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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省迪庆州级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2)

时间:2017-06-20 公务员考试

  此次遴选对考生的学历性质要求分为“国民教育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和“不限”三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

  国民教育学历,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包括初等教育(小学)、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学)学历。目前我国的国民教育高等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主要有三种: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即普通招生计划高等教育学历)、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这三类学历证书由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独立设立的普通高等学校(含设在成人高等学校、军事院校中的普通班、提供现代远程教育的机构)、成人高等学校(即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民办学历高校发给其所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以及由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成人高等学校、民办学历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另外,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在成人高校、军事院校设立的全日制普通班中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历文凭考试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普通高等学校以远程教育形式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所颁发的毕业证书,以及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同样予以承认。从1993年起,国家开始统一印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从2001年开始,我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管理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并委托全国高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历电子注册,2001年以后的学历证书可以在中心注册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在该网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其他凡与国民教育序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格式不符,如各级各类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各级各类军校未经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自行面向地方学员颁发的学历、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远程教育学历、各类学校颁发的“专业证书”、“学业证书”、“结业证书”和不具备高等教育资格的各类单位颁发的“相当于大专毕业”的证书等均不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是国民教育毕业生中的一种。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初中、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留学人员在云南省的学历认证地点为:云南省留学服务中心。

  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党校学历不属国民教育学历。持党校学历的人员可报考“学历性质要求”为“不限”的岗位。

  ④报考岗位专业要求说明。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具有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相近专业或持有与专业要求相关相当的学位、从业(执业、职业)等证书的考生,经资格审核单位审核符合岗位需求后可以报名。

  ⑤多个学历证书报名的情况。

  对于岗位要求的“学历”、“学历性质”、“学位”、“专业”等要求,考生如持有多个学历证书,可交叉使用,但交叉使用的学历证书均不得低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如某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毕业、计算机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某考生具有普通高校的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证书,学士学位,另外该考生还具有计算机专业成人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则认定考生符合岗位要求,但若该考生另外具有的计算机专业成人教育毕业生证书是专科学历则不符合报名条件。

  ⑥ “遴选范围”说明。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此次遴选人员的范围分为二个层次:一是面向迪庆州各级机关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二是面向迪庆州所属县、乡机关已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国家、省派驻或直管的驻州或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此次报名中可视为州级机关或我州所属县、乡机关;我州派驻或直管的驻县级及县级以下单位,此次报名中可视为我州所属县、乡机关。

  ⑦报考所需证明材料。

  考生须对照岗位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公务员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其中工作经历的证明(包括什么时间,在什么单位,单位性质、级别,从事什么工作等)可以劳动合同、单位工作证明等来证明。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笔试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须于6月29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迪庆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887-8224604)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笔试成绩在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xxgk.yn.gov.cn/Z_M_003/?departmentid=8977、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上http://www.diqing.gov.cn及迪庆先锋网http://zswldj.yn.gov.cn/html/dq/公布。

  2.面试

  面试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专业知识测试由遴选单位结合面试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遇面试人员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面试前两天。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上述比例的岗位,可进行差额、等额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面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时间要求由各遴选单位于8月底内完成(具体时间各遴选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3.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由遴选单位负责实施。主要由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及职位匹配度、工作业绩三大部分构成。主要考核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4)。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

  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的综合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选,报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并按规定组织体检。

  人民警察遴选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若出现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调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州委组织部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核准后,在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xxgk.yn.gov.cn/Z_M_003/?departmentid=8977、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上http://www.diqing.gov.cn及迪庆先锋网http://zswldj.yn.gov.cn/html/dq/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迪庆州信息公开门户网和迪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或不具备遴选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8826105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8224604

  点击下载>>>附件

  1:迪庆州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 迪庆州2017度公开遴选报名表

  3 迪庆州2017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4:迪庆州2017年州级机关公开遴选工作经历业绩评价表

  5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6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3月修订)

  7:体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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