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鲁迅的故事15篇
鲁迅的故事1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励志故事)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
还有
他曾制作一张书签,中间竖写“读书三到:心到,口到,眼到”10个字,夹在书页里。读书时,读一遍书,自上而下盖书签上一个字。这个办法同学们很赞赏,大家都仿效起来。
以及
有的同学整天只想玩,常常背着老师拉别人一起玩。鲁迅为防止同学影响自己的学习,就在书桌的左上角贴了一张三寸长二寸阔的红纸条,纸条上写着“君子自重”4个字。
鲁迅的故事2
作为一个伟大的思想家,鲁迅热爱孩子,认为孩子是人类的未来和希望,“将来是子孙的时代”。早在1919年10月,他就在《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一文中指出:“论到解放子女,本是极平常的事,当然不必有什么讨论。但中国的老人,中了旧习惯旧思想的毒太深了,决定悟不过来……没有法,便只能先从觉醒的人着手,各自解放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此后幸福的度日,合理地做人。”父母对于其子女,“开宗第一,便是理解……第二,便是指导……第三,便是解放。”“应该健全的产生,尽力的教育,完全的解放。”鲁迅对中国的青少年充满着期望:“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分热发一分光。”“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森林,可以凿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凿井泉的。”1927年10月8日鲁迅与许广平结婚。当有了儿子海婴后,有人曾讥笑鲁迅对海婴太热爱,鲁迅为此写了首《答客诮》的诗:“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知否兴风狂啸者,回眸时看小於菟。”“於菟”是古代楚国的方言,指的是老虎。鲁迅在诗中用老虎也懂得爱小老虎作比,深刻地说明了英雄豪杰也应该懂得爱子!
鲁迅注重尊重孩子。鲁迅并不认为海婴是自己生的儿子,就自以为有权任意支配他,这从给孩子的起名中就可看出。孩子生下不久的一天早晨,鲁迅问许广平有没有想好给孩子起个什么名字,许广平说还没有。鲁迅说:“想起两个字,你看怎么样?因为孩子是在上海生的,是个婴儿,就叫他海婴。这名字读起来颇悦耳,字也通俗,但却绝不会雷同。译成外国名字也简便,而且古时候的男人也有用婴字的。如果他大起来不高兴这个名字,自己随便改过也可以,横竖我也是自己再另起名字的,这个暂时用用也还好。”
鲁迅注重理解孩子。他说过:“如果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发达。”有一次,鲁迅从饭店里买了几个菜,请客人们吃饭。有一盘鱼丸子,海婴一吃就说不新鲜,大家吃了都说新鲜的,以为海婴是在瞎嚷嚷。于是,许广平又给海婴一个鱼丸子,海婴一吃,又说不新鲜。别人都不注意,鲁迅把海婴碟子里的鱼丸子拣来尝了尝,果然是不新鲜的!鲁迅当场肯定海婴说得对:“海婴说不新鲜,一定有他的道理,我们大人不加以查看就抹杀是不对的。”
鲁迅注重指导孩子。他说过:“孩子是可以敬服的,他常常想到星月以上的境界,想到地面以下的情形,想到花卉的用处,想到昆虫的语言;他想飞上天空,他想潜入蚁穴……”鲁迅注意培养海婴的求知欲和想像力。他常常给海婴讲故事,讲狗熊如何生活,萝卜如何长大等等。他记得自己读私塾时,曾问先生什么叫“怪哉”,先生的回答是“不知道!”他绝不愿意海婴也遭受这种不能问和不敢问的冷遇,他总是启发海婴提问。海婴稍大,开始用童心探索世上的奥秘时,就用一串串的问题去打扰父亲了。海婴的问题尽管是幼稚荒唐的,可有的问题却大胆地触及了世界的本源。对这一切,鲁迅总是含笑地倾听着,耐心地解释着,尽量不使海婴失望。
