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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邮政管理局公务员面试公告(含名单)

时间:2018-01-24 公务员考试

  根据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7年1月20日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bjsyzgljrsc@163.com,邮件标题为“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北京市×区邮政管理局××职位面试”。邮件内容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7年1月20日12:00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详见附件1)。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等信息。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017年1月20日12:00前将下列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jsyzgljrsc@163.com,进行资格预审:

  1.本人身份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2),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于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时请考生提供资格预审所载明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面试于2017年2月23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12:3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3.面试地点:北京邮电会议中心(邮电疗养院)

  详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挂甲屯5号

  交通路线:

  路线一:地铁4号线至圆明园站,A口出向西走看到“北京邮电会议中心”指示牌往南50米路西。

  路线二: 331路, 332路, 333内, 375路, 394路, 432路, 438路, 498路, 664路, 718路, 运通106路, 运通118路至颐和园路东口站下车,向西50米看到“北京邮电会议中心”指示牌往南50米路西。

  4.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名称 及代码 面试 分数线 姓 名 准考证号 面试 时间 备 注
北京市南区邮政管理局主任科员以下0501003001 123 单懿昕 869134030830 2月23日 上午  
吕子霞 869145761918  
徐启家 869137081222  
董 琨 869141071718  
于 凯 869139024910  
北京市北区邮政管理局主任科员以下0501004001 123 张晓晓 869113035526 2月23日 下午  
杨运红 869121040320  
杨 青 869111090526  
宋秋实 869139023713  
李 猛 869121051727  
北京市东区邮政管理局主任科员以下0501001001 122.4 陆茂娇 869121880911 2月23日 下午  
沈俊杰 869132185006  
查雨晴 869137692716  
王倩楠 869112070817  
颜国庆 869136071311  

  五、体检和考察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应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六、其他

  请面试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并随时保持手机联络畅通。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电话:010-68172016

  传 真:010-68172016

  电子邮箱:bjsyzgljrsc@163.com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18号,邮编:100838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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