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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时间:2017-06-27 公务员考试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龙湾区3家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须为选调范围内的公务员,且录用为公务员满3年(2014年7月1日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报考职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7年7月1日。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选调单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一览表》(附件1)。

  三、选调办法与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统一在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报名。

  (三)报名要求:

  1、报考公务员选调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职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

  2、提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内容如实填写至报名之日,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5、招考专业的审查按《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3)规定执行。

  6、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或不开考,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在2天内改报其他单位。

  7、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于7月6日9时—7月8日12时登录温州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以笔试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笔试时间:7月8日上午9:00—11:30。

  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确定入围人员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成绩相同的,另行加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岗位报考人员中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八、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对象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整个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登录查询。

  2、考生隐瞒事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报名咨询电话: 86966118(龙湾区人力社保局)

  点击下载>>>附件

  1、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一览表.xls

  2、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

  3、2017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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