鲁迅注重解放孩子。他认为:“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在没有海婴之前,他除了到书店去,其他的杂货店是头也不回地走过的;有了海婴之后,他就常到玩具摊上,留心给小海婴拣选玩具。凡是能帮助孩子增强体质、发展智力、陶冶情感的玩具,只要能够办到的,鲁迅都尽力满足孩子需要,使孩子能充分享受童年的欢乐,在游戏玩耍中解放双手,获得教益。一次,他给海婴买了一套木匠工具,让海婴模仿工人劳动。海婴得到这套玩具高兴得不得了,天天拿着它到处敲敲打打,俨然像个小工程师在盖房子。鲁迅的一位朋友,曾送给海婴一辆三轮脚踏车,海婴天天骑它,骑破了,就恳求父亲再买辆新的。鲁迅尽管平时生活十分节俭,可是看到孩子整天骑车锻炼,人变结实了,心里很高兴,就很乐意地给海婴买了辆新车,让他骑车到附近公园去玩,去锻炼身体。海婴对新异的东西,特别留意和喜欢。一次,海婴见邻家有一架留声机,感到十分新鲜,可主人只允许他听听,看看,不许他用手摸。海婴充满着好奇之心,回家后,婉转地向母亲提出买留声机的要求,并通过母亲向父亲转达这个愿望。后来,母亲告诉他,只要他不打扰父亲,可以考虑。不久,鲁迅就托内山先生买了一架留声机。从此,鲁迅休息时,总是和海婴一起摇留声机,欣赏音乐。后来,小海婴又迷恋于留声机的构造,千方百计地要把它拆开来看看,鲁迅和许广平谁也没有阻止他……
鲁迅的故事3
祥林嫂是一个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被逼出逃,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受尽鄙视、虐待。很快她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成亲。贺老六是个纯朴忠厚的'农民,很快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过上了安稳日子。然而命运多舛,贺老六受地主的身心摧残饮恨死去,不久, 阿毛又被狼吃掉。经受双重打击的祥林嫂,丧魂落魄,犹如白痴,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她沿街乞讨,在除夕的鞭炮声中,惨死在街头。
故事如泣如诉的血泪控诉中,对旧社会劳动人民的苦难,特别是对封建礼教,给予了强烈的鞭挞。
鲁迅的故事4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爱书的故事>>。鲁迅先生一生清贫,他最大的财产就是那些像宝贝一样的书了。学习了这篇文章后,我归纳了一下,文中讲到了了四点。
第一点:鲁迅先生爱读书。他小时候,被一本有趣的<<山海经>>迷住了。一得到这本书,他就欣喜若狂,赶紧看起来。可见,他的求知欲是多么强啊!我想那时鲁迅大概跟我们差不多的年龄吧。在艰苦的条件下想了方设法找书看,而我们现在条件这么好,书这么多,应该好好读书才对呀!放寒假前,老师给我们介绍了许多课外书。这些书各具特色,有的人物活灵活现、有的情节曲折动人、有的语言优美生动、有的词汇极其丰富。看了几本书,我就把优美词句抄在小本子上,还把文章的层次搞清楚了。我在作文方面有了进步,课外阅读实在是起了很大的作用。第二点:鲁迅先生爱买书。他把自己的压岁钱攒起来买书,总是舍不得花。我也攒过钱,本来准备买书看,但忍不住买了东西吃。我一定要改掉这个缺点,像鲁迅那样,把钱攒起来买书,增长自己的知识。第三点:鲁迅先生爱惜书。他手脏时不乱翻书,书放得整整齐齐。这一点我做得如何呢?前几个月,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小人书。由于我不爱惜,不到几天,那本书就七零八落了。对照鲁迅爱惜书的`故事,我真正认识到:爱读书是好的,但爱惜书是必不可少的。第四点:鲁迅先生爱抄书。他抄过许多书,显而易见,抄书使他受益匪浅。这一点我有较深的体会:我非常爱玩,一有空就跑出去玩。几次老师布置的"抄书"作业,我就嘀咕:"抄书有什么用?还不是抄完了事?"结果词语抄了,可什么也没记住。鲁迅先生之所以读过书能经久不忘,是因为他爱抄书。
