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公告
八、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由复试小组提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调档
1、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5月底将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如果不能按时提交的,须在规定的日期前将档案单位的调档函回执快递至我校研招办。
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非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将人事档案通过机要邮寄至我校研招办。如果该生的人事档案不能如期调入我校进行政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考生必须确保自己提供的各项信息、科研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十一、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接受校内外有关部门的监督。我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 010-64287504,举报邮箱:bucmyzbjd@163.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十二、“申请-审核制”外籍博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审核材料请参见附件1-2。
十三、我校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招办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yanjiusheng.bucm.edu.cn.咨询电话:010-64287519;010-64286502。
十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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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安排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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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8:30 |
资格、政治思想品德、素质考核 |
西区教学三楼(原科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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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24日7:30 |
体检(自行前往,要求空腹) |
第三附属医院体检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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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5月24日 |
博士生复试 |
按各学院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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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 |
复试结果上报研招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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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资格审查时,分为5个小组,请考生按指定地点参加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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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组 |
考生报考学院 |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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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小组 |
基础医学院 |
西校区34教(教学三楼二层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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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小组 |
东直门医院 |
西校区36教(教学三楼三层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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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小组 |
东方医院、针灸推拿学院 |
西校区35教(教学三楼二层西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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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小组 |
第三附属医院、中日医院、广安门医院、北京中医医院、西苑医院 |
西校区38教(教学三楼四层西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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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小组 |
中药学院 |
西校区51教(教学三楼三层东北) |
地址:北京中医药大学西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原文地址:http://yanjiusheng.bucm.edu.cn/zsjy/bszs/3978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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