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指南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

时间:2025-05-09 05:28:38 报考指南

2017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又称助理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以下是yjbys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供大家备考。

2017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

  知识点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从而影响人们的动机和行为,具有“利导性”。

  (5)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6)法具有明确的内容,能使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定行为的法律后果,具有“可预测性”。

  【提示】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往年精选习题:

  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法是各阶级综合意志的体现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的个人意志

  C.法必须经过国家制定才得以形成规范,因此具有国家意志性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知识点二:法律事实

  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

  (一)法律事件

  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自然现象(自然事件、绝对事件):

  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社会现象(社会事件、相对事件):

  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

  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分类标准 分类内容 代表行为
行为是否合法 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  
行为的表现形式 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  
行为是否通过意思表示作出 意思表示行为  
  非表示行为 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主体意思表示的形式 单方行为 遗嘱、行政命令
  多方行为  
行为是否需要特定形式或实质要件 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  
主体实际参与行为的状态 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是否存在对待的给付 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  
法律行为间的依存关系 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买卖+保证合同

  【注意1】人的行为并非都是法律行为。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 )。

  A.自然灾害

  B.公民死亡

  C.签订合同

  D.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BCD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相关文章:

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经济补偿08-28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劳务派遣09-21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诉讼管辖09-26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服务期10-06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判决与执行08-06

2018初级《经济法基础》知识点:起诉与受理09-08

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教材知识点10-14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09-02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预习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