鲁迅先生爱读书,爱买书,爱惜书,爱抄书,所以他知识渊博。书,是鲁迅先生最宝贵的财富。我一定要把鲁迅先生的"四爱"记在心中,做书真正的主人。
鲁迅的故事5
不能忘却的纪念
鲁迅的故乡绍兴是一座近海的小城市,土地肥沃,自古就有鱼米之乡的盛名。在绍兴城外,还有许多名胜古迹,像兰亭、鉴湖、大禹陵等,鲁迅小时候,常常随家里人去游玩。
鲁迅的祖父广置良田,设有许多商号。他家的大宅院充满着浓郁的书香气息,绕着铺着石板的天井就来到大厅,大厅前挂着高高大大的匾额,上面写着“德寿堂”。厅前的两旁立着两根圆柱,上面有一副对联:“品节详明德行坚定,事理通达心气平和”。鲁迅出生后,家里渐渐不像以前那么红火,但是还有四五十亩水田,一家老少不愁吃穿。
鲁迅家里有一个女工,她一年到头照顾着鲁迅。这个保姆,家里人都管她叫“阿长”,而鲁迅总是亲切地叫她“长妈妈”。长妈妈的脸色发黄,身材不高,却很胖,是个勤劳、朴实、善良的农村妇女。她最大的特点就是爱唠叨,她明白许多礼节,还会讲美女蛇的故事。她十分疼爱鲁迅,每到除夕的时候,她总是帮助鲁迅把那些压岁钱红纸包一个个放到枕头底下,又把一个福橘放在鲁迅的床头,以祈求来年的鲁迅有一个好兆头。
有一天,鲁迅跟长妈妈说起喜欢《山海经》里的故事。原来,鲁迅在童年的时候就很喜欢图画书,他听远房叔祖讲,有一部绘画的书,叫做《山海经》,这本书非常好看,里面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生着翅膀的人……这些神奇的传说深深地吸引了鲁迅,他非常渴望读到《山海经》,但是始终没有买到,长妈妈把鲁迅的话记在了心上。
隔了一阵日子,长妈妈风风火火地从老家探亲回来了。她来到鲁迅的房里,神秘地说:
“哥儿,你猜我给你带来了什么东西?”
“是泥人儿?”
“不是,你看!”长妈妈像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拿出一个包扎整齐的纸包裹。
“哥儿,是有图画的《山海经》,我给你买来了!”长妈妈大声地说。
“什么?真的是《山海经》,共有四本呢!”鲁迅高兴极了,想了很久的人面兽、九头蛇、三脚鸟、一脚牛……都出现在面前。他早就听说过的一个没了头的古代神话里刑天的故事,画书里也有。画书里画了刑天“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执干戚而舞”……
从这件事情以后,鲁迅对长妈妈格外地敬重。认为别人不肯做,或是不能做的事,长妈妈却能够做成功。长妈妈确有伟大的神力啊,鲁迅这样想。这套四本的《山海经》画书,是鲁迅最早接受别人赠给的纪念,他把它看作是最心爱的宝书。
后来,长大了的鲁迅离开了绍兴,开始到外面的世界去闯荡的时候,长妈妈不久便重病去世了。听到这一个消息后,鲁迅非常难过,他想起长妈妈送他的绘画书《山海经》,想起与长妈妈在一起生活的那些日子,于是,鲁迅便写下了《阿长与〈山海经〉》的文章,来纪念这位仁厚慈爱的保姆。
独角兽对比目鱼
12岁那年,鲁迅离开家乡,到全城著名的私塾——三味书屋读书。读的是《四书》、《五经》之类的古文书。私塾的老师是寿镜吾老先生。他是一个非常正直、质朴、博爱的人,他痛恶帝国主义,从来不用外国货,在教育学生上,他还是遵守私塾的老一套,每天教给学生的就是死板地背书、听书、写字。对于天资聪明的鲁迅来说,这些课程他学得都非常轻松。
这一天,塾师寿镜吾上课。在课上提出了一个“独角兽”对课题,老先生说:“大家都想想,谁想好了举手回答。”
不一会儿,一位学生站起来,说:
“独角兽应对一头蛇。”
另一位学生站起来,大声说:
“不妥,应该对三脚蟾。独对三,角对脚,兽对蟾。”
教室里的学生唧唧喳喳很热闹,学生们都纷纷举手回答。这个时候又一位同学站起来,说他不同意刚才两位同学的对法:
“应该对九头鸟。独就是一的意思嘛,独应该对九;这角嘛是名词,名词对名词,兽正好和鸟相对。”
寿老师听罢这番回答,又摇摇头。
“老师,对‘比目鱼’为妥!”鲁迅站起来说。
老师先是一愣,接着脸上露出了笑容,他让鲁迅坐下,大声对学生说:“比目鱼,对得好!”
