情况,判断伤情,先行急救;遇到重伤的或不能判断伤情的,应及时送医院检查、急救或打120救护电话。

  2、报告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了解事故发生经过,调查事件原因,做好有关记录报告学校意外伤害事件应急指挥部,重大伤害事故上报(XX)。

  3、学生稳定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接到应急指令,稳定师生情绪。

  4、现场保护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保护现场,采用照相、录像等有关方法采集有关证据,以利于对事件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

  5、接待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如发生学生伤害,及时通知家长及其他监护人,以便作出救治决定,如实告知情况,做好家长稳定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负责为现场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服务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组长:XX 成员:XX

  职责:根据不同情况在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做好善后处理。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学校管理不当或学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处理。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小学校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范文2

  为规范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健全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切实保障师生和学校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教育稳定和社会安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教育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伤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依法处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快速反应,适时妥善处置,尽快平息事态,恢复秩序,维护稳定。

  3、坚持分级管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严重性、可控性等因素,进行分级管理、分级处置,以事发地为主,同时条块结合,充分发挥上级和有关部门的重要作用。

  4、坚持科学指导。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处置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预防和应对事件的科技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安全应急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安全应急事件的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应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安全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对本单位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类别划分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社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学校(幼儿园)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

  (一)自然灾害:主要有暴雨、洪水、台风、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有教学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校舍倒塌事故以及其他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学生和教职工健康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有重大恶性、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破坏学校(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突发性事件。

  四、等级划分

  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事件按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教学秩序造成一定

  的影响,由学校或镇级党委、可以处置的紧急情况。

  (二)重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学校和社会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和影响,需由镇级党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处理的紧急情况。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紧急情况:

  1、师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

  2、师生一次死亡、重伤10人及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师生10人及以上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

  4、一次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件;

  5、其他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为重大级的紧急情况。

  (三)特大紧急情况:对人身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特别大的危害和影响,出现跨区域的大范围扩散态势,需市委、市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处置的紧急情况。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紧急情况:

  1、铁路、水运事故造成师生一次死亡50人及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公路交通、校舍倒塌和其他发生一次师生死亡30人及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的事故;

  3、一次造成师生100人及以上的急性食物中毒事件;

  4、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确定为特大级的紧急情况。

  五、报告程序

  1、各学校(幼儿园)都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学校(幼儿园)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立即报告镇初级中学和镇。,镇初级中学应立即报告市,必要时向市报告。

  3、各级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必须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虚报。报告内容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情况、死亡人数、受伤(含中毒)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等。

  4、重、特大事件发生后,各学校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营救,严密保护现场。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散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平面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

  六、预案实施

  (一)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在当地党委、及有关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协调各方面力量,快速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努力把事件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各学校主要领导要根据分级管理原则及时赶赴现场,加强指挥工作,协调有关力量,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如学校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镇初级中学、镇党委、请示。同时,各学校及有关相关,要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和职责,积极做好各项救援、调查和处置工作。

  (三)镇初级中学各处室职责分工:

  1、校长室:负责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及协调各科室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处置;

  2、教导处:参与处置中小学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紧急情况;

  3、政教处:参与处置教师因经济、政治待遇、职称评审、工作调动等原因发生的集体上访以及干部教师因违法违纪等原因造成的紧急情况;

  4、总务处:参与处置中小学校舍、饮水、电网线路、消防设施、锅炉管道及仪器设备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及突发紧急情况的处置等方面的突发事件;

  (四)在紧急情况处置中,要注意把握政策,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法,区分事件性质,因情施策,妥善处置。

  (五)各类紧急情况的处置:

  1、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的突发事件,由学校和市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处置;

  2、对影响学校(幼儿园)和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涉及到多部门、跨区域的重大事件,由镇和市协调,在市委、市的领导、指挥下处置;

  3、对群体性骚乱、冲击校园、重大群体性械斗、师生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恶性;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事故;影响重大的爆炸事件,配合公安进行处置;

  4、师生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或赴省事件,配合信访部门处置;

  5、重大校舍倒塌事件,配合建设部门进行处置;

  6、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配合交警、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7、重特大传染性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卫生事件及伤病员救治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

  8、锅炉、压力器等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重大紧急情况,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处置;

  9、暴雨、洪水、台风、干旱、地震、雷击等自然灾害引发的紧急情况,在抗灾、防洪指挥部等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处置,并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六)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救灾应急措施

  1、火灾:

  (1)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幼儿园)领导汇报,立即停止教育教学活动,组织师生迅速转移或疏散;

  (2)如有人员受伤,应及时组织现场抢救;

  (3)火势较大,靠学校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拔打“119”报警;

  (4)重点部位或邻近发生火灾危及重点部位的,应立即拔打“119”报警,并疏散师生,切断电源,转移重要物品。

  (5)严禁组织学生参与各类灭火抢险活动。

  2、恶性伤亡事故:

  (1)校内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学校领导进行应急处理。

  (2)对受伤人员要及时组织现场抢救,无能力救治的应及时拨打120,向急救中心求救。

  3、传染性疾病暴发:

  (1)对传染性疾病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对传染性病人和疑似病例,应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

  (3)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对病源处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毒,增加通风时间和强度。

  (4)及时通知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诊断和治疗。

  (5)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对校园进行封闭管理,坚持晨检、报告制度。

  4、自然灾害:

  (1)发生台风、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为第一,学校应立即停学。

  (2)对可预见性的灾害,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组织教职工护送。

  (3)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组织抢救。

  七、善后处理

  1、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做好死难、受伤(中毒)学生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幼儿园)稳定。

  2、对伤亡学生的理赔要依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

  八、调查与结案

  1、各学校(幼儿园)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限期报结。

  2、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干部群众未受到深刻教育不放过。

  3、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由市级以上组织进行,调查组调查取证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积极配合,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资料、证据及调查组要求的其他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件的调查。

  4、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结案工作在调查结束后,坚持违法必究、责罚相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阻碍、干涉对事件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九、纪律与奖惩

  1、各学校(幼儿园)都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预案,一旦发生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把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放在首要位置,学校主要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应急处置工作。

  2、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给予表彰或奖励:

  (1)在紧急情况处置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2)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抢救师生有功者;

  (3)及时准确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4)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5)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警告、通报、记过、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瞒报

  或授意他人瞒报、缓报、漏报紧急情况以及不及时续报进展情况,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2)对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3)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不服从指挥、不负责任,或在紧要关头临阵脱逃的;

  (4)领导干部不按时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的;

  (5)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6)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或组织协调不够等原因,导致紧急情况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7)其他危害应急处置工作的。

  十、各有关紧急事件所涉及电话::

  学校安全紧急事件小组组长学校安全紧急事件小组副组长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

  交通事故电话:122医疗救护电话:120

  十一、本预案适用于域内各学校(幼儿园)。

  十二、本预案由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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