刻着“早”字的书桌
少年鲁迅不仅聪明勤奋,而且对自己也严格要求。在三味书屋上学后不久,鲁迅的爷爷在一场科举考试中因替亲友行贿,触犯了法律,被逮捕入狱。鲁迅的父亲因为着急上火,不久就得了一场重病,躺在了床上。鲁迅作为家里的长子,就跟母亲一起担起了探视爷爷、照顾父亲与弟弟的重担。他每天要去接医生,经常到药铺抓药。家里的钱越来越少,为了给父亲治病,鲁迅经常拿着母亲给他的东西送到当铺里、换了钱给父亲治病抓药。每天他都往返在当铺与药铺之间。
这一天,当他忙妥家里的事儿,赶到三味书屋的.时候,老师已经上课了。站在门外的鲁迅非常为难,他既怕老师生气,又怕耽误课程,犹豫一会儿,就硬着头皮敲门进了教室。看见迟到的学生,老先生是满脸的不高兴,他停下正讲的课,问道:
“你怎么才到呢?”
鲁迅从座位上站起来,回答道:
“先生,我去药铺给父亲抓药,耽搁了一会儿,就来晚了。”
“无论什么理由,作为学生,迟到都是不妥的。今后应以此为训,你坐下吧。”老先生严厉地说。
鲁迅坐下后,没有埋怨老师的批评,他想:先生批评得对,一个总爱迟到的学生,不是好学生,我不能原谅自己,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耽误上课。为了记住这次迟到的教训,鲁迅就在三味书屋自己书桌的右上方,用小刀刻了一个“早”字,以“早”字来告诫自己: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迟到,要勤奋,要遵守私塾的纪律。
从此以后,鲁迅起得比从前更早了,他一件一件地忙完家里的事情后,就赶紧背起书包,匆匆地向三味书屋走去,没有再迟到一次。鲁迅就是凭着对自己严格的要求,勤奋好学,在全班取得了最好的成绩。这件事,鲁迅始终没有忘记。许多年以后,他还告诉身边的亲人,要记住这个“早”字。
直到今天,在绍兴三味书屋纪念馆里,还摆着鲁迅当年用过的那张书桌,桌上那个刀刻的“早”字,还依稀可辨,它向每一个来过这里的人,讲述着少年鲁迅的这段故事。
鲁迅的故事6
鲁迅的父亲生了病,躺在床上。鲁迅一面上书塾,一面要帮家务,天天奔走于当铺和药铺之间。有一天早晨,鲁迅上学迟到了。素以品行方正、教书认真著称的'寿镜吾老先生严厉地说了这样一句话:“以后要早到!”鲁迅听了没有说什么,默默地回到座位上。他在书桌上轻轻地刻了一个小小的字:“早”。从那以后,鲁迅上学就再也没有迟到过,而且时时早,事事早,奋斗了一生。
鲁迅的故事7
我看了《鲁迅爱书的故事》鲁迅的全部生活中,书籍占有重要地位。这句话里,我体会到他真的很爱书。我被鲁迅爱书如命感染着。
我想:因为一个人生活最重要的部分应该是钱,而且鲁迅是被称为爱书如命的人,要知道,在那个贫穷的年代,钱应该是最重要的,像鲁迅这种人真的是很少见的,也不被人们理解。
鲁迅不仅爱书,还会修书,并且在那个年代,我想,修书工具应该会很少,就算在现代修书工具这么多,也没有多少人有鲁迅“爱书如命”这样的称号,所以在这一点上,可以看出鲁迅爱书。
在鲁迅的'博物馆里,科学家发现了一万多册书,而且这些书从古到今竟然没一本书有破损和折痕,是那么的工工整整。
鲁迅爱书的故事,至今都还在广为流传,而且我也还懂得了,做一个爱书的人,以后也要好好读书。
鲁迅的故事8
鲁迅对对联
少年时代的鲁迅在上私塾时,先生就教他们作对。一次,塾师寿镜吾老先生出了上联独角兽,让学生们对下联。立时塾房活跃起夹了,有的孩子对出九头鸟,有的孩子对出三脚蟾,有的孩子对出百足蟹等等,惟独周樟寿(鲁迅原名)一语不发,等课堂上平静下来后,他站起对出比目鱼。课堂立时悄然,没有再应对的了。寿老先生在一评论了前者之后,最后称赞周樟寿对得最好。因为独非数字却有一的`意思,而比也非数字,却相当于二。两者虽俱无数字却都有数的含义,真是恰到好处。
经老师的点拨,同伴们佩服得五体投地,樟寿虽小却语惊四座。
鲁迅的故事9
鲁迅的书桌上刻着一个小小的早字,鲁迅先生小时候因为有一次上学迟到,结果被老师处罚了。知耻而后勇,他感到很惭愧,就在自己的书桌上刻了一个小小的“早”字。应该是表示强调的意思,怕自己还迟到吧。另外,现在像鲁迅先生小时候这样的`孩子是越来越少了。还是那句话,知耻而后勇。可是现在的孩子,别说孩子了,成人能做到这句话的又有几个呢?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鲁迅的故事10
鲁迅先生的杂文里,我对八篇《故事新编》情有独钟。觉得它们很耐读,在欣赏过程中也无时无刻不感受着先生文笔的幽默与犀利,读到后来,甚至想象着是一位阅历丰富的伯伯在夏日傍晚的大树底下给我讲述着不仅仅是“故事”的故事。
在这以前,我不否认我是绝对内容主义的倡导者。因为认为作品的内容是唯一的,它所传递的作家以独特的视角挖掘出的深刻的见地是其作为文学作品最重要的闪光点。同时,文学的另一组成部分——文学形式无非就是小说、散文、戏剧等几种,除去古老的诗、词、歌、赋,近现代的文学几乎可以清一色的归纳进前者所举的题材中去。而与此同时,至今被我们争相传阅的文学佳作都存在着互不雷同的思想主旨,这才是我们“为伊消得独憔悴”的部分。所以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在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和剖析中,渐渐地就将它与作品内容彻底隔离,甚至时常将其在思考中忘却。
是先生的《故事新编》将我从意识误区中拉出,慢慢地又找回了辩证的思考。是的,正是这八篇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的以拾取古代传说为基础,新构人物经历以表达情感的杂文化引发我对文本形式作用的重新认识与肯定。这种非常有趣的,全新的以杂文为基础的写作手法,对于作品的意义,明显已不再局限于类似散文体裁使文章诗化,倒叙使作品充满神秘感等类似的作用。应该说它是以一种全新的表达,展现着全新的思考。它产生的作用就像是通过对未来天气的假设性预报来表达当下环保的重要性一样,放大了说,是一种新的视角。
这种文本形式的存在,使《故事新编》独具欣赏的价值。它将古人写活了,以至于作品的主人公能在古今两个时空中自由穿梭。如《奔月》中“乌鸦炸酱面”等流行词汇的插入,借羿之口说“我去年就有四十五岁了”反击现实中以诽谤先生为能事的高长虹的诬蔑,都是很好的例证。八篇中的《补天》、《奔月》等前期创作可能仅仅是这种创新写法的练笔,但到《铸剑》、《出关》、《非攻》、《起死》时,已是先生将其运用得炉火纯青,自由自在的时候了。
另一方面,这种堪称“古今杂糅”的手法将中国传统中的圣人、英雄彻底“人化”,通俗地说,就是将伟人生活化。它已抛弃了对英雄作无尽讴歌的传统,转而揭露起高贵的人物被世俗牵绊的事实。在和传统逆向的思考中,描绘颇具视觉冲击力的画面,戏说衣冠楚楚者,一语道破作者所要表达的荒诞。比方说《奔月》中曾经的'射日英雄对妻子百般听从,不顾劳累,只为满足时常无理取闹的嫦娥对于肉食的渴望。从一个英雄式后羿,到俱内的丈夫,最后在被视如己出的徒弟背叛,往日疼爱有加的妻子的离弃后,又重新消逝在琐屑的日常生活中。这种半传说半想象的刻意安排,在荒诞中对现实中的种种进行了有力的嘲讽和深刻的揭露,像是诉说着昔日的“战士”失去对手后的无可着落与逐渐没落的趋势。相信,“骨子里仍藏着先生固有的悲凉,却出之以诙谐的‘游戏笔墨’”是对于先生历时13年的最后的创作的最恰当的评价。虽然先生自己在《序言》中说到对《补天》后半段油滑的写作表示否定,但不得不指出作为试验性的创作,这种误区是很容易踏入的,因为对于“丑角”的插科打诨,“度”的把握实在重要的很,毕竟多一份则腻,少一份则无味。可惜在先生意识到时,上天却决绝地带走了一代文学巨豪,将这份永远无法填补的遗憾作为为了忘却先生的纪念。
其次,虽然知道先生极力否定中国传统文学,认为那是戕害心灵的玩意,但若是没有被先生视为污垢的传统文学,像《故事新编》这样优秀的作品应该也只是化于天地之无形了。所以当今国学的兴起,看来也是历史的必然。毕竟“存在即合理”,或糟粕,或精华,作为阅读者的我们,只需培养辨别是非的能力,还是可以站稳脚跟的,不至于像鲁迅先生担心的那样被“黑洞”所吞噬,但这种能力的形成,可谓有待磨练,而像先生那样将其活用,更是任重而道远。
鲁迅的故事11
鲁迅自幼聪颖勤奋,三味书屋是清末绍兴城里的一所著名的私塾,鲁迅十二岁时到三味书屋跟随寿镜吾老师学习,在那里攻读诗书近五年。鲁迅的坐位,在书房的东北角,使他用的是一张硬木书桌。现在这张木桌还放在鲁迅纪念馆里。
鲁迅十三岁时,他的祖父因科场案被逮捕入狱,父亲长期患病,家里越来越穷,他经常到当铺卖掉家里值钱的东西,然后再在药店给父亲买药。有一次,父亲病重,鲁迅一大早就去当铺和药店,回来时老师已经开始上课了。老师看到他迟到了,就生气地说:“十几岁的学生,还睡懒觉,上课迟到。下次再迟到就别来了。”
鲁迅听了,点点头,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解,低着头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
第二天,他早早来到学校,在书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个“早”字,心里暗暗地许下诺言:以后一定要早起,不能再迟到了。
以后的日子里,父亲的病更重了,鲁迅更频繁地到当铺去卖东西,然后到药店去买药,家里很多活都落在了鲁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里的事情,然后再到当铺和药店,之后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课。虽然家里的负担很重,可是他再也没有迟到过。
在那些艰苦的日子里,每当他气喘吁吁地准时跑进私塾,看到课桌上的“早”字,他都会觉得开心,心想:“我又一次战胜了困难,又一次实现了自己的诺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个信守诺言的人。”
后来父亲去世了,鲁迅继续在三味书屋读书,私塾里的寿镜吾老师,是一位方正、质朴和博学的人。老师的`为人和治学精神,那个曾经难鲁迅留下深赢得记忆的三味书屋和那个刻着“早”字的课桌,一直激励着鲁迅在人生路上的继续前进。鲁迅的成功,有一个重要的秘诀,就是珍惜时间。鲁迅十二岁在绍兴城读私塾的时候,父亲正患着重病,两个弟弟年纪尚幼,鲁迅不仅经常上当铺,跑药店,还得帮助母亲做家务;为免影响学业,他必须作好精确的时间安排。
此后,鲁迅几乎每天都在挤时间。他说过:“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挤,总是有的。”鲁迅读书的兴趣十分广泛,又喜欢写作,他对于民间艺术,特别是传说、绘画,也深切爱好;正因为他广泛涉猎,多方面学习,所以时间对他来说,实在非常重要。他一生多病,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都不好,但他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才肯罢休。
在鲁迅的眼中,时间就如同生命。“美国人说,时间就是金钱。但我想:时间就是性命。倘若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因此,鲁迅最讨厌那些“成天东家跑跑,西家坐坐,说长道短”的人,在他忙于工作的时候,如果有人来找他聊天或闲扯,即使是很要好的朋友,他也会毫不客气地对人家说:“唉,你又来了,就没有别的事好做吗?”
鲁迅的故事12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证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能够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明白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那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一样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贴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能够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仅有这五种”。其实,那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能够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仅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并且极细微的字句。不明白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当能够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修改《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xx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之后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并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终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述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能够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期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样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一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礼貌之际又怎样能够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境,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仅有心里明白。
鲁迅的故事13
最近,我读了一篇关于鲁迅的文章,叫《鲁迅爱书的故事》。
本文写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爱买书、爱看书、爱抄书,把书看做宝贝的事,鲁迅先生小时对于书籍,他特别的爱护,他小时候养成的爱书如宝的好习惯,贯穿了他的一生。
鲁迅先生他热爱学习,不断充实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他读过的书浩如烟海,读过的书都经久不忘。仅据《鲁迅日记》上的`“书帐”统计,从1912年至1936年,就有9000多册。他收藏的书,总是捆得井井有条,这能看出他对书籍的爱护。
读完此文后,让我想起了一个和鲁迅先生恰恰相反的人——我的表弟。他读书常是囫囵吞枣,张冠李戴的。
前一段时间,他们班举行了读书比赛。我常见他刚吃完饭,就抱着书看,一边翻,一边数,然后得意洋洋地说:“哈哈,这个礼拜我读两千多页的课外书,这次我一定能获奖了!”我也和他说过,刚吃饱饭,应休息一下,让血液跑到肚子里。不要急着看书,这样看书,读书效果也不好!表弟看书是为了能获奖,能说是只求数量,不求质量。
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也不能张冠李戴。我们要像鲁迅先生学习,不求数量,只求质量和不断地充实自我、完善自我的精神。
这是鲁迅爱书的故事,你也找找这篇文章看看吧!!
鲁迅的故事14
一本怪诞玄妙的集子,在我重新翻开它时离它的诞生已经有三分之二个世纪了,但尘封的岁月没有尘封它深邃伟大的思想,那迷离错乱的气息带给我的是阵阵巨大的不安和无以言表的痛。
无法将思想的钟拨回到那个复杂、混乱、激情的时代;悬挂在绞刑架边的文字离现在是多么遥远。生长在充满绚烂矫情的文字岁月,目睹着极度悲情的对白,伤感绝望的嘶鸣,在现代人生存的灯红酒绿中摇晃着蓄了长发的脑袋,洒脱个性般用身体去修饰,蕴藏着无限空虚。
历史的齿轮周而复始,似乎残忍得无从变化。
翻开发黄的扉页,顿感失落:这些文字将灵魂重新抛回到麦田中接受洗礼,让更惨烈的阳光炽烤幻想,直到灰飞烟灭。记忆中,集聚着无数蚂蚁般的小人,他们数量出奇庞大,体质赢弱却各守其身,年岁不高,脑子里堆积了五千年的糟粕。可怕的他们麻木地为一只肥厚得无法动弹的蚁后奉献身心。鲁迅徘徊在蚁群的包围中,他的思想为他创造了一只能够飞翔的羽翼,但博爱的伟人看着工蚁哺育着的下一代时,却忘记了飞翔。
似乎有一种错觉能使人幻化,成为女娲手下的小小的泥人,禹时代的小愚民,围观伯夷叔齐的小村人,魂灵便开始惊颤。女娲在自己手心里的泥人口中想了了绝望“养回精神再来罢------”遂消失在浑沌的大地上。禹立在即将湮灭的土地上看着周围安逸无望的官老爷们,从无形的胜利转变为了有形,眉间尺的怒火,点燃了金鼎中的火焰,怎样又改创了神话。
在《非攻》中我看到了救国者无畏、勇敢、智慧的心。在墨翟的身上折射的`是无数奔走两国之间的爱国志士。《湮灭》中坦然食着奇国遣粮的学者们,操着洋语朝天双怜着生不得志,民智未开。绕于大官小吏间穿梭讨乖几近下作。有优柔的眉尺间,怎样为了一个复仇的信念将生命托付给一个未谋面的人,同每一个玄奇故事一样,鲁迅都用犀利的笔端摧毁人性格外端华丽的外衣,不惜将自己也裸在一片狼藉之中,将幻化而生的一切摧毁捣灭。
拥有伟大灵魂的人才能面对这个苍白的世界,也只有如此透彻整个中国才能不愧于伟大的称号。
鲁迅的故事15
鲁迅的母亲是一个经历了许多苦难的女性。三十一岁时,唯一的爱女端姑病死,使她久久不能忘怀。三十七岁时,丈夫又一病不起。三十九岁时,丈夫亡故,从此,她更加陷入悲哀与困苦之中。社会的黑暗,家境的败落,使鲁迅从小就饱尝了世态的炎凉。处在长子长孙的地位,又使鲁迅从少年时起就要分担母亲的重担。鲁迅曾对人说:“阿娘是苦过来的!”因此,他一生对母亲都是极为恭顺、孝敬的。
鲁迅一生刚正不阿,他从来都是心口如一,从不违心地屈从别人,唯有在家庭中他对母亲妥协过。鲁迅二十多岁时,母亲做主给他定了亲,并于1906年夏把他从日本召回来,逼他结婚。鲁迅对这桩包办婚姻虽极为不满,但又不愿刺痛母亲屡遭创伤的心,只好屈从了。鲁迅曾说:“当时正处在革命时代,以为自己死无定期,母亲愿意有个人陪伴,也就随她了。”
鲁迅工作以后,首先在生活上给母亲以关心和照顾,尽量使母亲过得舒适、安乐一些。他在北京与母亲同住期间,虽然工作忙,时间紧,但为了不让母亲感到寂寞,每天晚饭后都要到房间与她聊天。平时,鲁迅在出门之前,总要先到母亲屋里说声:“阿娘,我出去哉!”回来后,也一定去母亲处说声:“阿娘,我回来哉!”还时常带回些母亲喜欢吃的小食品。
鲁迅不但让母亲饮食可口,而且也尽量让母亲住得舒服。他租住砖塔胡同时,为照顾母亲,抱病到处看屋子,设法买到宽绰屋子让母亲和自己住在一起。当时他在经济上并不宽裕,不得不向别人借钱,在西三条胡同买了一所住宅。他后来对妻子许广平说:“至于西三条的房子,是买来安慰母亲的。绍兴老房子卖了,买了八道湾的房子,她一向是住惯了自己的`房子,如果忽然租房子住,她会很不舒服的。”
母亲有时身体不适,鲁迅总是亲自陪着到医院诊治,亲自挂号、取药。后来,他因工作需要离京南下,就每月按时给母亲寄百元生活费,从不短缺。
除物质生活外,鲁迅在精神生活上对母亲也是体贴入微、关心备至的。《西厢记》、《镜花缘》等优秀绣像小说,多半是根据母亲的爱好买来的,用以满足老人对文化生活的需要。
鲁迅的好朋友许寿裳曾经说过:“鲁迅的伟大,不但在其创作上可以见到,就是对待其母亲起居饮食、琐屑言行之中,也可以见到他伟大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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